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于星火游戏的影响力,也介于游戏平台的重要性,所以顾天成亲自带队与徐振海带领的团队进行谈判。
双方一连进行三次谈判,前两次谈判上拿出所有事项进行讨论,在第三次谈判上正式确定合作事项,并签署协议。
协议中双方规定,在电脑游戏平台上首发的电脑游戏,签署独家协议,平台最高抽成30,未签署独家协议,平台最高抽成50,此项协议在平台上线后生效,之前签署的合同不需要遵守该协议。
家用机、掌机、街机移植游戏,签署独家协议平台最高抽成40,未签署独家协议,平台最高抽成60。(此项协议是为了应对与三大巨头的谈判)
在移植游戏方面,平台抽成中有50要给予该游戏首发平台,假设一款家用机游戏在雷霆游戏家用机平家发售,之后只上线《星火游戏平台》,那星火游戏、雷霆游戏、该游戏开发商将分别获得游戏售价的20、20、60。
协议对外保密,对于这份协议,银河游戏和星火游戏都比较满意,双方已经是竞争关系,但在竞争的同时不会将过多的收益都放给第三方游戏开发商还有三大巨头。
这其实也算是一种垄断,垄断才是最赚钱的,不过银河游戏和星火游戏都没有过于压迫第三方。
在此之前,雷霆游戏崛起时,对发布在家用机平台上的游戏最高抽成50,因为其他家用机出现,抽成才降到如今的30,家用机游戏领域和掌机游戏领域的第三方基本上都签署独家协议,不允许将游戏同时放到好几个平台上。
相比于家用机游戏和掌机游戏,随着互联网建设速度加快,以后华夏国大部分区域都可以直接通过互联网下载电脑游戏,这样一来对游戏开发商来说成本大大减少,只需要给平台分成,剩下的钱都是自己的。
而家用机游戏和掌机游戏需要制成卡带,然后运输费,一级级渠道商分成,还有平台抽成,这么多步骤下来,游戏开发商的收益大大减少,随着电脑游戏平台出现和互联网建设速度加快,未来会有更多的游戏开发商转而开发电脑游戏。
银河游戏和星火游戏的合作谈判结束了,一直拖着的对三大巨头的谈判继续进行,银河游戏和星火游戏都给出一样的条件让三大巨头明白银河游戏和星火游戏应该是进行了合作,放出的条件基本上不会改变,三大巨头想要让自家平台上的游戏移植到电脑平台继续赚钱,只能同意这些条件。
最终三大巨头还是同意了,“延后”策略是协议中的重点,只有当游戏在家用机平台和掌机平台上销售量降低到一定程度后才允许登陆电脑平台,至于是独家协议还是想要登陆所有平台,这一点由游戏开发商自己决定。
电脑平台和家用机平台掌机平台也是竞争对手,三大巨头不会为了电脑平台的收益就将自家平台的利益扔掉,最先考虑的还是自家平台,将那些热度冷却对自家平台已经没有多少收益的游戏放到电脑平台上,也算是一种创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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