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丹妮莉丝(1 / 2)

丹妮莉丝抵达魁尔斯时,人们在城墙上敲响铜锣通报,另一些人吹起如青铜巨蛇一般盘绕在身的奇怪号角。城内走出一队骆驼骑兵,充当她的荣誉护卫。骑手们穿着铜鳞甲,头戴镶有铜牙、披着长长黑羽的长吻盔,高高地坐在镶嵌红宝石和石榴石的华丽鞍座之上。他们的骆驼披着色彩斑斓的毯子。

“魁尔斯是古往今来最伟大的城市。”俳雅菩厉在枯骨之城维斯托罗若就告诉过她。“它是世界的中心,沟通南北的门户,连接东西的桥梁,古老悠久,超越人们的记忆。它宏伟壮丽,令智者萨索斯第一眼看到它之后便自毁双眼,因为他知道今后所见的一切,与它相比都将丑陋不堪,黯然失色。”

丹妮认为男巫说话向来添油加醋,但这座伟大城市的华丽宏伟无可否认。三重厚墙环绕着魁尔斯,墙上有各种精巧的雕刻。外墙由红砂岩砌成,三十尺高,雕刻着各种动物:蜿蜒爬行的蛇,展翅飞翔的鸢,滑行游动的鱼,还夹杂着红色荒原的狼群,以及斑马和大象。中墙四十尺高,由灰色花岗岩砌成,雕刻着栩栩如生的战争场面:刀剑相交,矛盾互击,箭支如雨,英雄在战斗,婴儿被屠杀,熊熊燃烧的火葬堆。内墙是五十尺高的黑色大理石,墙上的雕刻让丹妮羞红了脸,但她告诉自己,别傻了,她早已不是黄花闺女;既然灰墙上的屠戮场面都吓不倒她,男女交欢的情景又有什么隐讳呢

外城门镶铜,中门镶铁,内城门则镶嵌着许多黄金眼睛。这些城门随着丹妮的走近一一打开。她骑着银马进入城内,小孩子们跑出来,撒下鲜花,铺满她前进的路径。这些孩子除了金色的凉鞋,什么都没穿,全身都是明艳的彩绘。

维斯托罗若所缺乏的各种色彩似乎全跑到了魁尔斯,她的四周挤满了建筑物,呈现着深浅各异、如梦似幻的玫瑰、紫罗兰和棕褐色调。她经过一道雕成交欢的双蛇形状的青铜拱门,蛇的鳞片是精致的翡翠、黑曜石和天青石。无数纤细的尖塔高高耸立,丹妮毕生未见如此高大的塔楼。每个广场都有狮鹫、龙和狮身蝎尾兽形状的精巧喷泉。

魁尔斯人罗列于街道边,或在精致的阳台上观看那些阳台如此精细,令人怀疑是否能支撑人的体重。他们是高挑而白皙的人种,穿着亚麻布、织锦和虎皮制成的衣服,在她眼里,个个都是领主和贵妇。妇女的长袍露出一边胸脯,男子则偏爱镶有珠饰的丝裙。丹妮披着狮皮,肩上站了黑色的卓耿,从他们面前骑过,觉得自己粗鄙而野蛮。魁尔斯人被多斯拉克人呼为“奶人”,因为他们肤色白皙,卓戈卡奥曾经梦想有朝一日来洗劫这些东方的巨城。她瞥了一眼她的血盟卫,从他们杏仁状的黑眼睛里看不出任何想法。在他们眼中,这些都只是未来的战利品吗她疑惑地想。而在这些魁尔斯人看来,我们定是一群彻头彻尾的野蛮人。

俳雅菩厉领着她小小的卡拉萨穿过一条巨大的拱廊街道,这座城市的古代英雄们站立在白色与绿色的大理石柱上,大小是真人的三倍。接着他们又穿过一处集市,集市位于一座多面开口的巨大建筑内,格子状的天花板成了数千只色彩斑斓的鸟儿的家园。店铺上方的平台生长着茂密的树木花草,而在店铺之内,商品琳琅满目,诸神创造的一切似乎都可买卖。

巨商札罗赞旺达梭斯靠过来时,她的银马受到惊吓,马匹似乎受不了骆驼的气息。“如果您看中什么东西,哦,绝代佳人,您只需轻吐芳唇,它就是您的了。”札罗坐在华丽的角鞍上俯身说。

