当时,苏湘玉觉得,下半辈子,该有安生日子过了吧?
可是,等到她那新婚的丈夫一碰见苏湘秀,一切就全变了。
“对不起湘玉,我和你只是单纯的革命友谊,湘秀才能给我爱的激情和慰籍。”她的丈夫,那个戴着金边眼镜,斯文而又帅气的败类禽兽说。
湘秀抱着她痛哭:“姐,对不起,我真的没想过要拆散你们,我只是想加入你们而已。”
苏湘玉麻溜的办了离婚手续,把丈夫让给了继妹苏湘秀,然后,她就被一辆飞驰而来的车撞死在了大街上。
苏湘玉一直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为什么继妹总是被男人喜欢,而她总是不停的被背叛。
直到在第二世,学习之余看了两本穿越小说,这才发现,自己的一生,可不就是一本玛丽苏小说吗。
她是个炮灰女配,妹妹的掂脚石,用来撑托事业爱情双丰收,万人迷的女主角的。
而妹妹湘秀,则是那个好运无人能敌,人见人爱的万人迷女主角啊。
可悲的是她重生了,但重生的不是时候啊。
她已经从申城到边城来支边了,跟冯明逊也谈上恋爱了。
冯明逊比她大着十岁,今年才二十八岁,正是一个男人最富成熟魅力的年龄。
也是这座农场里所有人的领导,他看起来睿智,博学,尤其是对于生产、劳动,以及如何把这座农场的生产搞上去,就着非常深的研究。
不论走到哪里,手头都拿着农工方面的书,时时都在翻阅。
曾经的湘玉对他是多么的迷恋他啊,以致于,在湘秀也来支边之后,他总是批评她说湘秀做的对的时候,而她什么都不会的时候,她的心里是多么的懊悔。
都是搞生产,为什么人家湘秀就那么有方式方法,可她除了埋头苦干,蛮干之外,就什么都不会呢?
俩人的约会也是谈劳动的意义和无产阶级的未来,以及国家的政策走向。
望着冯明逊那张帅气的,清秀的,写满正义的面庞,她曾经是多么的迷恋过那张脸。
基至于,谈了两年的恋爱,湘玉连他的手都没敢牵过。
在她心里,冯明逊是一个胸怀中只有家国大爱,没有小情小爱的人,他心里根本没有私欲。
直到有一天,她亲眼看到他把湘秀压在一棵白杨树上,抱着她亲吻的时候,她才知道,原来他并非没有小情小爱,只不过不爱她罢了。
“苏知青,走啊,你不带头,大家怎么去干活呢?”知青朱小洁摇了湘玉一把说。
这么冷的天,地冻的就跟冰茬子似的,但是知青的工作不能停。
她们是解放后的新生一代,她们有着能叫天地变色的本领,她们能战胜大自然给的一切艰难险阻。
所以,那怕一锄头下去冰星子乱溅,她们也得用双手在边城这片土地上挖排碱沟,把这片戈壁滩变成良田。
“我不舒服,我今天想请假。”湘玉说。
是知青都会偷懒,毕竟城里姑娘到了农场,每天那么繁重,辛劳的工作,是谁都忍受不下来。
但是苏湘玉可是年年月月,甚至于周周都拿优秀的优秀女知青,她会请假,大家都有点不敢相信似的。
但大家还是走了。
湘玉于是枯坐在大通铺上,一会儿拿手捶头,一会儿又拿头撞墙,想知道为什么自己会回来。
她分明清楚的知道,这辈子,自己永远都得活在妹妹的光环之下,绝无可能有一线生机,她不想呆在这里。
“苏知青,你今天吃过饭吗,我看你的红薯好像不多了。”直到晚上,几个女知青回来之后,湘玉才惊觉,自己已经整整一天滴米未沾了。
朱小洁拉过自己的煤油炉子,熟练的把一把挂面下了进去,再从属于她自己的小纸箱里取出一颗大白菜来,这么冷的天气,连洗都省了,就那么揪了几片扔进锅里头,不一会儿面条熟了,她描出来,又小心翼翼的,从箱子里摸出一只小小的油壶,滴了两滴香油上去,再洒一把辣椒粉在面上面,就那么挑着面吃开了。
“真香啊!”朱小洁叹了口气说:“也不知道这把挂面吃完,家里什么时候再给我寄挂面。”
确实,劳动一天之后,这么一碗飘着几棵白菜梆子的挂面,在知青这儿那就是无上的享受。
“要再能有颗鸡蛋吃该多好啊,我告诉你们,现在要有人能给我一颗鸡蛋,我会毫不犹豫,立马嫁给他。”余微微嚼着自己没滋没味的煮红薯说。
湘玉把目光投向角落里自己的箱子,她要记得没错,箱子里只有几截子烂掉的红薯。
她为了崇高的觉悟和积极的思想,把自己一月唯一的几根烂红薯都送给别人吃了。
而她自己,一月还不发粮的时候,很多时候她都是红薯就着烂菜根子过日子。
“听说了没,你妹湘秀也下来插队了,还是农场的大班车亲自去接的她呢。冯主任是为着你的面子才派的大班车吧,苏知青,冯主任对你真的不错。”朱小洁又说。
“我还听说苏湘秀长的特别漂亮,还是带着文工团来的,到了咱们这地方,估计她有得受吧?”余微微说。
朱小洁于是又说:“哪能呢,苏知青这性格,最会关怀别人,肯定不会让她妹妹吃苦,再说了,人家可是来支边慰问的文工团,跟咱们不一样。”
上辈子被湘秀的光环所支配的魔咒,就这样突如其来的,又把湘玉给笼罩了。
妹妹那万人迷的光环,湘玉深觉得自己不可能与其争锋。
而且,她会成为妹妹最大的比较者,她在劳动中有多优秀,妹妹只会比她更优秀。
她卖了多少力,妹妹轻轻松松就能搞定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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