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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时还不知道又有势力,盯上了梅森电池的技术专利。
1974年的一月二十五号这天。
漫威漫画公司的马修·罗素先生约韩初冬出来,在回声公园附近见面。
算是距离市区中心不算太远,距离漫威分部也不算太远的中间地点,免得其中一方将时间浪费在来回折腾上。
罗素先生带了漫画编剧以及两位年轻漫画家,见面后给韩初冬看了修改后的剧本以及人物形象,故事背景就放在洛杉矶,跟原版相比被改到面目全非,不过各支队伍力争第一的主线倒是没变,主角名叫希尼,还有位叫做戈迪的亲哥哥。
从地区赛,到州赛,再到全国大赛,画个五十册出来绝对没问题,到时候看销量再决定出不出世界大赛。
背景全都设置好,韩初冬挑不出大毛病,如果花个十几二十万美金就能提高玩具四驱赛车的销量,肯定能赚到,这钱掏得心甘情愿。
退一步来说,假如销量不佳,说放弃也就能放弃了,合约上只有最低定制十本的描述。
这无疑对韩初冬比较有利,原因在于漫威漫画公司想在玩具市场上,跟他达成合作关系,他也愿意购买漫威漫画上的广告位。
比起为了点钱闹掰,保持合作关系对双方都有利,实力逐渐积攒起来之后,许多事情都变得容易很多。
“你确定就按照这份大纲来发展,没问题对吧?”
罗素先生刚问完,见韩初冬点头,此刻继续说:“那等律师拟定好合同后,我通过传真机把合同发给你,签字后邮寄给我就行了。”
他们在一家餐厅见面,比较高端的炸鸡披萨店,装修风格看上去比较舒服。
碰头后随便选的地点,韩初冬跟马修·罗素已经算认识了,又有共同的朋友托马斯,没必要太刻意追求这些。
此时有位背着吉他的年轻姑娘走进店里,点了份披萨。
等披萨做好后,她才告诉负责收银的老板说:“先生,我已经一整天没吃东西,要不然给你唱首歌算是这份披萨的费用吧。”
说完真拿起吉他,听弹奏出的调子,好像是《乡村路带我回家》,韩初冬开车时候经常从车载电台里听到它。
只是那位餐厅老板,根本没给她开始唱歌的机会。
满脸厌烦,像是赶苍蝇似的挥手说:“别耽误我做生意!没钱还进来,你当我这里是教堂的福利院?!滚,快滚!”
说完把那份刚做好的披萨,直接随手丢进垃圾桶里,他可以不在乎这份披萨的制作成本,但就是不想让面前的姑娘,以一首歌来换到自己店里的披萨。
见到餐厅老板的动作,这位姑娘呆滞了,吉他声也戛然而止。
在原地停顿片刻,一言不发背着破旧老吉他往外走。
她刚巧从窗边路过,韩初冬看清了模样,长得不算多漂亮,是位年纪比较小的拉丁裔姑娘,正用手抹眼泪呢。
原先觉得披萨味道蛮不错,联系起店家的态度,再入口只觉得味同嚼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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