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许是郝新明说话的语气太过于肯定,毓秀很是认真的看向他,满脸的不明觉厉。
然而,其实他压根就不知道该怎么针对性的训练听说能力。
郝新明故作镇定的问道:“你们老师有没有给出什么好的建议?关于学习方面的。”
“老师说,外语是一门语言,要多听多说才能会。可我找谁去听说呢?”这才是毓秀最迷茫的一点,如果是其他同学,他们自然会去找同学练习,还有胆子大的人会去公园的英语角,甚至直接去街上找外国人训练对话能力。
可毓秀行吗?明显是不可能的。
偏巧,郝新明也不希望她去找别人练习。那他自己上?假如可以的话,郝新明还真想亲自上阵。可惜的是,他也是哑巴英语。再说他那个专业,英语压根就不是必修课程,他如今都大三了,高中的英语早就忘得七七八八了。最关键的是,他还没犯蠢,毓秀就算英语考试成绩一般,可她都说是一般了,就说明不是很惨烈,保不住他还不如毓秀呢。
“哦对了,老师还说过,有条件的学生可以买录音机和英语磁带。”毓秀想啊想,还真叫她想出了一件事儿来。
这并非她记性不好,而是老师上学期刚开学不久说了这话后,毓秀就没放在心上。
八十年代末,绝大多数的日用品都已经不需要票证了,很多都是敞开了随便买的。可这里面,显然不包括电器类。像冰箱彩电这些近乎可以称之为奢侈品的电器,要么有票证,要么就花大价钱,还有一种就是托人情找门路。录音机就算没那么夸张,可显然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买到的。
最重要的还是它的价钱。
饶是毓秀对金钱毫无概念,也知道买录音机要花掉一大笔钱。她隐约记得班上某个人提过,好像是三百块?还是四百块?因为时间隔得有些久,加上她当时也没太在意,这会儿还真就想不起来确切的数字了。可那重要吗?甭管是三百块还是四百块,她都买不起。
还有一点也是毓秀完全不考虑录音机的缘故,那就是磁带。
京市的街头有不少卖磁带的店家,可惜绝大多数都是流行音乐。想找英语磁带?难找不说,勉强找到了,估摸着也是高中生用的,并非像毓秀这种需要专业性很强的英语学习资料。
“没事儿!包在我身上!”有门就好,郝新明立刻大包大揽起来,“我家里就有现成的录音机,平常都没人用的,回头我就拿来借给你。你不嫌弃是旧的就成。”
郝新明知道毓秀肯定不会收这种贵重的礼物,他抢在毓秀拒绝之前,先说了是借用,还又补充了一句:“磁带我也帮你借借看,回头你用完了再还我就是了。”
借用?
毓秀不其然的想起了以前还在村里时,她就经常跑去甄家借书看。
如果是借的话,好像是没问题?
“我一定会好好爱惜的,绝对不会损伤一星半点。谢谢你!”毓秀很是郑重的道了谢。
追求毓秀那么久了,郝新明敢说这绝对是他头一次接受这般郑重的对待,虽说是托了录音机的福,可他还是万分高兴。
之后,他都没提请毓秀吃饭,就趁着下午没课,高高兴兴的坐车回了一趟家里。他家的确是有录音机的,这一点真不是欺骗,而且买来也有一两年了,确实是旧的。不过,这年头家家户户对待电器的态度就是极好的,郝新明他妈还亲手编织了罩子,仔仔细细的罩在录音机上面,生怕落了灰。
郝新明一到家就直奔录音机而去。
他家的录音机是手提式的双喇叭录音机,家里当然也有不少磁带,但很可惜,跟英语有关的一个没有。好在,郝家的亲朋好友极多,各行各业的都有,他很快就拨通了电话,找的还是亲戚里头跟他关系最好的表哥。
嗯,就是那个好命娶了个大美人当媳妇的表哥。
“哥啊!咱嫂子先前不是去外.交部……啥?怀孕了?不是不是,我不关心她是不是怀孕了。哦哦,在家休息呢?那不重要……不不不,我的意思是,你家有英汉字典没?英语方面的磁带呢?都有啊?行行,我这个周末就来!!”
