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境漫漫,一望无涯。
提利昂兰尼斯特虽然熟读地图,但经过两周以来的一径北行,他深切体会到地图上说的是一回事,实际上却另有蹊跷。
他们和国王的队伍于同一天离开临冬城,冒着细雪,穿过那一片人声马嘶、马车嘎吱和王后轮宫的呻吟。国王大道紧邻着主堡和城下市镇。国王的旗帜与车队,骑士和自由骑手就在该处转向南行,提利昂则与班扬史塔克和琼恩叔侄二人往北走。
在那之后,天气越趋凄冷,四周更显沉寂。
国王大道逐渐变成一条比森林小路大不了多少的小径。道路西边是崎岖的灰岩丘陵,矮丘顶高耸着一座座守望台。东边则地势低缓,平坦旷野无限伸展,直至极目尽头。石桥跨越汹涌的狭窄激流,农场围绕石墙木梁的聚落。路上来往颇为频繁,日落后极易找到歇脚旅店。
然而好景不长,离开临冬城三日之后,农田退去,只见茂密深林,国王大道也越来越人迹罕至。丘陵则日益陡峭,到了第五天,已经成了山脉,宛如肩负陈雪和陡峭岩峰的灰蓝巨人。当北风吹起,长长的冰针像旗帜一般从高耸的峰峦间飞溅而下。
山在西方,路往东北,蜿蜒穿过树林。班扬史塔克称这座满是橡树、常青树和黑荆棘,看起来比提利昂所见过任何林子都要古老的森林为“狼林”,每到夜晚,森林里也确实传来远方狼群此起彼落的嚎叫,有时离他们还不甚远。雪诺的白子冰原狼听到便会竖起耳朵,却从不应和。提利昂总觉得那只东西有种令人极端不安的感觉。
扣除小狼不算,他们一行八人。首先提利昂依照兰尼斯特家的排场,带了两个随从。班扬史塔克则只带着他的私生子侄儿,还有守夜人部队的一些牲口。但当他们在狼林边缘一栋木造庄园过夜时,又有一位叫尤伦的黑衣弟兄加入他们。这个尤伦驼着背,模样颇为阴狠,五官都躲在他那跟制服一般黑的胡子后面,但不难看出他是条汉子。他带了两个来自五指半岛,衣着破烂的农家子弟。“强奸犯。”尤伦冷冷地看着他们说。提利昂顿时领悟,长城上的日子虽然艰苦,但总比阉刑好得多。
五个男人,三个孩子,一只冰原狼,二十匹马,还有一笼鲁温学士托班扬史塔克捎带的大乌鸦,这样一支队伍,想必是幅相当怪异的景象。
提利昂注意到琼恩雪诺一路不住打量尤伦和他那两名阴郁伙伴,脸上挂着古怪的表情,似乎有些困恼。尤伦不仅驼背,而且浑身酸臭,须发油腻,虱蚤丛生又衣衫破烂,遍布补丁且甚少清洗。他的两名手下味道更难闻,人则既愚蠢又残忍。
看来那孩子误以为守夜人军团里全是他叔叔这种人了。倘若他真这么想,那么尤伦一帮人对他可算是个错愕的觉醒。提利昂为那孩子难过,他选择的是一条艰难的道路或者应该说,别人为他选择了这条艰难的道路。
他对孩子的叔叔可没这般好感。班扬史塔克似乎和他哥哥一样讨厌兰尼斯特家的人,先前当提利昂表示想要同行时,他的反应相当不悦:“兰尼斯特,我话说在前头,长城没旅馆可住的。”他高高在上地盯着他。
“你总有办法安顿我罢,”提利昂答道,“你也看到了,我个子很小。”
当然,没人敢对王后的弟弟说不,所以事情就算这么定了,但班扬依旧很不高兴。“我保证你不会喜欢这趟旅程。”他很不客气地回敬,而自队伍出发以来,他也果真尽其所能让此话成真。
旅行的第一周结束时,提利昂的大腿已因骑马赶路而磨破了皮,小腿抽筋得厉害,而且他冷到了骨子里。但他没有抱怨,他见鬼了才会让班扬史塔克称心如意。
提利昂倒是在御寒皮衣上扳回一城,原本史塔克故作殷勤地献上一件满溢腥膻,老旧破烂的熊皮,以表现守夜人的济弱扶贫,显然希望他会碍于礼数婉拒,但提利昂微笑着收下。离开临冬城的时候,他带上了所有最暖和的衣服,随即却发现根本不够。这里真是冷得吓人,而且气温还在不断下降。夜里的温度早已降至冰点以下,每当朔风吹起,便如尖刀般割进他最暖和的羊皮衣。想必史塔克此时正为自己一时兴起的骑士精神后悔吧。也许他会从中学到教训:兰尼斯特家人来者不拒,管他什么礼数,只要别人给,我就敢拿。
越往北行,愈加深入狼林的幽暗国度,农庄田舍便更见疏落,终至人迹绝响,骤然遗世独立。
无论扎营拔营,提利昂都帮不上忙。他个子太小,蹒跚跛行只会碍手碍脚。于是他便趁史塔克和尤伦等人搭建帐篷居所,照料马匹,生火取暖之际,裹紧皮衣,揣着酒袋,蹒跚到一边独自读书,这成了他的习惯。
旅行的第十八天,他带着从凯岩城一路携来北方,盛夏群岛酿产的珍贵琥珀甜酒,以及相关龙族佚闻事迹的书这几册珍贵的典籍乃是提利昂求得艾德史塔克公爵允许,从临冬城的图书馆拿的独自走开。
