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2 / 2)

沈千枫换了个方向,翻身压住他。

“我——”

“我知道。”沈千枫打断他。

“你知道什么?”叶瑾问。

“我知道你想我。”沈千枫低头亲亲他,“嘴硬心软。”

叶瑾:……

“没睡好?”沈千枫用拇指蹭蹭他的黑眼圈。

叶瑾闭上眼睛不看他。

然后下一刻,便有湿热的吻落在唇上。

虽然两人都很累,但小别胜新婚这件事,还是要做一做的啊……

屋顶暗卫默默站起来,集体坐到了对面。

否则听到不该听的,一定会被叶谷主灭口。

第二天一早,沈小受就从床上爬了起来。

“还很早。”秦少宇提醒。

“也不早了,天都亮了。”既然要做演员,就要合格一点啊!沈小受换了套衣服,然后将儿子抱出了小窝,“你也起床!”

“啾。”毛球睡眼朦胧,小黑豆眼略茫然。

“起床了。”沈千凌恐吓,“不然吃青菜。”

听到“青菜”两个字,毛球顿时睁大眼睛,瞬间清醒——真是非常奏效。

这样才对啊……沈千凌很满意,帮它也穿了件毛乎乎的小衣服。

“啾。”毛球低头看了看小马甲,然后高兴伸开小短翅膀,“啾!”

“这么喜欢穿衣服?”沈千凌意外。

秦少宇靠在床上道,“它在问你要红包。”

“什么红包?”沈千凌不解。

“这是过年之时,叶瑾替它做的衣服。”秦少宇道,“当时穿着要到不少珍珠玛瑙,估计是产生了误解,以为一旦穿上这件衣服,便会有人给钱。”

“啾。”毛球又往它娘身边蹭了蹭,小黑豆眼充满期待。

沈千凌哭笑不得,就说不能惯着啊,这都是什么毛病。

收拾停当之后,叶瑾与沈千枫也从房中出来。沈千凌看了眼他嫂子,识趣闭上嘴——走路姿势略奇葩,一看便知道昨晚发生了什么。

二十多天昼夜赶路,他大哥居然还有这种兴致,简直不能更酷炫。

非常适合给大力丸代言。

“你确定要去?”沈小受识趣,并不代表秦宫主识趣——事实上他就是故意的,十分恶趣味。

叶瑾怒,“你给老子闭嘴!”

秦少宇眼中充满深意。

叶瑾恼羞成怒,“信不信老子给你下不举药啊!”

追影宫暗卫在房顶听到,纷纷倒吸冷气夹住腿——叶谷主简直凶残,不知道会不会因为打不过宫主而胡乱迁怒,我们是无辜的。

改天一定要找村口王师傅做个铁裤裆。

这就叫未雨绸缪。

今日难得天气好,因此在腊梅城外的空地上,百姓正在忙着赶集市,突然便看到有一队人马正在往这头走,阵仗不算小,于是纷纷猜测是谁家老爷,走近后才发现,打头骑马的两个人竟然是沈千枫与叶瑾。

既然如此,那后头的马车里就应该是……啊啊啊啊啊啊!

百姓瞬间沸腾起来,甚至连摊子也顾不上再管,嗷嗷叫着便往过冲。甚至还有人买裤子试到一半来不及脱,拖着一条裤腿便冲了过来,迫不及待什么的,简直让人动容!

眼看着大批百姓滚滚而来,暗卫不动声色,暗中甩出小冰块,将最前头的几人打倒。

虽说有些不厚道,但为了造声势,也只能如此了啊。

作为国民CP,百姓都很想亲眼见到沈小受和秦宫主,所以奔跑速度飞快,前头几个一摔,后头的来不及刹脚,自然也就跟着被绊倒,瞬间哗啦啦趴了一大片。

“啊呀!”暗卫大惊失色,赶忙上去将大家扶起来,顺便充满诚意道,“大家切勿见怪,我家公子他也不是故意的。”

百姓闻言纷纷吃惊,就说怎么好好跑着跑着就觉得膝盖一软,还当是自己太激动,敢情是因为沈公子在做法?

“上次为了迎战东北白虎精,我家公子元气大损,一直没养过来。”暗卫感情很充沛,“所以法力偶尔会有些失控,原本是想变出一些梅花给大家的,没料到竟然念错了咒语,还请见谅。”

那必须要见谅好吗!百姓闻言纷纷落下热泪,沈公子简直不能更有爱。受了伤还想着要给大家变梅花,结果不小心念错咒语,所以只好在马车里着急扭住双手,用求助的眼神看秦宫主什么的,我们完全不想喷鼻血啊!

大家纷纷伸长脖子往马车里瞅,希望沈公子能出来与大家说两句话。

“公子?”暗卫在车外试探叫。

四周瞬间安静下来。

“嗯?”沈小受伸手掀开车帘,不过并没有出来。

居然听到了沈公子的声音啊!作为狂热脑残粉,大家顿时觉得整个人都要窒息了。

“百姓都围在前头,想要见公子。”暗卫道。

沈千凌声音很轻,“先进城吧,早些将事情解决,否则只怕又要出乱子。”

百姓闻言不解,同时又有些惊慌,什么叫出乱子?

