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零三章 以工代赈 (保底一)(2 / 2)

他说的那两间房就是丽都新店开业前,韩雪住的地方,这两间房子一间临街,就在新街口书店对面,虽然这里以后要建一个过街天桥,可能会档上一部分门脸,但也是人流量很大的好位置,洪涛已经想好要干什么了。

他打算开一个音像店,顺便再卖点文具、贴纸什么的,这里聚集着三所中学,肯定不缺客户。至于这个音响店能赚多少钱,洪涛觉得一年也就是万把块的样子,还不如美容店一个月的收入,这点钱对于自己来说,意义不大,但是对于别人来说,就是一笔巨款。

这个别人并不是某个人,而是一个群体,具体说就是谭晶她的那些同学。通过寒假这半个多月的接触,洪涛多少也了解了一点谭晶学校里的情况,据她说,学校里像她这种家庭情况的,并不止她一个人,虽然不能算多,但是每一届里面都有那么几个。

洪涛觉得自己能帮上她们,但是不能像帮谭晶这样帮,一是因为洪涛没那么多精力去挨个了解她们的个人情况,二是也没有必要把她们每个人都当成未来的合作伙伴培养,太费钱了。可是直接给人家钱吧,又太唐突了,洪涛连她们的面儿都没见过,总不能让谭晶带着自己去她们学校,然后挨个往人家手里塞钱吧。就算她们肯收,肯定也会惊动校方。

如果再赶上一个满怀正义感的老师或者校长,直接把自己这个助人为乐的事迹给捅出去,上个啥报纸的,那可就惹大麻烦了。人怕出名猪怕壮,古人诚不欺也,在中国这片土壤上,就长不出慈善家,至少洪涛从来没见过纯粹的慈善家。不是国内的有钱人都黑心,洪涛相信大多数有钱人也是愿意在不影响自己的情况下,多去帮助一些需要帮助的人。

可是吧,枪打出头鸟这个习惯太可恨了,谁要是打算冒头做点大家看着新鲜的事情,那立刻就会招来很多非议。而且随之而来的就是层出不穷的赞助邀请,吃大户这个毛病一直都被国人认为是理所应当的。不光老百姓要吃,政府也得吃你,最终把你弄得很狼狈。

你说给吧,心不甘情不愿,不给吧,马上就给自己树敌,本来一件好事儿,很快就变成了一件坏事,然后这个被害人还得用自己的切身经历来教育自己的后代和亲朋好友,让他们以后千万别出头、别露富,宁可拿钱打水漂玩,也别去胡乱帮助人,那是一个大雷区!

出于这种考虑,洪涛就不得不把帮助人弄成一个买卖来做了,至少这样没人说自己是钱多了撑的,或者说自己有什么原罪、捐钱是赎罪之类的话了,好名声这个东西,你还得有一副好靠山,这才受得起,不是每个人都配得到一个好名声的。

具体如何做,洪涛已经想好了,谭晶那些同学都是大学生,自己可以支配的时间比较多。这样的话,洪涛就打算让她们轮流到这个音像店里来打工,工作时间短一些、工资给得高一些,逢年过节在多发点奖金年货啥的,其实和白给她们钱没太大区别,不过性质不同,对于洪涛来说,一个是不值钱的施舍,一个是平等的合作。而对于那些大学生来说,意义更不一样,前者是卑躬屈膝的怜悯,后者则是理直气壮的劳动报酬,换成饭菜,吃到嘴里的味道肯定也是不同的。

套句古代的名词,这应该算是以工代赈了吧。

至于洪涛为啥不拿美容店、玩意店、服装店来以工代赈,理由很简单,洪涛只是打算试一试这个办法成不成,既然是试验品,那肯定就有不确定的因素存在,所以洪涛不打算拿自己的主业来冒这个险。至于这个小音像店,洪涛会让小五那帮人帮自己申请一个执照下来,然后通过谭晶来执行自己的意志,不管有没有风险,自己总是躲在后面、危险最小的那个人。

其实这件事儿洪涛琢磨起来也挺悲哀的,帮助人、做好事居然还得冒很大风险、琢磨很多意想不到的后果,该说什么好呢!什么也别说了吧,现实就是这样,作为一个个体,洪涛没那个能力去改变它,就只能想办法去适应了。

“谭晶,我有个朋友开了一个音像店,本来想让我帮他找几个员工的,后来我一琢磨,不如让你那些同学来干吧,一人一天或者一人半天,几个人轮流看着,一个月也能有不少工资可拿呢,你觉得我这个主意怎么样?”和大姨夫谈好了翻盖房子的事情,洪涛在晚上送谭晶回学校的时候,和她谈起了这件事儿。现在谭晶和吴怡已经开始轮班了,每人一天,健身舞蹈班也正式挪到了一楼的大健身房里,原来那个健身房重新改成了美容室的一部分,跑步机和健身器也挪了下来。(未完待续)R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