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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兴十三年,春。
小院中栽了一棵樱桃树,粉艳艳的花朵竞相绽放,一簇簇一团团扎着堆的在枝头怒放。花瓣飘进窗子,落在炕上坐的少女鼻尖上,她伸手扫了下,然后看向身边的母亲,问道:“娘,我脸上有东西吗?”
萧素秋将女儿肩膀上的花瓣摘掉:“时候不早了,早些睡吧,五更天就得开脸上妆了。”
明天是女儿陆寄眉大喜的日子,可萧素秋却高兴不起来,这十年来不知求了多少医生,吃了多少药,可女儿的眼睛还是看不见。而如今萧家家大业大的,能容下女儿这样的半残废做少奶奶吗?
虽然逢年过节,萧家都派人送酒水果品等各式礼物,但那都是看在老爷子和老太太的面子上。若是没有二老,萧砚泽那小子指不定要如何无礼呢。早听说他年纪轻轻,书也不读了,只跟着父亲打点生意,空暇时间与城里的浪荡公子哥混迹一处。
想来女儿嫁过去,受他喜欢是不可能的了。但是女儿这个样子,寻常人家更是养不了,萧家好歹富裕,养她一个吃闲饭的少奶奶,不成问题。
萧素秋叮咛道:“娘以前说的话,你都记住了吗?千万不要跟你丈夫起口角,凡事多忍着,不要管他的闲事,他愿意做什么,你就随他去。”
寄眉轻声慢语的道:“我明白,娘,我是去养老的。”或者说,她是去萧家吃闲饭的,她眼睛看不到,可心里明白。这几年父亲虽然升官做了知县,但也没钱置办豪奢的嫁妆,她进门后的地位,不会高到哪里去,她唯一能指望的只有亲戚关系,家里的祖父祖母和舅舅们偶尔帮她一下,但也仅此而已。
萧素秋笑着拍了她一下:“什么养老不养老的?”
寄眉摸到母亲的手,轻轻摸了摸,安慰道:“娘,不要担心我,只要有口饭吃,我不会招惹他的。”
萧素秋见女儿已做好了委曲求全的准备,不禁暗暗涕泪。女儿聪慧,靠她念书给她听,便能熟练背诵许多诗词篇章,亦会吹笛弹琴,模样更是一顶一的好,要不是萧砚泽那小子,害她眼睛看不到了,哪至于嫁不出去,要便宜他。
寄眉听到娘啜泣,笑着去抚她的泪:“您哭什么呀,你要是想我,回趟娘家,不就看到我了么。”
这恐怕是把女儿嫁给萧砚泽不多的好处之一了,大家都是亲戚,能够常常走动。萧素秋上炕将窗户关好,让金翠拿盆进来给寄眉洗漱了,她又叮嘱了几句,才走了。
晚上留下寄眉跟金翠主仆同住。金翠翻来覆去的睡不着,可她发现寄眉姑娘却跟往常一样,呼吸平稳,似乎并没因为明天的婚事而紧张,不由得问道:“姑娘,你睡了吗?”
寄眉面朝她笑道:“要做新娘子了,高兴的睡不着。”
金翠忽然觉得姑娘可怜极了,那萧砚泽绝不是什么好东西,她听人说他在外面常年养了几个唱曲的暗娼,有空就去厮混,家里没人能管。这事自家老爷夫人都知道,只是不告诉姑娘,所以寄眉还当他是记忆里的那个调皮的小男孩而已,殊不知这些年过去,早成浪荡公子了。
金翠坐起来给小姐掖了掖被子:“明个是重要日子,您别着凉了。”
寄眉便侧身躺好,嘴角挂着淡淡的笑意,女人一生中最风光的时候就是出嫁那日坐花轿,明天就要迎来这一刻了,她哪有不高兴的道理。至于丈夫萧砚泽,她并什么特殊的感觉,大家都是亲戚,小时候也见过,并不完全陌生。
她知道,他不喜欢她,他想讨一个带着丰厚嫁妆,处置果断,能够在生意场上帮他出力的女子,而同时,这个女子最好缠得一双好小脚,让他赏心悦目,而她这几样都没有。
不过没关系,她这样的废人,能够在萧家混吃等死就好了。
金翠不想泼冷水,但见姑娘这么开心,不禁好奇:“你真这么高兴嫁他呀。”
“女人一辈子就嫁一次,我当然要高高兴兴的。”寄眉笑:“高不高兴,日子都要过,干嘛不开开心心的。”摸到金翠的胳膊,拽着她躺下:“好了,别说话,你明天跟着花轿,可要累一天呢。”
两人都不做声了,窗外月亮越升越高,最后在枝头静静悬住。
天色泛白,五更时分,萧素秋在外面敲门,一夜没睡的金翠去给开了门,见萧素秋带着一个懂开脸的婆子,忙搬了椅子请那婆子坐下。萧素秋一拍腿,指着金翠急道:“还不穿衣去门口堵着去,一会姑爷来了,谁拦门呀。”
等金翠慌手慌脚的走了,那婆子取了红线准备给新娘子绞脸,她盯着寄眉的脸瞅了瞅,嫩的像剥了壳的鸡蛋,仿佛绞过一样。
婆子笑道:“现在就这么光溜了,一会开了脸,上了妆,还不得像九天玄女呀,新郎官准喜欢。”坐到炕上,一边梳拢寄眉的头发,一边绞线开脸,慢慢的发丝拢到一起盘到了头上,顺势挽了个发髻,算是出阁做媳妇了。
陆成栋身为地方父母官,女儿办婚事不缺人手,自家没人,下面的县丞师爷捕快家的娘子仆妇们过来帮忙做饭做菜,一切进行的顺顺当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