他走到营地的喧嚣之外,激流奔涌、水冷如冰的溪边觅得一方宁静。一株形体怪诞的老橡树恰好为他遮挡寒风。提利昂背靠树干,扯紧皮毛,啜了一口酒后读起关于龙骨的叙述。龙骨含铁量高,故呈黑色,书上如是说,龙骨坚硬如铁,然材质极轻且有韧性,自然亦不怕火。无怪乎多斯拉克人视龙骨弓为稀世珍宝,配上龙骨弓,射手可以轻易超越木制弓箭的射程。
提利昂对龙有种病态的迷恋。当年他初次造访君临,参加姐姐和劳勃拜拉席恩的婚礼时,就打定主意一定要瞧瞧那些悬挂在坦格利安王座厅墙上的龙头。虽然劳勃国王早已把龙头换成了旗帜和壁毡,提利昂仍不死心,最后总算在阴湿的地窖内找到了它们的收藏处所。
他本以为龙头必定令人叹为观止,甚至叫人望而生畏,却怎么也想不到它们竟会是如此美丽的东西。它们的的确确美得让人目瞪口呆。黑如玛瑙,光滑洁亮,在他的火把映照下仿佛会闪闪发光。他察觉到它们喜欢火,因而特地把火把插进其中一个较大的龙嘴里,果真火光大盛,影子在他身后的墙上大肆舞跃。龙牙宛如一柄柄黑钻石制成的长弯刀,长年浸涤于炽热的烈焰里,火把微焰对它们来说根本算不了什么。当他抽身离去时,他发誓那头巨兽空洞的眼窝是目送着自己离开的。
巨龙头骨一共十九个,最老的寿命已经超过三千年,最幼小的也有一个半世纪那么久。幼龙的头骨也是最小的,那两个畸形怪状,比猎犬的头骨大不了多少,它们是龙石岛上所孵化的最后两只龙,是坦格利安家族最后的两只,或许也是这世界上最后的两只,它们非常短命。
其他的龙头则一个比一个大,最大的三头便是歌谣和传说里最恐怖的巨兽,即伊耿坦格利安和他的姐妹们攻打古代七国时所骑乘的那三头龙。吟游诗人为他们都取了神的名字:贝勒里恩、米拉西斯和瓦格哈尔。提利昂站在他们的血盆大口间,震慑得说不出话来。瓦格哈尔的咽喉之大,大到你可以骑马进去,当然别想活着出来。米拉西斯体型更加惊人。而最硕大无朋,人称“黑死神”的贝勒里恩,则可一口吞下整只野牛,或是传说中漫游于伊班港以北冰冷荒原上的长毛象。
提利昂在阴湿地窖里伫立良久,盯着贝勒里恩空洞而巨大的眼窝,试着想象眼前这只巨兽生前的模样,想象它开展双翼,横扫天际,口吐烈焰的景象,直到火把燃尽。
他的远祖凯岩王罗伦,曾与河湾王孟恩联军抵抗坦格利安的征服。那是约三百年前的事,当时七大王国真的是各自为政的王国,而非今日大一统国度下的属地。两军合计有六百诸侯,五千骑兵,以及五万以上的雇佣军和步兵。据史家记载,“龙王”伊耿的军力大概只有对手的五分之一,其中多半是从他之前击败的敌手军队中招募而来,忠诚堪忧。
两军在河湾沿岸的沃野平畴中相遇,在遍地结实累累、等待收获的金黄麦田上交战。联军发动冲锋,坦格利安军立时四散溃逃。短短几分钟内,史家又如此写道,连年的征服似乎就要画上休止符但这只是伊耿坦格利安和他两个姐妹投入战局之前的那几分钟。
这是历史上唯一一次瓦格哈尔、米拉西斯和贝勒里恩同时出击,后世的吟游诗人称之为“怒火燎原”。
那天共有将近四千名士兵被烧成灰烬,其中包括河湾王孟恩。罗伦王侥幸逃脱,没过多久便向坦格利安家族投降称臣,后来还产下一子,为此提利昂只有感激的份。
“你读那么多书干嘛”
提利昂闻言抬头,琼恩雪诺正站在几步以外,好奇地端详他。他用一根手指夹住正读的书页:“看着我,然后告诉我你看到了什么”
男孩狐疑地看着他说:“你耍什么把戏我看到你啊,提利昂兰尼斯特。”
提利昂叹道:“雪诺啊,你是个私生子,却真是够客气。你看到的是个侏儒。你几岁了十二”
“十四。”
“你才十四岁,我却一辈子长不到你现在这个高度。我这双脚又短又畸形,连走路都成问题,骑马还得配着特殊打造的马鞍,才不会摔下去。你有兴趣瞧瞧的话,这马鞍是我自己设计的。假如我不用它,就只能骑孩子的小矮马。我的手臂还算强壮,但仍旧太短,所以永远也成不了好战士。如果我生在普通农家,早被扔在路边等死,不然就是卖进怪物杂耍团。唉,谁知我偏又生在凯岩城的兰尼斯特家,怪胎更不受欢迎,只因先前众人对我万般期待。你瞧,我爹干了二十年的御前首相,结果我老哥后来竟把国王给宰了,人生就是这样变幻无常。如今我老姐嫁给了新任国王,而我那脾气暴躁的外甥呢,有朝一日则会继任王位,只有我空担着家族的名誉,总得尽点心力,你说对罢但是要怎么做呢呵,我的腿太短,头却太大,总算这脑袋对我还算合适,凭着它我很清楚自己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它就是我的武器。老哥有他的宝剑,劳勃国王有他的战锤,我则有我的脑袋瓜不过人若要保持思路清晰锐利,就得多读书,就好像宝剑需要磨刀石一样。”提利昂轻敲书皮,“琼恩雪诺,这就是为什么我读个不停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