郝新明先拿走了录音机,夜长梦多嘛,虽说眼下看着应该没人折腾这玩意儿,可他还是先下手为强,拿着就跑。他还特地先拎回了宿舍里,趁同宿舍其他人问他拿这大个头干啥时,他借机说出了苗学妹好学的事情,还故意冲着甄卓凡说。
甄卓凡很迷茫的,他的情商真没比毓秀高出多少来,而且他也不是外语专业的,压根就没有丝毫感觉。只是听到郝新明提到毓秀时,他眼里闪过一丝不自在,虽说很快就消失不见了,还是叫郝新明看了个真切。
从上学期到现在,郝新明不止一次的在甄卓凡面前彰显他在毓秀那里的特殊性。为的,当然是让甄卓凡知难而退,就目前看来,效果还挺好的,反正甄卓凡一次都没主动去找过毓秀,寒假那次不算,再说当时找的是毓秀的辅导员,又不是她本人。
郝新明对甄卓凡的反应既满意又不满意,随后想了想,索性先放在一旁不提了,决定等真正追求到毓秀的那一天,一定要请全宿舍吃顿大餐。
第二天中午,郝新明就把录音机送了过去,毓秀本来正好是拿着饭盒要去食堂吃饭的,接了东西后,她先送上了宿舍,还十分小心的锁到了柜子里。哪怕时隔多年,她依旧记得李桂芳曾经教过她,借别人的东西要道谢,还要小心爱护,千万不能有任何损伤。这要是借书也就罢了,实在不行还能赔钱,录音机她可赔不起。
仔细的锁好后,毓秀又返回了宿舍楼下,想到以前郝新明老喜欢请她吃饭,她便道:“你很喜欢吃饭对吧?那我今天请你吃饭,食堂行不行?”
郝新明:……
请问什么叫做他很喜欢吃饭?!
毕竟是意中人第一次主动跟他约会,哪怕被误认为他喜欢吃饭……他也捏着鼻子认了!至于在哪里吃就更无所谓了,关键是跟谁吃饭!
就这样,毓秀带着郝新明去了京大的食堂。
京大有好几个食堂,毓秀还特地走远了一点,去了相对而言略好一些的那个食堂。可惜,食堂还是食堂,就算是京市最出名的食堂大学,那其实也就是菜色相对丰富一些,滋味也就那样,跟饭馆子酒楼差距真不是一星半点儿。
毓秀还特地问了郝新明喜欢吃什么,郝新明心说,在食堂吃啥不都一样?面上却淡定的表示,自己不挑食,吃啥都无所谓。
尽管郝新明这么说了,毓秀还是回忆着以前甄珠爱吃啥。高中那会儿,她们的午饭都是从家里带过来吃的,那时甄珠饭盒里的菜色永远都是最丰富的,当然量也是最大的。毓秀想着,郝新明以前那么爱叫她出去吃饭,保不准就跟甄珠似的,是个极为爱吃的吃货。
抱着这样的想法,毓秀努力回忆着点了好几个肉菜,还特地多要了两份主食。
郝新明惊呆了。
他不觉得毓秀的食量会陡然间增大,那么唯一的可能性就是毓秀太好客了。
那还有啥可说的?吃呗!
在近乎全食堂一半人的注视下,郝新明吃撑了。
同学们简直目瞪口呆,刚开始是惊讶于毓秀居然把隔壁的风云人物拐来了,就他这种穿着打扮气质,也敢往这里带?后来,同学们的想法就变了,不再是震惊毓秀把人带偏了,而是觉得毓秀真不愧是农村姑娘,瞧瞧,这是把人当猪喂啊!!
最终,郝新明撑着走了。
几天后的周日下午,他又来了,带来了两本格外厚的英汉字典,其中一本还是专业性极强很少在市面上流通的大字典。不单是字典,还有几盘磁带,都是没门路找不到的那种。
“我嫂子给的,你先瞧瞧好不好,回头我再帮你去借。”
毓秀一看到字典就两眼放光,当下就爱不释手的想要翻看起来,好在她还有些理智,忙真诚的感谢道:“谢谢你!你真是个好人!你嫂子也是大好人!”
郝新明很艰难的崩住了自己面上的表情,还努力的挤出了一个笑来:“嗯,你去学习吧,下回要是有什么新的资料,我再带来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