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章 前往荒凉城堡(1 / 2)

心灵赞歌 王子的花生 2231 字 2023-09-15

晚上,郑宇一个人坐在山顶上,翻看着白天得到的布帛。那里面记载着好多有用的信息,对他有着很大的帮助。胜利的牛头怪们占领了洞穴,他们用绳索把狼头人们穿了起来,现在他们已经成了主人,有了自己的奴隶,当然他们还有一个共同的主人郑宇。

那个布帛上,告诉了郑宇现阶段最重要的三件事情。一是在这座森林里,生长着一种花朵,名叫魔语花。吃了这种花朵之后,就能听的懂所有高阶魔族的语言。当然,如果你想冒存魔族的话,还是应该学习一种语言比较稳妥。

第二件事情是关于人族的武学。高阶魔族会武学是肯定的,但是魔族的武学都有特定的东西,那就是魔气。人族武学在这个世界不可以外露,否则,很容易就会被拆穿,从而遭到追杀。而最稳妥的办法就是,自创一种适合自己的武学,然后在使用中,用带有魔气的功法打出来,这才能瞒过魔族的耳目。

可要想让自己的功法带有魔气,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必须让自己的体内被魔气侵蚀。被魔气侵蚀容易,但以后要再想驱逐可就难了。魔气不仅会影响到使用者的心神,让人变得越来越失去人性。也会对人的身体进行改造,渐渐的变得有了魔族的特质。

和天生的高阶魔族不同,被魔气侵蚀的人体,通常会很难抵抗魔气的改造。经过长时间的使用之后,人类会变得很古怪,比如会在身体上生出倒刺,或者会让自己变成类似人一样的东西。而第三件事,就是如何规避这种可怕的后遗症。

写下这部布帛的人,是一个难得的天才。在人族时,就以善于创造各类功法而闻名。进入魔界之后,他不惜以自身的力量,多次强行运用功力。郑宇这时才知道,原来在魔界强行运功竟然对自己的身体有害,可这么长时间了,他根本没感觉什么啊他继续往下看去:

和队伍失散之后,为了自保,他先是找到了一处魔气极为浓郁的的地方,然后根据魔气在自己身体中的变化,慢慢的创造了这一套功法。因为长时间的尝试,魔气已经改变了他的全身,他再也没能变回来,可他的功法却留了下来,以待后来的学习。

这套功法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借助魔气的力量,恢复自己原有的运行速度,但又不会被魔气所侵蚀。发功时,自带了附着魔气的功能,还能瞒过一些魔族的耳目。最大的弊端就是这套功法就像一个储存器,用完之后,很快就得重新再吸收魔气,否则一切都等于零。而且改良后的功法连他都没有试过,到底是否可行,还是一个未知数。

郑宇天生怕死的性格再次表露了无疑,他决定等等再说,非到万不得己之时,他不愿轻易地去冒险。因为一旦失败,他可能会和这个人一样,永远的回不去了。试问:谁能接受一个一生魔气,长相更像魔族的人当族长。别说族长,恐怕就普通人你都做不成了,一准会被拉到耻辱柱上,练魂而死。

郑宇当前最要紧的事,便是要找到魔语花。这里是很偏僻不假,可并不代表着没有高阶魔族的前来。一旦高阶魔族出现,那他立马就会被拆穿。这两个半兽人好糊弄,是因为他们的智商很低,可如果把所有的魔族都想成这样,那就大错特错了。

郑宇感觉到有点困,就睡了过去。魔族就是有这点好处,困了就睡,不用担心别人说什么。不像守护者之界和人族,你要是大白天睡觉,一准会被骂一顿,严重的可能不得挨揍。

醒来之后,郑宇命令牛头怪把白狼带来。愚蠢的牛头怪已经忘记了那个是牛头怪的首领,只好把剩下的五个白狼都带来了。可气的是郑宇也分不清是那个了,只好一一的把魔语花的样子通过神识告诉了白狼,让他们带他去寻找采摘。

有一头白狼幸运的见过这种花朵,比划着把郑宇带到了一个山崖边。那个山崖十分陡峭,只有郑宇的翅膀能飞去,采到魔语花。就在郑宇采摘魔语花的时候,一头低着头的白狼,突然跳了起来,滚下了山崖。绑在它身上的绳索在下落的过程中被磨开,郑宇的禁制此时也失去了效用。郑宇一时生气,吞下了魔语花就要向下追去,耳边却传来了白狼的声音:

“大胆的人类,胆敢闯入魔界,还指使牛头怪弄伤我,你给我等着,我一定生吃了你”

郑宇的心头大骇,怎么可能,不是说高阶魔族的语言才能听的懂吗难道这个白狼是一个变异了的高阶魔族他正想追去的时候,白狼已经不见了踪影。那群傻傻的牛头怪,再看着剩下的白狼。郑宇一阵生气,一掌辟下,结果了一头白狼的性命。还有几头白狼在高喊:

“人类,你私闯魔界,还敢杀我们,大王不会放过你的,他会把这儿移为平地的。”

看来,白狼果然是高阶魔族的一种,至少牛头怪的声音他就听不懂。结果了剩余的几头白狼之后,郁闷的郑宇带着牛头怪们回到了洞穴。如今他的身份已经被发现,用不了多久,他就会迎来疯狂的追杀,除了学习那倒霉的功法之外,他好像没有了其他的出路。

学习以后会九死一生,不学那就是十死无生。在这个陌生的世界,如果没有防身的本领,那和找死差不多,可防身就必须学会伪装,好运不会一直跟随着他。有不可能有无数的无主的牛头怪部落。即使有,也会有人来和他,到时他该怎么办

最好,郑宇只好打定主意去学习那不知名的功法。至于自创武学,那还是等等再说吧功法很简单,易懂也易学,郑宇只用了几个时辰就学会了。现在是该找一个魔气浓郁的地方去实鉴了,毕竟这套功法到底管不管用,只有吸收魔气之后,才能看的出来。和小命相比,他觉得永远留在魔界,似乎也不是那么难以接受。

在魔界,魔气散溢的地方很多,在这个山谷中就有一处。那里的魔气浓郁的就快要液化了,平时就连魔界的生灵们,也很少去吸收养份。郑宇的懒病又犯了,他不加思索的就来到魔气汇集的地上,盘膝坐了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