“整个魁尔斯都是她的,她不需要这些小玩意,”蓝嘴唇的俳雅菩厉在另一侧高声叫道,“听我的没错,卡丽熙。跟我去不朽之殿吧,在那里,您将啜饮真理与智慧。”

“既然我可以提供阳光、琼浆和丝绸,她怎会去你的尘埃之殿呢”札罗对男巫说。“十三巨子将把一顶由黑玉和火晕石制成的冠冕戴在她美丽的头上。”

“我唯一想去的宫殿是君临的红堡,俳雅大人。”丹妮对男巫存有戒心,女巫弥丽马兹笃尔使她对操弄巫术的人心怀厌恶。“如果魁尔斯的大人物们要给我礼物,札罗,请他们赐予我舰船和军队,助我赢回理应属于我的一切吧。”

俳雅蓝唇上翘,优雅地微笑道:“正该如此,正该如此,卡丽熙。”他转身走开,缀满珠宝的长袍拖在身后,随着骆驼的移动而摇摆。

“女王陛下有超越年龄的智慧,”札罗赞旺达梭斯在高高的鞍座上对她低声说,“魁尔斯有句俗话:男巫的房子,骸骨加谎言。”

“那为什么人们谈起魁尔斯的男巫就压低声音呢在整个东方,他们的力量与智慧受人敬畏。”

“他们曾经强盛,”札罗同意,“但如今就跟那些羸弱的老兵一样可笑,只会夸耀当年之勇,全不顾力量与技能早已离他们而去。他们阅读腐朽的卷轴,啜饮夜影之水直到双唇变蓝,口中暗示自己具有可怕的力量,但跟前人相比,他们不过是空壳子。我要提醒您,无论俳雅菩厉给您什么礼物,都将在您手中化为尘土。”他抽了骆驼一鞭,加速跑开。

“乌鸦还嫌八哥黑。”乔拉爵士用维斯特洛通用语低声说。遭放逐的骑士照旧在她的右边骑行。进入魁尔斯城之前,他收起多斯拉克服装,再度穿上板甲、锁子甲和羊毛衣这些远在半个世界之外的七大王国骑士的全副装备。“您最好避开他们俩,陛下。”

“他们会助我得到王冠,”她道,“札罗拥有巨大的财富,而俳雅菩厉”

“只会装神弄鬼。”骑士唐突地说。在他深绿色的外衣上,莫尔蒙家族的巨熊后腿直立,黑黝黝的,煞是凶猛。乔拉朝集市里拥挤的人群皱眉,看上去也同样凶猛。“我不愿在此久留,我的女王。我不喜欢这地方的气味。”

丹妮微微一笑。“你闻到的大概是骆驼。就我的鼻子而论,魁尔斯人似乎还挺香呢。”

“香水时常用来掩盖臭味。”

我的大熊,丹妮心想。我是他的女王,他却当我是个孩子,一心要永远守护我。这令她感觉安全,却也有些悲哀。她希望自己能比现在更爱他。

札罗赞旺达梭斯热情地邀请丹妮住进自己的家。她料到那会是一座豪宅,却没想到是比集市还大的宫殿。与之相比,伊利里欧总督在潘托斯的大宅就像猪倌的茅屋,她想。先前,札罗曾保证他的家可以舒舒服服容下她所有的人马;事实上,它将他们吞没其中。他把一整边的厢房都给了她。她有自己的花园、大理石浴池、一座水晶占卜塔,以及男巫居住的迷宫。无数的奴隶任她差遣。在她的私人套房里,地板是绿色大理石,墙壁上挂着五彩的丝绸,每当微风拂过,便闪闪发光。“你太慷慨了。”她对札罗赞旺达梭斯说。

“对龙之母而言,这点礼物不算什么。”札罗是个慵懒儒雅的人,脑袋秃了顶,硕大的鹰钩鼻上缀满红宝石、猫儿眼和翡翠。“明天早上,您将一边享用孔雀和云雀舌,一边欣赏那些只配绝代佳人的音乐。十三巨子会到这里来向您致敬,全魁尔斯的高尚人物都会来。”

