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麦季才(1 / 2)

神棍厨子在大唐 !

这麦季才是隋朝大将麦铁杖的三儿子,对于这个人,历史上并没有什么记载,因为他父亲死后,这麦铁杖的三个儿子,除了大儿子麦孟才在历史上留下了一些足迹,最后死在宇文化及之手以外,其他的两个都没有什么特殊的贡献。

然而,当提到麦季才的时候,就不得不提他的父亲,麦铁杖。

这麦铁杖可以说是隋末的名人,其年轻的时候便臂力惊人,能举百斤,同时疾步如风,据说可以日行五百里。

在麦铁杖早年的经历里,他其实是盗贼出身,仗着自己日行五百里的特长,以及惊人的武力,这麦铁杖经常在在夜间从南陈出发步行一百多里,到南徐州偷盗,然后当夜再疾驰回来,做的神不知鬼不觉。

当时的南徐州官员曾经多次状告麦铁杖偷盗,但陈后主却认为一个正常人不可能像他们状告的那样,日行几百里去完成偷盗,第二天再回来上班。

最后双方僵持没有办法,陈后主不得已采取了南徐州官员的计策,悬赏百金来找可以在短时间内将诏书送达南徐州的人。

这时麦铁杖不知是计,接下了任务才是证实了他就是那个盗贼。

按照当时的律法,这麦铁杖本该入狱,但陈后主因为怜惜他的能力,于是就放他回了家。

后来麦铁杖加入了隋军,留在了隋朝超级有名的大臣杨素的手下,有一次这麦铁杖战败被俘。

押解途中,敌军那三十几名士兵看他可怜,便给他解了绳子让他吃些东西,但没想到这麦铁杖居然拿起了身边的大刀,愣是把这三十多个人全都杀了,然后割下了他们的鼻子,回到了军中领功,不过却被忽略了。

这麦铁杖不服便跟随杨素,杨素骑马他步行,却丝毫不比他慢,最后杨素终于发现了他的厉害,便将其推荐给了当时的隋炀帝杨广,不过当时的杨广因为麦铁杖不认字,便没有重用他。

直到后来成阳公李彻慧眼识珠,发觉了麦铁杖,从此那麦铁杖便在大隋的军队中大展神威,一度受到杨广的赏识,一直升至大将军。

最后战死在了征讨高句丽的战场上,死的时候才38岁。

麦铁杖的传奇也是让得他的后代也蒙上了一层神秘面纱,因此当杨萧听到这人叫麦季才的时候,才会如此惊讶,当然也起了结交之心。

“兄弟,这面冷淘如何?”

麦季才猛的点头。

“真是不错,不瞒兄弟,我一个月送货也不过才赚这十几碗面钱,今天虽然是奢侈了一些,但能吃到如此劲道又极有滋味的冷淘,也算值了。”

说着,这麦季才便挑起货物打算离开。

然而杨萧却拉住了麦季才。

“兄弟,这担子里装的是什么?”

“哦,一些送往清河县的食材。”

“哦?我能看看吗?”

“当然。”

杨萧揭开了担子一看,里面都是一些新鲜的蔬菜和水产,其中有很多都是清河不生产的品种,算了算重量,这些加起来至少得两三百斤重。

想到这里,杨萧不免又惊叹了一番这麦季才的力量,以这样的重量若是让杨萧去挑,不要说挑着走路了,恐怕能挑起来就不错了。

一时间杨萧也是想起了麦季才的父亲麦铁杖,难道他还有他父亲的能耐?

“兄弟,我看你这担子里的东西都是些容易腐坏的食材,估计如果放到明天就用不了了,不知你是从哪里运来的呢?”

麦季才笑了笑,那笑容很殷实。

“啊,我是青阳县人,早上从青阳县出来的,一般下午送到清河县的各大酒楼,这样的路我几乎每天都要走一遍,不打紧的。”

杨萧闻言大惊。

我了个去,这麦季才还真是继承了他父亲的衣钵,要知道这张家村归清河县管辖,距离清河县城也还有十几公里的距离。

可这青阳县到清河县却有着五十多公里的路,要知道让一个人挑着三百斤的担子走五十公里路是个什么概念。

这么长的距离以100公里每小时的速度走高速都要半个多小时,他却用一双腿走这段路,也只走七八个小时,这也太牛逼了。

估计以这麦季才的能力如果放到现代,恐怕早已经称霸奥运会的马拉松之王了。

想到这里,杨萧不免一阵的惊叹,同时也对这古代劳动力的廉价而感到悲哀。

因为以麦铁杖刚刚所说,他走一趟的酬劳也不过几十钱,这样的收入实在是太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