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延:之前在拍戏。】
【谢延:不用说谢。】
谢延回他的还是好几个小时之前沈天乐发给他的道谢短信。
现在已经是晚上八点多,谢延那边拍戏才刚结束,和沈天乐解释了没有第一时间回他信息的原因。
沈天乐知道他忙,谢延没有立即回他短信也不是一回两回了,所以在给谢延发完信息之后他等了两分钟也就没再等。
【沈天乐:没关系,拍戏重要。你今天坐飞机又拍戏到这么晚,注意休息。】
【谢延:好。】
谢延回完短信转身看向一旁的助理:有短信怎么不早点告诉我?
助理愣了一下,完全没想到谢延会这么说,以前谢延除了特别重要的事,信息和电话都是什么时候空了什么时候回。
助理解释道:我看也不是很重要,您一直在拍戏就没打扰您。
谢延道:我不是说过有什么事立刻告诉我?
谢延一拍戏进入状态就很难分神,没人告诉他他根本想不起来看手机之类,今天因为网上的事,谢延怕自己会忘,所以让助理盯着点,有什么事就告诉他。
助理想解释,但谢延确实和她说过,怎么说都是她的错,而且今天已经给谢延惹了太多不快,她也没脸再为自己找理由。
算了。谢延看着她一副委屈的模样就跟受了欺负似的,不愿再计较,叮嘱道:以后记得。
助理立即说:谢谢谢哥。
谢延道:把饭送到我房间。
好。助理连忙去做。
谢延低着头看微博,离婚谣言的事情已经平息,还看到沈天乐回复了他。谢延翻了翻,发现他的微博竟然没有关注沈天乐。
他刚出道的时候根本不懂营销这些,赵文松跟他说微博是一种营销手段,每个艺人都有,谢延嫌麻烦,全部交给他处理。
代言广告宣传这些,谢延从来不管,他只负责专心拍戏。
就连这个微博账号,也是赵文松注册管理的,这么多年谢延自己就没发过一条微博。
今天是第一回。
他看到沈天乐关注了他的微博,但他却没有关注沈天乐,皱了下眉头后立即点了关注。
系统:【叮!任务发布:半个小时内和您的妻子通话十分钟,奖励2点宠妻值,任务失败,将会扣除相应宠妻值。】
谢延:
刚和沈天乐发完短信,虽然没有明确的说再见之类,但也意味着话题结束。
通话十分钟这个任务并不难,但谢延除了工作从来没有和人聊过十分钟以上的电话,以往和沈天乐的通话,在三分钟之内就结束了。
总结一句话,他不擅长煲电话粥,哪怕只有十分钟。
他犹豫了片刻,拨通沈天乐的电话,很快那边响起沈天乐有些意外的声音。
喂?
谢延:是我。
沈天乐声音软糯糯的,仔细能听出里面的喜悦:我知道呀。
谢延沉默,不知道说什么,他通常和人打电话都是有事说事。
大约过了十几秒,还是沈天乐先问:有事吗?
一句没事到了嘴边,谢延发现不能说,说了这十分钟就聊不下去了,随即改口:嗯,有事。
沈天乐:有什么事?
谢延:有什么事?他哪知道有什么事。
谢延绞尽脑汁想了想:你在做什么?
啊?沈天乐想不通谢延怎么换话题了,不是有事要说吗?但还是回答了谢延的问题:现在在车上,准备回去了。
谢延对他这个回答非常满意,这让他有了新的问题:做什么去了?
和朋友一起吃饭。沈天乐特别高兴,顺便将晚上吃饭的事情和谢延说了:沈珏说找我拍戏,有一个角色很适合我!他并不是很想接,怕演不好。
谢延道:不是很好吗?戏要多拍多琢磨演技才能提升。说到拍戏谢延明显话就变多了,这是他擅长的领域。
沈天乐难得听他和自己讲戏,忙虚心请教:我总演不好,他们都说我演戏尴尬,演的一点都不自然。语气里有些近乎亲昵的小抱怨。
谢延道:那是你没入戏,只要进入状态,演戏就不会觉得尴尬。
要怎么才能进入状态?沈天乐确实存在很大问题,他并不是正统班科出生,没受过专业的授课指导。
谢延耐心的和他讲自己演戏时候的戏感,和怎么进入状态。
谢延也是非班科,但有些人天生就是适合吃这一碗饭,入戏就是比别人快,这是学不来的。
除了自己的状态还有对手的状态。谢延道:跟你搭戏的人演技好会主动把你带进去。
沈天乐哦哦点头,心里想如果有一天能跟谢延一起拍戏就好了。
他刚入圈的时候就想着有一天能和谢延一起拍戏,结果他们都结婚了,沈天乐都没机会和谢延拍一部戏。
谢延拍的剧本明显和他接的不是一个档次,两人这辈子大概都没机会拍同一部剧。
如果谢延话未说完,房门被敲响。
助理送晚餐过来:谢哥,晚饭我放桌子上了,您早点吃,我一会过来收。
谢延点了下头。
电话那边沈天乐也听到了傅清遥的声音,忙道:你快点去吃饭吧,别饿着肚子。他拍戏烂也不是谢延教几句就能变好的。
而且话题没聊完下一回还能厚着脸皮主动给谢延打电话请教,多了一个联系谢延的理由!
沈天乐觉得自己机智的不要不要的,不等谢延回答就挂了电话。
谢延看着通话结束时常,六分五十三秒。
空气仿佛都是沉寂的。
只差三分钟。
谢延叹了口气,从来没觉得生活这么难过。
他又把电话拨了过去,不等沈天乐开口,直接道:我刚才还没说完。
沈天乐道:你先吃饭吧,吃完饭再说。都这么晚了谢延还没吃饭,沈天乐心疼死了,一个劲催促他赶快去吃饭。
谢延不想吃饭,只想打电话,这辈子都没这么想过。
谢延:吃饭不重要,我们来说说拍戏的事。
作者有话要说:沈天乐:好感动
谢延:狗命要紧狗命要紧
☆、第11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