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节(2 / 2)

gu903();这是宴随头一次带男朋友见家长,但她知道流程,男朋友走后,家长肯定要对他做出一番评价。

宴其盛看不出情绪,先是模棱两可地说一声“还可以”,过后上楼前,他忍不住用尽量平静的口吻提醒道,“女孩子家自己心里有数一点。”

这意思是,男方都没有表露什么结婚的意向,身为女孩子绝对不可以太巴着人家,更重要的是绝对不可以大了肚子,就算成功赶鸭子上架匆匆结婚,也很丢宴家的面。

身为父亲提醒女儿这些,宴其盛有些不自在的尴尬。

宴随轻哂:“想太多。”

不管是八年前和八年后,她和傅行此谈恋爱要是非要用上“巴着”这个词,那也是用在傅行此身上。八年前她那么喜欢他,也得端足了架子等着他放下身段来追她。

傅行此曾问过她,如果他不追,她会不会主动。

宴随说:“你一定会追的。”

事实上,看着距离他毕业的日子一天天越来越近,她的焦急也一天天水涨船高。一旦他毕业,他们再也没有了见面的理由。傅行此要是真的不主动,她会不会出手,还真不好说。

不过,没有如果。

至于未婚先孕这种事就更是天方夜谭,要不是傅行此每次都有模有样地做避/孕措施,就算他说他已经做了结扎手术她也不会意外。

等宴其盛上楼,罗子琴开始悄悄和宴随说实话:“别的都好,就是他这个妹妹不大好。”

宴随就知道。她妈方才在傅行此面前的慈善和友好都是伪装,只不过是想在女婿面前树立一个良好的形象。

她不想听,试图拔腿上楼。

罗子琴在背后说:“你别觉得妈妈太冷血,你不懂照顾别人家的孩子是多么吃力不讨好,打不得骂不得,所有委屈摸摸往自己肚子里咽。等你们结婚了你真的成了人家的嫂子,你就会明白我的感受。”

“我才24。”宴随无奈转身,“你们能不能不要张口闭口的结婚,我根本没想过那么远。”

宴随回到房间,莫名烦躁,她从书架上翻了本书想强迫自己熄灭那股无名之火,没翻上几页,收到傅行此的消息:「脚还痛不痛?」

还别说,刚才那脚踢得挺猛的,大脚趾火辣辣地胀痛。

仔细想来,真的不划算。

可能她骨子里那种“为了伤敌一千不惜自损八百——甚至把数字反一反也做得出来”的性格,是永远改不掉了,得跟着她到进棺材。

宴随拿另一只脚的脚后跟敲敲负伤的大脚趾,一点小痛,她并不放在心上,对他百忙之中还有心思跟她掰扯这些芝麻蒜皮的小事感到满意,片刻前的不高兴没了影。她勾起嘴角,给他回复:「脚是小问题,主要你车没事就好。」

对宴随而言,傅行此是一个完美的恋人,有情到浓时恨不得就此融化的热情似火,也有平日里恰到好处的轻松与自在,他给她别人无法激发的怦然心动。

不过这世上没有那么多十全十美,这个完美前,要加上“几乎”二字。

面对不想失去的人或事,每一个人都会有自欺欺人的本能,可任凭她想破脑袋也无法为他想到一个开脱的理由,曾经的宴随如鲠在喉,哽到宁可放弃深爱。

人是健忘的,就像多少孕妇在产房痛的死去活来,恨不得一出门就爆了那让自己遭这一罪的男人的狗头,结果几年过后,又心甘情愿生二胎,因为就连那种死去活来的痛也是可以遗忘的。

宴随亦然,那种如鲠在喉被时光冲淡打磨,压在心里除了偶尔被刺到,无伤大雅,只是一颗小豌豆。

小时候宴随看童话故事《豌豆公主》,豌豆公主被20床被子下一粒小小的豌豆搅得整夜无法安睡,甚至全身淤青。她便一直好奇,真的有人可在厚厚的20床被子上感受到那颗小小的豌豆么。

起码她不能。只要她不自找麻烦搬起这厚厚的20床被子找那粒豌豆,她可以和这小玩意继续得过且过。

因为她知道,一旦问了,就再也没有回头的余地。

自从宴随和傅行此谈恋爱,罗晶晶对宴随说的最多的话就是“有异性没人性”,她约宴随五次,宴随大概可以回应她一次。

这回,经历了三次盛情邀请遭拒后,罗晶晶终于勉强约到了日理万机的宴二小姐。

罗晶晶还没收拾好,宴随去罗家等她,一见面,罗晶晶又是老生常谈的抱怨:“重色轻友的女人,约你一次比约大明星还难。”

“拜托。”宴随开了一天会,胸闷气短,瘫进沙发里,当着好友的面也不需要坐得规规矩矩,坐姿颇为放肆随意,“你每天约我两三次,我前天才和你出去吃过饭,而我跟傅行此已经三天没见面了。

阻碍她和罗晶晶一起花天酒地当富二代纨绔子弟的哪里是爱情,分明是事业。

罗晶晶对着镜子画眉,涂涂又改改,怎么画怎么不满意,冲宴随撒娇,“阿随帮我——”

宴随揉揉眉心,站起来走到她身边接过她的眉笔,拿湿巾卸去原先惨不忍睹的痕迹,熟稔快速,寥寥几笔就给罗晶晶画了一道干净利落的眉形出来。

罗晶晶身为一个标准的纨绔子弟,日常生活就是花式潇洒,朋友圈晒的是各种名牌衣包首饰,以及满世界旅游的照片,每天想着法子挥霍浪费。这也是圈子里大部分人的生活写照。

尤其是女孩,像宴随这么拼的,除此之外她只想得到一个宴连。有钱人纵然没有夸张到有皇位要继承,至少也有毕生心血不想流落到外姓手中,所以很少有人家没有儿子,兄弟们担负了发扬光大家族企业的使命,留给女孩的任务就是当无忧无虑的公主。

罗晶晶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十分满意宴随的化妆水平,干脆闭上眼睛等宴随顺便给她化眼妆,“我想不明白你为什么这么拼。你看谁跟你似的,别说是女的,就是男的,也都还泡在声色犬马中——哦,除了你家那位。”

罗晶晶还有个哥哥,三十几岁了依然无心事业,罗家夫妇早就决定了,不能让基业断送在败家子手中,所以届时会聘请职业经理人代替管理公司,至于家里两个孩子,安安心心等着拿钱就行。

宴随淡嘲地笑:“因为我不拼,我就会输给宴连。”

她从来不会为了自己并不注重的东西而把自己的发条上得太紧,从读书开始就是如此,她会努力读书,但不会把自己逼得喘不过气,小学初中还好,高中进了明辉,后来又去嘉蓝,在这两所锦城最重点的高中里面,既不缺聪明的人也不缺努力的人,更不缺聪明又努力的人,如果非要给自己制定个目标——例如考全年级前三第一的,实现起来很不容易。

安安心心待在十余名的位置,需要的努力正好是她可以接受的。

除非,有了想打败的人。即便战胜品她不稀罕,她也要去夺。

宴随到高三某一天,深夜想傅行此想的睡不着,骂自己不争气的同时,她萌发一个念头,她要超越傅行此的高考分数。

那时她已经决定出国留学,高考只是走过场,分数没有意义。

可是从那一天一直到高考,她都处于拼命读书的状态,那一段与书和试卷博弈的日子简直暗无天日,旁人不解,甚至觉得她是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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