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虽死犹荣!
本来毓秀是只打算给李桂芳买礼物的,可眼下情况就不同了,为了避免家庭矛盾,她决定人手一份新年礼物。
反正这钱啊,是哗啦啦的流出去了。
还好,毓秀没打算给全家每个人都买衣服,也不是没打算买,而是她及时发现了钱不够。给李桂芳买的老年羊毛衫是最贵的,羊绒的嘛,这年头可没假货,实打实的羊绒制品,价格可想而知。其次就是苗飞跃的礼物,毓秀始终记得她奶说过的话,以后有出息了一定要拉拔弟弟,所以弟弟的地位必须是仅次于奶奶的。
她爸也不能忘啊,毓秀接受了郝新明的建议,给她爸选了一顶质量相当好的毛帽子。
幸好送给甄美的礼物已经有了,最后她又给盼娣买了一双手套。
一圈下来……
你听到了吗?
那是钱包在哭泣。
郝新明真的是一个罪孽深重的男人,毓秀每一次的破产都跟他脱不了关系。
第134章
这世界上,不仅仅是贫穷限制了想象力。事实上,富贵也一样能够限制人们的想象力。
尽管在早些时候,郝新明就已经从甄卓凡那头了解到毓秀是个农村姑娘。可他长到那么大,其实一回农村都没去过,哪怕在书本上、电视里看到过类似的画面,那也根本就没办法代入进去。就算他心知毓秀家里的条件铁定不如他自己,可这个不如到底又是个怎样的情况呢?要知道,郝家也是有穷亲戚的,可就算再穷,几百块钱还是难不倒那些穷亲戚们的。
其实郝新明就是最典型的“何不食肉糜”,偏生,毓秀对待金钱的态度又成功的把他带偏了。
又或者说,这俩人是互相把对方带偏的。
见她这般态度,郝新明哪怕明知道毓秀是农村出身,还道是乡下地头应该也是有穷有富的。这么说也没错,毕竟就算都是京市本地人,不也一样有郝新明这种家里有矿的,也有像张杨那样普通小市民出身的。
郝新明很快就说服了自己,心说毓秀既然想买,那就让她买呗,千金难买心头好,她高兴就好。
饶是出门一趟又花了不少钱,毓秀面上还是高高兴兴的,她满心满眼盘算着等照相馆那头把照片洗出来了,就得赶紧把东西寄出去。邮局的速度她是领教过的,差不多一封信就要在路上晃悠半拉月的。还好,她家乡那边的冬天没那么冷,反正这些年下来,一次大雪封路的事情都没发生过。算算日子,包裹应该是能在年前送达的。
至于兜里的钱又不多了,毓秀倒没太担心。因为不多了跟彻底清空是两码事,她算了一下,坚持到下学期开学是绝对没问题的。
这也是因为她眼下不缺东西了。光吃饭的话,用钱真的不多。尤其毓秀既不挑食又不贪吃,假如再稍微苛刻一些,十块钱都能吃俩月了。
就因为给家里人买礼物,毓秀跟郝新明一起逛了有小半天工夫。郝新明乘机请她吃饭,毓秀实在是想不明白,这人为啥非要纠结于吃饭这个事儿。思考了片刻后,毓秀还是拒绝了:“我要把东西拿回宿舍里,大包小包的太不方便了。”
“那这样吧,回头等相片洗出来了,我帮你送过去?还是说,到时候咱们再索性一起出来,直接往邮局去?东西那么多,你拿着不方便。”
已经被毓秀拒绝了太多次的郝新明,早就对再度被拒彻底免疫了,他很快就抛开了那点儿失落,提议下一次约会。
他说得有理有据,毓秀还真就没法拒绝。
只这般,俩人约好下周二见面,那天下午毓秀虽然也有课,不过四点就下课了,来得及。
只这般,毓秀兴高采烈的回到了宿舍里。
郝新明只把她送到了宿舍楼下,之后就目送她蹦跳着上楼去了。
——看得出来,毓秀确实很高兴。
虽说买了不少东西,可其实份量并不重的。毓秀一口气跑回了宿舍里,把买来的东西一股脑的倒在了床铺上,然后一件件的整理好,再拿钥匙打开柜门,尽数放到了里头。
还真别说,集体生活确实蛮能锻炼人的。回想一下毓秀刚开学时,她是真的两眼一抹黑,别说整理东西了,一进到宿舍里她就完全懵了,连从哪里下手都不知道。也亏得有郝新明在,帮她收拾了宿舍,还帮她大概的归置了行李。哪怕毓秀再怎么生活苦手,也总算勉强开始了集体生活。之后,一面自己摸索一面看舍友的,反正这小半年下来,她起码把生活顺下来了,再没了当初的束手无策。
这不,给家里人买的东西都被她归置整齐了,眼下就只等着照相馆那边把照片洗出来了。
而就在毓秀做这些事情的时候,张杨一直坐在斜对面的上铺,瞠目结舌的看着她。
半晌,张杨才道:“你这是……你打算回家过年?”
