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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样做已经算是突破了某种界线,很容易被政敌抓住小辫子。虽说这种小辫子一般时候用不上,只有在落井下石的时候才会拿出来当你的黑材料,平时并不太管用,但是谁会在乎一个小商人的死活呢?口供、笔录、证据都会很齐全的,也很符合法律规定,报纸上再找个枪手忽悠两篇文章,把洪涛和欧阳清的黑底子一抖搂!那直接就是铁证如山了,百分百的两个被国法处理过的、对社会主义怀着不满的不法份子,利用国家经济建设高速发展之际,钻了法律的空子,大肆侵吞集体财产。然后就是监狱管理局的某位副职干部犯了识人不明、监管不力的领导错误,接受一下内部处分完事,过一两年直接到别的地方上任,官升半格,屁事没有。
但是这里有一个问题,那就是田女婿和他那些盟友,还没达到一手遮天的程度,从上至下的手段也达不到雷厉风行、从重从快的状态。原因一个是他们的能力还不够大,还一个是这件事儿办得太赤果果了,吃像太难看,不是所有人都喜欢。
当然了,做为同一个阵营里的同僚,就算看不惯,也不会有人出面去制止的,谁会因为一个小老百姓去得罪同僚呢?但是走漏一些消息还是可以的,大家都不是傻子,洪涛也好,欧阳清也好,既然能干到这个8层次,谁也不会一丁点儿消息来源都没有。人家的意思很明显,你们两拨人斗吧,打得越热闹越好。然后其他人在一边看着,有机会了就去踩失败者一脚。顺便捞点好处,没机会也不碍事。权当消遣了。
洪涛当然是不能给他们这个机会的,不管自己以后移民不移民,也不能给自己脑袋上套一个经济犯的大帽子,这玩意好戴不好摘。你们不是要从唐卫东和欧阳清身上找突破口吗?得,我让他们直接消失吧!什么?国际通缉令?那是扯淡!他们两个还没到那个严重程度,而且田女婿和他那些同盟军采用的这种手段,刚开始只能暗中做手脚,拿到唐卫东和欧阳清的口供、笔录,再按照他们俩的口供。把人证、物证安排好之后,才能摆到台面上来。
如果你连人都找不到,那自然就无法用“协助调查”的名义进行非法审讯了。不能审讯就没有口供和笔录,没有口供和笔录,就算检察院院长和法院院长是你亲爹,也没法直接立案,这是一个程序问题,不能反过来玩。至于支持你程序的证据是怎么来,合法不合法。他们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过问,但是这个证据必须有,没有全白搭。
这种应对方法并不是洪涛灵机一动想出来的,这玩意在90年代的经济领域里很普遍。说到底还得感谢洪涛上辈子的小舅舅,他才能见识到这种玩法。当初和他小舅舅一起走南闯北的那些人,几乎个个身上都背着这种案子。比如很多人不敢过长江。因为江南大部分省市都被他们骗遍了,一旦进入那些省市。分分钟检察院找上门来。还有几位是不敢出两广,出来就抓。乃至家里父母病逝,他们都不敢回来奔丧,只能让小舅舅帮忙,洪涛还跟着小舅舅去过一家儿。
不过很可笑的是,这些案子只在某个区域里管用,出了那一片地区就没作用了。因为啥呢?就是因为这种案子都是私下的,不能放到台面上来,所以也没法用正常手续申请其它地区的检察院和公安部门协助调查。你们在你们自己家里可以随意折腾,但是没有足够的好处,其它地区的部门为何要帮你去受累背黑锅?
所以说,只要唐卫东和欧阳清离开京城,随便到南方某个城市去待着,天天大街上逛也没危险,和正常人一样,就是别回京城。不过洪涛觉得还是一次性斩草除根了省心,反正他们俩也没什么家里人可牵挂,直接到aigo公司里上班吧,等语言和专业熟悉一些之后,洪涛正好可以让他们去独当一面。要是以前和他们说这些,他们可能还舍不得离开故土,现在不走也得走了,反倒帮了洪涛一个忙儿。
除了唐卫东和欧阳清必须马上离开之外,洪涛还要加快自己人的出国速度,不管是去美国也好,还是去加拿大,用外国雇员的份额先把他们弄出去工作,然后再慢慢申请永久居留权。只要你有正式的工作记录和纳税记录,一般不会被拒绝的。这些人就是洪涛以后的班底,光靠谭晶她们几个忙不过来,公司的中层也得有自己人,这样才不会被那些ceo们架空,变成瞎子和聋子。
当然了,这个办法不会太快,因为不管是aigo、水晶兰还是f&a公司,外国雇员的比例都是有限的。为了保证当地人的就业率,这个份额也不会很高。好在洪涛并不需要像黑子那样快速的聚集一大群自己人到身边来,每年弄几个、每年弄几个慢慢来吧。
“大力,听说你交女朋友了,带回家给你爹妈看了没?”虽然洪涛说不用接机,但是韩雪还是把大力给派来了。他好像比以前利落多了,头发不再和洪涛一样常年都是寸头,居然留起了小分头,而且衣服也越穿越讲究,和洪涛站一起,洪涛倒是像他的司机。洪涛认为大力的这种变化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这个男人有女朋友了,不会有第二种可能性。
“嘿嘿嘿……是燕子姐给我介绍的,我妈说人挺好,要不你帮我看看?”大力让洪涛给诈出真话了,其实洪涛听说个屁,谁没事儿跨洋和他扯这个闲篇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