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一片灰暗,松木和苔藓的味道和着一丝寒意,飘荡在风中。黑土地上升起苍白的迷雾,骑手们在碎石和乱木中费力地穿行,直下河谷,朝如珍珠般散落的温暖火堆奔去。火堆很多,多得让琼恩无法计算,数百数千的篝火组成一条摇曳的光带,伴随着冰冻的白色乳河,看起来就成了两条河。此情此景,让他右手五指不自禁地开开合合。
他们骑下山脊,没有举旗也没有吹奏,一片死寂中,只听见远方河水的潺潺流动,马蹄的嘚嘚声,以及叮当衫身上骨甲的碰撞。头顶某处,老鹰展开灰蓝的巨翅,俯瞰着下方的人、狗、马和白色冰原狼。
马蹄踢动碎石,石块滚下斜坡,琼恩看见白灵扭头过去搜寻这突兀的声响。他一整天都远远跟着他们,这是他的习惯,而当月亮在哨兵树梢升起时,他就会睁大血红的眼睛跑来了。一如既往,叮当衫的猎狗们朝他齐声哮吼狂吠,但冰原狼漠不关心。六天前的晚上,他们扎营后,最大的那条猎狗试图从后方偷袭他,不料白灵比它更快,打得那狗满身伤痕、落荒而逃。从此以后,狗群始终和他保持距离。
琼恩雪诺的马轻声嘶鸣起来,但抚摩和软语很快让它恢复了平静。我自己的恐惧能这么轻易平复就好了。他一身漆黑,这是守夜人军团的黑衣,可他却骑行在敌人之中。我跟着他们,跟着这些野人。耶哥蕊特穿着“断掌”科林的斗篷,朗尔要了他的锁甲,他的手套被大个子矛妇芮温勒拿走,而某个弓箭手得到了他的靴子。相貌平庸的矮个子“长矛”里克赢得了科林的头盔,但这头盔并不适合他那颗窄头颅,所以他把它送给耶哥蕊特。叮当衫将科林的骨头装进口袋里,放在伊本那颗血迹斑斑的头旁边,琼恩正是跟随这几位游骑兵来到风声峡的。死了,他们都死了,而全世界都知道我也完了。
耶哥蕊特骑行在他身后,他前面的是长矛里克。骸骨之王让这两人看住他。“如果让乌鸦飞走,我就把你们的骨头给煮了。”出发时他告诫两名守卫,透过用作头盔的巨人头骨,歪曲的牙齿下露出得意的笑。
耶哥蕊特斥骂他:“你想自己看住他么如果要我们来做,就少废话,我们自己会做。”
他们是真正的自由民,琼恩发现,叮当衫可以领导他们,却无法凌驾于他们之上。
野人头目转而恶狠狠地瞪着他。“乌鸦,你骗得了其他人,骗不了曼斯,他一眼就能拆穿你的伪装。然后呢,我会把你那只狼的皮拿来做斗篷,接着划开你柔软的肚腹,缝只黄鼠狼进去。”
琼恩用剑的手开开合合,手套下灼伤的指头蠢蠢欲动。长矛里克在一旁笑道:“这么大的雪,你上哪儿去找黄鼠狼呀”
头天晚上,经过整日骑行,他们在一座无名的高山顶上找到一处碗状浅石滩,就地扎营。雪花飘飞,人们蜷缩在火堆旁,琼恩看着吹雪降落到篝火上空,迅速融化消解。尽管他穿着层层羊毛衣、毛皮和皮甲,仍旧感觉寒冷彻骨。用餐以后,耶哥蕊特一直坐在他身旁,她拉起风帽,手掌缩进袖子里以求温暖,“等曼斯听到你对断掌的所为后,他会立刻接受你的。”
“接受我”
女孩轻笑道:“接受你成为我们中的一员。你以为自己是头一只飞离长城的乌鸦我知道,你打心底渴望自由飞翔。”
“我可以自由加入,”他缓缓地说,“也可以自由离开吗”
“当然可以,”她的笑很温馨,唯独牙齿有些歪斜,“而我们也有猎杀你的自由。自由是危险的,但人人都渴求它。”她把罩着袖子的手掌放在他膝盖上。“你什么都不懂。”
是的,我还不懂,琼恩心想,但我会去看、去听、去学,探明底细就奔回长城。野人们把他当做背誓者,可他在心底仍是守夜人的汉子,执行着断掌科林交给他的最后使命。在我杀他之前,他的最后托付。
他们下到斜坡底部,面前是一条流下山峦注入乳河的小溪,看似纹丝不动,反射着光芒,但坚冰下传来水流的响声。叮当衫带他们渡过溪流,踏碎水面的薄冰。
接近营地时,曼斯雷德的斥候靠过来。琼恩瞥了他们一眼:八个骑兵,有男有女,全穿着毛皮和皮衣,手执长矛或用火淬过的枪,但只装备了几顶头盔和几副破烂的盔甲。对方首领有些特别,胖乎乎的,水汪汪的眼睛,满头金发,提一柄锋利的钢铁巨镰刀。这是哭泣者,他立时反应过来。黑衣兄弟们经常谈论他。和叮当衫、“狗头”哈犸和“猎鸦”阿夫因一样,他是出了名的掠袭者。