“不回家。所以我才买了这些礼物打算过两天寄回家去。”毓秀很满意自己的整理成果,完事了把柜门关上又上了锁,临时想起一事,抬头问张杨,“我知道寄信是在校门口的大邮筒里,那寄包裹呢?”
“邮局。”张杨继续保持着瞠目结舌的表情,不过还是下意识的回答了毓秀的话,“你今个儿上午是跟着你那个朋友……出去约会了?”
“没有,只是出去买东西了,他是本地人,地头熟。”
张杨心说,我也是本地人,我地头也熟啊!不过她到底没说这个话,因为她隐隐感觉到了,毓秀不喜欢跟她一起出门买东西,哪怕她推荐的地方,永远都是价廉物美的,毓秀还是不喜欢。
大概唯一能接受的,就是学校里的小卖部了。
其实吧,这世上哪有啥价廉物美的东西?一分价钱一分货,这才是硬道理。张杨是小市民出身,打小就跟着她奶她妈,还有家里其他的女性长辈亲戚们到处钻各种旧货市场、批发市场、路摊夜市等等,不单清楚哪里有便宜货卖,还继承了她家长辈的讨价还价本领。可讲句实话,她去的那些地方确实有些上不了台面,跟郝新明推荐的地方,那真的是……
毓秀本来就不喜欢人多嘈杂的地方,尤其那些个小摊贩还喜欢扯着嗓门大声吆喝,买家顾客们也是格外得爱嚷嚷。反正就听见一群人搁那儿互相大喊大叫,不消片刻,毓秀就开始头晕脑胀,恨不得立刻离开。
她刚开学那会儿,跟张杨去过一回的,那次是去淘书。然而,单那一次经历就把毓秀唬得够呛,饶是她那么爱看书的人哟,愣是没敢再去第二回。总觉得,这要是多往旧货市场跑几趟,她能减好多年的寿。
这会儿,毓秀倒是没心思比较两人带她去的地方差距有多大,而是一个劲儿的在琢磨邮局在哪儿。幸好,没多久她就想起来了,上回她奶给她汇钱,不就是去邮局取的吗?那次是张杨陪她去的,后来她就再没去过,毕竟寄信不用特地往那头跑。可去过距离邮局不远的银行,所以肯定能找到地儿的。
其实毓秀想太多了,因为郝新明掐着日子就过来找她了。
还大包小包的,带来了一堆东西。
回去以后,郝新明特地跑去问了甄卓凡,后者告诉他,毓秀家里就是很普通的农民,靠天吃饭的那种。唯一跟其他农民家里不同的是,毓秀有个烈士爷爷。
郝家并非军人家庭出身的,可他姑姑倒是嫁给了军人,他就琢磨着等回头过年碰面了问一问,他实在是好奇毓秀所有的一切。而在此之前,他要做的就是搜罗家里的好东西,给毓秀带过去。
他带了老京市的特产糕点、真空包装的烤鸭,还有其他饼干酱肉等等。反正他都想好了,就说是让毓秀寄回去给她奶尝尝鲜。哪怕还谈不上有多了解毓秀,郝新明也知道毓秀提到她奶时,连眼神都变了,所以这个理由大概率应该是会被接受的。要是万一毓秀最后还是拒绝了,实在不行他还可以拿宿舍里找兄弟们分担一下。
果不其然,在提到是给奶奶尝尝鲜的,毓秀面上出现了很明显的迟疑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