全魁尔斯的人都会来看我的龙,丹妮心想,但她还是向札罗道谢,感谢他的好意,然后将他送走。俳雅也告辞离开,并再三保证会向“不朽者”们请求,安排接见丹妮。“那是如盛夏飘雪一般稀罕的荣耀啊。”他离开前,用淡蓝的嘴唇亲吻她赤裸的双脚,并坚持留下一罐油膏作礼物,他发誓说这能让她看见空气之灵。三位寻龙者中最后离开的是缚影士魁晰,从她那儿,丹妮只得到一个警告。“小心。”戴红漆面具的女人说。

“小心谁”

“小心所有人。他们将不分昼夜地觐见这重生于世的奇迹,接着便会贪念陡生。因为龙的血肉由火构成,而火就是力量。”

待魁晰也离开后,乔拉爵士说:“她说得对,我的女王尽管我也不喜欢她,但是”

“说实话,我很不理解她。”俳雅和札罗从第一眼看到她的龙开始,就连连许诺,宣称他们彻头彻尾是她忠实的仆人,但从魁晰那儿,她只得到寥寥几句含糊隐秘的言辞,而且她从没见到那女人的脸,这让她很不安。记住弥丽马兹笃尔,她告诉自己,记住背叛。她转向她的血盟卫。“我们留在这里一天,就得保持继续站哨。未经我允许,任何人都不得进入这一侧的厢房。尤其是这些龙,必须时刻小心看守。”

“遵命,卡丽熙。”阿戈说。

“我们只看到魁尔斯的一部分俳雅菩厉希望我们看到的部分,”她续道,“拉卡洛,我要你深入查看其余的部分,把所见所闻向我回报。带上得力的人手以及几位女人,以进入男人禁入的地方。”

“遵命,吾血之血。”拉卡洛说。

“乔拉爵士,我要你去找码头,看看那里停泊着什么样的船只。我已经半年没有听到七大王国的消息了。或许诸神会将某位好心的船长从维斯特洛吹到这儿来,用他的船载我们回家。”

骑士皱了皱眉头。“这可不算好心。篡夺者将谋害您,这和太阳会升起一样确凿无疑。”莫尔蒙用拇指钩住剑带。“我要留在您身边守护您。”

“乔戈也能守卫我。而且,你会的语言比我的血盟卫多,多斯拉克人又不信任海洋和在海上航行的人,这件事上只有你能为我效力。去吧,去船只之间走走,跟水手们聊聊,了解他们从哪儿来,往哪儿去,还有负责指挥他们的人。”

遭放逐的骑士勉强点点头。“遵命,我的女王。”

等所有男人离开,女仆替她脱去沾染风尘的丝绸外衣,丹妮缓缓走出去,来到门廊阴影里的大理石浴池。池水清凉宜人,池中的小金鱼好奇地轻咬她的肌肤,令她不禁咯咯笑出声来。她闭上眼,随波漂浮,知道自己想休息多久就可以休息多久,这样的感觉真好。不知伊耿的红堡内是否也有这样的池子,也有这般长满薰衣草和薄荷的芬芳花园。一定有。韦赛里斯常说七大王国是世界上最美的地方。

一想到家,她就不安起来。如果她的日和星还活着,一定会率领卡拉萨横渡毒水汪洋,扫清她的敌人,但他的力量已从这世上消失了。她的血盟卫们虽然还在,且武艺过人,誓死效命,但毕竟只是马上英雄。多斯拉克人洗劫城市,抢掠王国,却不懂统治之道。丹妮不希望君临化为满地游魂的焦黑废墟,她已经尝够了眼泪的滋味。我要我的王国美丽动人,到处都是精壮的男子、漂亮的女人和快乐的孩子。我要我的子民在我骑马经过时面带微笑,如韦赛里斯所说的那种,对我父亲展现的微笑。

要做到这些,首先要征服。

篡夺者将杀死你,这和太阳会升起一样确凿无疑,莫尔蒙如是说。劳勃杀了她英勇的哥哥雷加,还派爪牙穿越多斯拉克海,企图毒死她和她未出生的孩子。据说劳勃拜拉席恩壮如公牛,在战场上无所畏惧,是个喜爱战争胜过一切的男人。在他身边,有许多被哥哥称为“篡夺者走狗”的大贵族:眼神冷峻、心肠冰冻的艾德史塔克;金光灿灿的兰尼斯特父子,富裕、强大、背信弃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