“骸骨之王,”哭泣者招呼道,一边打量琼恩和他的狼,“那是谁,就那个”
“一只逃来的乌鸦,”叮当衫说,他喜欢被人称为骸骨之王,那件叮当作响的骨甲是他的骄傲,“他怕我像趴断掌的骨头一样趴了他。”他提起那袋战利品,在野人斥候们面前摇晃。
“是这小子杀了断掌科林,”长矛里克说,“他和他的狼。”
“他把欧瑞尔干掉了。”叮当衫说。
“这小子是个狼灵。”大个子矛妇芮温勒插进来,“他的狼咬下断掌一截小腿呢。”
哭泣者用那对红润潮湿的眼睛又瞄了琼恩一眼。“是吗哦,他有狼的特质,我现在瞧见了。带他到曼斯那儿去由他发落。”他调转马头,绝尘而去,他的手下紧跟着他。
他们排成单列,在乳河河谷的营地里穿行,寒风又湿又重。白灵紧随琼恩,他的气味如同传令官,宣告了他们的到来。不一会儿,野人们的狗全部聚集而至,咆哮、吠叫。朗尔嚷着让它们安静,但不起作用。“他们不喜欢你的伙伴呢,”长矛里克对琼恩说。
“一边是狗,一边是狼,”琼恩说,“它们不是同类。”就像我不是你们的同类。但我必须暂时抛开这些,去履行责任,履行最后一次和断掌分享营火时科林交给他的责任伪装成背誓者,去找出野人们在阴冷荒芜的霜雪之牙挖掘的秘密。“某种力量,”断掌科林对熊老断言,可他在找出真相之前就死了,甚至不知道曼斯雷德是否挖到了“它”。
沿河都是篝火,点缀在板车、推车和雪橇旁。野人们用兽皮和羊毡匆匆搭起无数帐篷,也有些人就着大岩石建个窝,或睡在车子下面。琼恩看见男人在火堆旁淬着长木矛的尖头,一边还掷矛试手;两位穿皮甲留胡须的少年用棍棒互相击打,跳过篝火追逐对方,口中呼喝不断;十来个女人坐成圆圈,给弓箭上羽毛。
这是为我的弟兄们准备的箭,琼恩心想,为我父亲的人民准备的箭,为临冬城、深林堡和最后壁炉城准备的箭,为北境准备的箭。
可眼前并不都是战争气象。他也看见跳舞的姑娘,听到婴孩的哭闹。一个裹着毛皮的小男孩从马前跑过,因为嬉闹而气喘吁吁。绵羊和山羊自由漫步,牛群在河岸边搜寻青草,羊肉的香味自营火处四溢开来,一整头公猪被穿在木叉上熏烤。
骑到一处由高大葱绿的士卒松围成的空地时,叮当衫下了马。“就在这儿扎营,”他告诉朗尔、芮温勒和其他人,“将马、狗,还有你们自己都喂饱。耶哥蕊特、长矛,把乌鸦带走,让曼斯好好瞧瞧,接着我们就来剥他。”
剩下的路他们步行,经过更多的篝火和更多的帐篷,白灵依然在后紧跟。琼恩没见过这么多野人。他甚至怀疑是否有人曾见过这么多野人。这片营地无边无际,不,这不是一片营地,而是上百处,每一处都易受攻击。由于分散在好几里格的空间里,因此根本谈不上防备,没有陷坑,没有削尖木桩,只有几小队斥候在四周巡逻。各个团队、氏族和村落看中什么地方,就直接扎营下来,丝毫不管别人。这就是自由民。如果他的弟兄们抓住机会,这里的很多人就得为自由而付出生命的代价。他们虽人多势众,可缺乏守夜人军团的纪律。纪律严明,十战九胜,父亲曾教导过他。
国王的帐篷十分醒目,比他刚才所见最大的帐篷还要大出两倍,音乐声从帐内传出。它虽和别的帐篷一样是用兽皮缝制,但材料是雪熊的纯白毛绒。帐篷顶立着一对巨鹿角,想必是从先民时代曾驰骋于七大王国的巨驼鹿头上采到的。
直走到这里,他们才碰到守卫;两名卫兵站在帐篷门口,拄着长矛,手臂上捆了圆皮盾。看到白灵,其中一名守卫放低长矛,“野兽不能进。”
“白灵,停下。”琼恩命令。冰原狼听话地坐下来。
“长矛,看好这家伙。”叮当衫掀开帐门,打手势让琼恩和耶哥蕊特进去。
帐内酷热,充满烟雾。四角都搁着装烧炭的篮子,放射出暗淡的红光,地面则铺了厚厚的兽皮作地毯。一身黑衣地来此地,静待那个自称塞外之王的变色龙处置自己,琼恩感到无比孤单。当眼睛适应这团弥漫的红色烟雾后,他发现里面共有六人,但没人关注他。一个黝黑的青年男子正与一位漂亮的金发女郎分享一角杯蜜酒;一个怀孕的女人站在火盆旁烧烤一串小鸡;一位穿着褴褛的红黑斗篷的灰发男子盘腿坐在枕垫上,边弹竖琴边唱:
