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莫道:“请看便是!”
陈莫挥毫动笔,第一句便是气势惊人,笔走龙蛇。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一边的杨佑直接吟诵出第一句,整个人宛如被针扎了一下,心神恍惚。
好宏大的气势,简直令人心神激荡。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前后两个长句,一为波澜壮阔,舒卷往复的咏叹,一为悲叹人生苦短的愁绪,让人听来惊心动魄。
杨姁予在一边,也是满脸震惊。
她自小熟读诗文,她的母亲就是一位才女,所以她的诗词鉴赏能力极高。
陈莫这种开篇即王炸的诗,瞬间让她震惊。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当然,现场有能力鉴赏诗词的人不多,杨家两兄妹算两个,剩下的也就一个芸娘。
芸娘多半只是能听好坏,但并不能了解个中详尽,但她瞧见杨家兄妹的反应,便知道陈莫作的诗必定极好。
后面的句子,让杨佑和杨姁予惊为天人。
当然,对陈莫来说,这种诗也不能照抄,不然他也没法解释岑夫子和丹丘生是谁。
所以,他直接改成了“余庆兄,杨小姐,将进酒,杯莫停”。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陈莫一边写,一边开口吟诵起来。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陈莫曾经跟一位传媒大学的博士朋友学习过朗诵,所以,他的吟诵水平毋庸置疑。
句子和词语的停顿连接,声音的虚实结合,情绪的铺垫和渲染,他都做的很完美。
一篇《将进酒》,就这么在大炎,横空出世。
杨佑的手几乎都在颤抖,他有些激动地道:“陈兄,你这诗……你……你这。”
“你这诗必定名传天下,不……是万古流芳!”
杨佑的脸色激动,他当然能瞧出这诗的好,但他更激动的是,上面提到了自己的名字。
看来,这首诗就是昨晚陈莫和他们喝酒时有感而发。
这太妙了!
这种必定流芳百世的佳作,里面有自己的名字,岂不是就代表他杨余庆的名字可以流传千古?
一边的杨姁予拿起诗,心中也久久无法平静。
不光这首诗波澜壮阔,气势豪迈,上面的书法也灵动飘逸,瘦劲灵动,堪比大家,非洒脱自信、才华横溢之人不能写就。
这个陈莫,实在……实在是千古难得一见的奇男子。
杨姁予的心,不经意间,有了那么一丝颤动。
从小到大,她的身边优秀男子有不少,但是从没有任何一人能比得过眼前的陈莫。
杨佑在一边激动得拍着陈莫的肩膀。
“陈兄,好一个‘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啊!”
“哈哈,这天下的文人骚客若不能效仿之,又岂敢称风流人物?”
“妙极妙极啊!”
陈莫在一边,心里不停地给诗仙大人道歉。
为了掩盖自己的尴尬,他只能转移话题道:“谬赞了,陈兄,方才你说有两件事,这第二件事不知道是什么?”
听得这话,杨佑面色停滞了一下,但很快就笑道:“这个嘛,我的人也在开始搬东西了,不如陈兄送我到村口,我与你一边走一边说。”
“好。”
陈莫便只带着高战和巫彦祖,准备一路将杨佑送出村子。
杨佑的人一次性来了不少,光是搬运东西的马车就有十几辆,人更是有四五十个。
此时,他们正在和护卫队那边的人交接,芸娘指挥着众人把酒抬上马车。
这个时间点,刚好工地和酒坊那边都已经开始下班,所以路上有不少村民驻足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