“大家莫怕。”暗卫再次发挥贴心小棉裤功能,道,“我家公子在前几日夜观天象时,发现腊梅城上空有些星盘异常,恐怕会有一场百年罕见的暴风雪,于是便想来城中布阵,也好将风雪之灾散去。”

听他说得一本正经,沈千凌很不敬业的在马车里笑出声——虽说故事在出发前已经串了好几次,但此番一听到,还是实在忍不住。

当初其实也清楚,他说呼风唤雨只是为了逗自己开心,却没料到居然真有用到的一天。

而在小话本的熏陶和沈小受的偶像光环下,百姓对自然身深信不疑,心里又是后怕又是感激,于是连生意也不做了,直接簇拥着沈千凌便进了城。里头的百姓也早已听到消息,也是急急忙忙赶过来,一路不断有新人加入,队伍也便越来越壮阔,待到终于抵达城中酒楼之时,已经几乎全城的人都跑出了家门。

叶瑾吃惊,“怎么看上去比王城的人还要多。”

其实也正常啊……沈千凌笑眯眯。就好像是前世,如果去大地方,由于那里的粉丝经常能见到各路明星,所以也就不会太狂热;而若是去小地方,可能三年五年也见不到一个银幕上的人,自然也会更加激动一些,和王城腊梅城是一个道理。

“准备好了吗?”秦少宇问他。

“嗯。”沈千凌点头。

秦少宇道,“抱你出去?”

沈千凌这次倒是没拒绝,很爽快就答应——既然要演,自然就要尽量和小话本一致才行,这样大家才更容易相信。

果然,在秦少宇抱着沈千凌下马车之时,所有百姓都开始热烈鼓掌,甚至还有人晕了过去。

暗卫吃惊,那件熊皮披风几乎将我家夫人整张脸都包了起来,这样也能看晕?

大哥你会不会太虚弱了些。

酒楼老板是连城孤月的人,自然早已做好准备,在二楼厅内准备了最好的位置,又吩咐伙计上了清茶果品。

“热。”坐下之后沈千凌抱怨,声音简直软,十分满足百姓幻想。

“不行,最近你身子虚。”秦少宇帮他拉紧披风,“不许脱。”

百姓纷纷失望了起来。

“这里有火盆,又不冷。”沈千凌据理力争,“况且一热我便会心烦气躁,事情也会做不好。”

秦少宇无奈,“就会说道理。”

沈千凌眼神简直不能更萌,秦少宇身后的围观群众开始躁动,十分想要突然大喊一声,好让沈公子注意到自己——不过也只是想想而已,否则秦宫主那么凶,一定会揍人。

秀完恩爱之后,秦少宇终于答应沈千凌,将披风解了下来。

这下不仅是百姓,连追影宫暗卫也开始激动,感慨为什么我家夫人居然能一天赛一天好看,就说果然是一身仙骨,宫主简直祖坟冒烟。

看着周围密密麻麻的百姓,沈千凌笑了笑,权当是打招呼。

居!然!笑!了!啊!

百姓开始互相挠手,因为不挠根本就按捺不住澎湃的心!而且挠疼一点也好,免得太过激动而晕过去。

“沈沈沈沈公公公公……公……”小二声音打颤,半天也说不来一句话。他是北面小村庄里来的,那里小话本产业并不发达,所以也是前几天进城,才得知了沈千凌的传奇。一想到面前这位好看的白衣公子是一朵长尾巴的花,小二就觉得整个人都要昏倒了——娘亲说得没错,来城里果真能见到大世面。

沈千凌在心里默默抗议,叫不出来就不要叫了啊,沈公公是怎么回事!

“还是我来吧。”暗卫实在听得心烦,于是主动接过茶壶。

被沈公子的人嫌弃了啊!小二顿时心碎欲裂,于是放弃众人羡慕的最前排位置,转身咚咚便跑下了楼,打算找个没人的角落好好反思。

暗卫倒是有些震惊,还以为我们已经够玻璃心了,没想到这位小哥居然能更胜一筹,琉璃少男心真可怕。

“不知沈公子方才说的暴风雪,到底要如何才能避免?”人群里有个中年人小心翼翼开口,看上去像是里长之类的人物。

“我会尽量帮大家。”沈千凌声音很坚定,“给我一炷香的时间。”

话音刚落,周围便迅速悄无声息了起来。

叶瑾再心里啧啧,就算是楚渊想要叫大臣安静,估计都要等上片刻。这里倒好,简直就像是用刀切断了声音,干净利落不能更多。

“小心一点。”秦少宇也很是配合,眉间有温柔也有忧虑,“莫要勉强自己。”

“嗯。”沈千凌点头,轻轻闭上了眼睛。

一阵风吹过,将他的几缕头发微微吹动,配上好看的侧脸,是世间难寻的无双容颜。

暗卫纷纷落下热泪,这么招人疼的公子,不仅是凡人想要,仙界一定也很想要。

将来一定要好好保护,以免被天帝掳走。

想到此处,江湖吉祥物的脸色顿时凝重起来。

肩膀上的担子……果真有千钧重啊……

作者有话要说:半夜起来喝水,顺便刷了下,应该好了。最后一句改了下,是千钧重。

然后每天参加元宵赛诗会的读者都有红包,但是等我明天空了再发,不会漏掉的,但请大家尽量在当天的章节下参加,打零分也没关系,这样能方便我发红包和统计。

抽风的问题,我周一会问编辑,这两天实在抱歉,我也不知道我的后台到底怎么了QAQ。

继续去睡了,大家晚安早安>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