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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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来到39楼时,盛来站在门口,深吸一口气:“你怎么在这边买房子?”

陈笛先走进去,从鞋柜里拿出一双拖鞋给盛来:“你先穿我的,这几年都会在榕城这边办公,所以干脆装修了一套房子,方便一点……”她走到浴室拿了浴室的拖鞋换上。

“不回西城?”

“暂时是这样的。”陈笛回答,“你先自己玩会儿,我去厨房做饭。”

“我过来帮你……”盛来有点不好意思。

陈笛回头看了她一眼,忽然想到什么又改变方向,拉着她走到衣帽间。她应该是请了专门的衣橱整理师,这里面简直就是重度强迫症患者的天堂,所有的高跟鞋鞋跟全部在一条线上,甚至于按照高低不同的顺序依次排列,春夏秋冬的衣裳分类,按照颜色和长短排列得异常整齐,甚至包括衣架的颜色和品牌都是一样。

视觉天堂。

陈笛走到一排衣服面前,托腮看了一会儿,然后从里面拿出来一件亮黄色的很薄的针织衫和一件格子毛呢大衣,塞给盛来:“吊牌还在,去换身衣服,你身上这套带着血迹,家里有点热,就先换里面这件吧……”

“啊?”盛来有点意外,“不用的,我回去再换也是一样……”

陈笛将衣服放在盛来腿边的凳子上,她很清楚地意识到现在盛来对自己的决定有些下意识要拒绝,好意也不行,像是要刻意跟她拉开距离。她不强求,但也有自己的立场:“不换衣服就在沙发上休息,换了衣服就来厨房帮忙。”摸清楚了盛来的小脾气,陈笛只管自己的话说完,而后不等盛来反应过来,直接自己先走出衣帽间。

“嗳……”盛来一下就慌了,想叫住陈笛,可这时候陈笛压根就不回头,她放弃,无辜的目光就在面前的这套被陈笛已经搭配好的衣服和陈笛的背影上来回张望,直到陈笛的身影消失不见。

厨房很快传来“噔噔”的切菜的声音,盛来咬了咬下唇。一排可爱的牙齿在粉白粉白的下唇处留下一排牙印,配着脸上深深地纠结的小表情,看起来有点可爱极了。

陈笛在厨房打理鲫鱼,她准备做个鲫鱼汤,再炒个小炒肉和藕片,另一口锅里熬着一锅鸡汤。

今天让盛来来家里吃饭也是临时决定,这现熬的鸡汤肯定来不及,不过她也没准备在晚上吃的太丰盛,这汤,她是准备让盛来带回家的。

知道盛来并不情愿来家里做客,她也不是每天都能遇见盛来,只好趁着这次机会,将自己能做到的都做好。

就这么想着的时候,陈笛听见身后传来了“哒哒”的脚步声,她回头,看见门口站着一俏生生的姑娘。

家里的暖气很足,盛来有点不好意思地扯了扯自己身上的那件单薄的针织衫,明黄色的针织衫将她原本就白皙的皮肤现在衬得更白,像是上好的陶瓷一样,在灯光下,就差能发光。

盛来有点不好意思,她伸手扯了扯衣服的边缘,十根葱白的手指的指甲盖是可爱的粉色,不安又调皮地在衣服上动来动去。

“那个,我过来帮忙吧……”

陈笛忽然就冲着她笑了,“好。”

盛来撸了撸袖子,她说来厨房帮忙不是就来看看。

陈笛看着那纤细的两只小胳膊在片肉的时候刀法流畅毫不拖泥带水,一片片的厚薄均匀,一看就知道是很有经验,至少在刀工上下过苦功夫的。

“看不出来。”陈笛说,“很不错。”

盛来“啊”了一声,很快明白过来陈笛这是在夸赞自己的刀工,她有点不好意思。头发现在被扎成一个小丸子顶在头顶,暴露出了她的一双有点可爱的耳朵。别人的耳朵都是很服帖地贴着耳后的骨头处,而盛来的那双耳朵,却还是很不安分地有点像个小扇子,微微朝前倾。所以每次即便是她披散着头发时,也会露出一小节的小耳朵,看起来有点分外呆萌。

从前盛来想过很多次陈笛对自己的表扬,只是那时候自己的功课始终没达到陈笛预想的标准,等一句赞扬很难。现在,她早就没了在做陈笛学生时的那种有点偏执的愿望,但现在冷不丁的听见这声赞扬,她还是没忍住红了耳朵。“熟能生巧……”

陈笛顺着她这话问下去:“高考毕业后,就来了榕城?就一直自己做饭?”

从前的那些事,盛来从来没跟任何人提及。现在不是陈笛问起,她都快忘了……

“嗯。”

“房子自己买的?”

“嗯,爸爸,以前我爸爸留给我的钱,她不是很在乎,也没管这笔钱……”盛来话说的模糊,但不影响陈笛理解,说的是程蓉,盛来去父亲留下来的遗产在相比于遥家时,可能就真只算九牛一毛。

“前几年的时候,榕城的房价还很低,差不多三四千的样子,刚好手里的积蓄能买下来一套老破小,也算是有了栖身之地。”

耳边是盛来平静的声音,她像是在讲述别人家的故事一样。“其实也很幸运啦,现在榕城几万块一平米,我可没那多钱来买房……”说起来,如果买房算是她的第一笔投资的话,现在看起来,她第一次投资还算是赚大发了。

陈笛笑了笑:“嗯,很有眼光。”

盛来不好意思,她这哪里是有眼光,就是瞎猫遇见死耗子,误打误撞。陈笛才是真正的投资的一把好手,她听说早些年陈笛投资房地产。差不多这十年间的房价都一直处于暴涨的阶段,但二三线城市的房价迅速攀升却是在前五六年的时候。而背靠陈家的财力,陈笛的投资,在二三线,可以说是一夜暴富。虽然,她本来也很有钱……

被这样的夸赞,盛来哪里好意思?

“都是幸运吧……”

陈笛却在听着她的话时,心头蓦然一酸。她今晚听见盛来说了两次幸运,可明明她其实不是那么幸运的。她能想象得到这小姑娘只身一人才来到榕城时,举目无亲,甚至连落脚的地儿都没有。没有在社会上有任何阅历的人,是怎么买到现在她的那套小房子,又是怎么一个人重新翻修,添购家具,一点一点在一个陌生极了的城市独自生活。

“当初,为什么离开?我能知道吗?”陈笛想了想,还是轻轻地问出声。

是因为自己吗?她,有点不敢问出这话。

就在陈笛问这话时,盛来手机短信声响了。

作者有话要说:抓虫

第28章

盛来手中的动作一顿,她是有点不想回答这问题的,干脆拿出手机看了眼现在是谁发来的消息,不过就这么一眼,她表情变得奇怪。嗯,可以说是很巧了,“这个啊……”没有陈笛想象中的沉默那么久,“我差点要忘了。”

当然是假的,假装过去那些事情在自己心里真的已经过去了。

“你说你之前去遥家找过我?那程女士怎么说?”盛来眼底有一抹寒光。

陈笛觉得当初程蓉的话还是不要转述给盛来比较好,那的确不是什么好话。

可是她似乎对盛来的定义有点偏差——

“无非就是我这个女儿不争气,叛逆,跟遥松音闹矛盾,就大发脾气一走了之之类?”盛来低笑说,她又将短信多看了两遍,嘴角的嘲讽的弧度拉扯地越发厉害。

陈笛:“……”没法否认,只有默认。“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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