多恩人的妻子像艳阳一样美丽,
她的亲吻比阳春还暖意;
多恩人的刀剑却是由黑铁制成,
它们的亲吻则恐怖无比。
琼恩听过这首歌谣,不过在这里在长城以外的兽皮帐篷中,在离拥有赤红山峦和温暖煦风的多恩十万八千里的地方听着它有些异样。
叮当衫拉下发黄的头骨盔,等待歌唱结束。脱掉骨甲和皮甲之后,他其实很瘦小,容貌平凡,下巴多节,短胡须,面颊扁平而灰黄,眼睛则是一条细线,眉毛横贯前额,尖尖的秃头上有几丛稀薄的黑发。
多恩人的妻子洗浴之际会唱歌,
像蜜桃一样甜美的声调;
多恩人的刀剑却有自己的歌谣,
如水蛭一般锋利和冷傲。
火盆边的凳子上坐了一个矮小却非常粗胖的男人,正津津有味地吃着一串烤鸡。热腾腾的油脂流过下巴,淌进雪白的胡子里,而他欢快地嬉笑着。他粗壮的胳膊上,戴着雕刻有符文的厚重金箍,身上穿的则是沉重的黑色环甲那只能得自于死去的游骑兵。几尺之外,另一名高瘦男子正对着地图皱眉,他穿着缝有青铜鳞片的皮衫,背上横挎一把皮制剑鞘的双手巨剑。此人像矛一样笔直,身上有长条的肌腱,胡子刮得很干净,头却秃了,他还有硬朗的直鼻子和深陷的灰色眼眸。若有耳朵的话他的样子算得上潇洒,可惜他一只耳朵也没有。琼恩不知是霜冻还是战争造成的,总而言之,缺了它们,男人的头有些失衡,显得又窄又尖。
白胡子和秃头都是战士,琼恩只消一眼就清楚,而且都比叮当衫厉害得多。他不知道他们中谁是曼斯雷德。
他倒在地上黑暗在回荡,
鲜血的滋味舌头来尝。
他的兄弟跪下为他而祈祷,
而他笑着笑着放声歌唱:
“兄弟啊,兄弟,我的末日临降,
多恩人夺走了我的身子,
没有关系,凡人终有一死亡,
而我却曾将多恩人的妻子品尝”
当多恩人的妻子的最后一个曲调缓缓消逝后,秃顶无耳的男子从地图上抬起头,恶狠狠地瞪着叮当衫、耶哥蕊特以及夹在他们中间的琼恩。“这是谁”他说,“一只乌鸦”
“没错,这杂种杀了欧瑞尔,”叮当衫说,“他还是个该死的狼灵。”
“那你带来做什么砍了就是。”
“他已经倒戈了,”耶哥蕊特解释,“他亲手宰了断掌科林。”
“就凭这小子”听罢此言,无耳的男人有些恼怒,“断掌是我的猎物。乌鸦,你有名字吗”
“我叫琼恩雪诺,陛下。”不知该不该在“塞外之王”面前跪下。
“陛下”无耳的男人望向粗胖的白胡子,“你瞧,他以为我是国王咧。”
满脸胡子的胖子哈哈大笑,笑得鸡块到处飞溅,他用那只巨手擦擦嘴。“他肯定是个不长眼睛的小子难道有缺耳朵的国王吗见鬼,那样王冠会直直地掉到脖子周围哈哈”他边朝琼恩咧嘴大笑,边在马裤上擦拭手指。“闭上臭嘴,乌鸦。转过头去,你要找的人在后面。”
琼恩转过头去。
歌手站起身来。“我是曼斯雷德,”他边说边放下竖琴,“而你是奈德史塔克的私生子,临冬城的雪诺。”
琼恩惊得半晌说不出话,良久之后方才勉强恢复镇静:“您您怎么知道”
“这个故事待会儿再讲。”曼斯雷德说,“你喜欢我唱的歌吗,小子”
“您唱得很不错。此外,这首歌我以前也听过。”
“没有关系,凡人终有一死亡,”塞外之王轻声道,“而我却曾将多恩人的妻子品尝。告诉我,我们的骸骨之王说的可是实话你杀了我的老朋友断掌”
“是的。”他是故意放水让我杀的。
“影子塔不再如以前那般可畏了,”国王语带悲伤,“科林虽为我的对手,但也曾是我的弟兄,因此我应该感激你呢,琼恩雪诺,还是应该诅咒你”他给了琼恩一个嘲弄的笑。
gu903();塞外之王没有国王的样子,甚至不像个野人。他中等身材、苗条、尖脸、一双精明的棕色眼睛,还有棕色长发只不过此时已经泰半灰白了。他头顶没有王冠,手臂没有金环,颈项没有宝链,总而言之,一点装饰也无。他穿的是羊毛衫和皮衣,全身上下唯一引人注目的是褴褛的黑羊毛斗篷,其上有几个长长的裂口被褪色的红丝绸缝补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