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903();“墓窖并未与地牢相连,夫人。”
“你能带我下去吗”
“那里什么都没有,只有”
“史塔克家的死人哈,凑巧的是,我喜欢的史塔克都成了死人。你到底认不认得路”
“认得。”他不喜欢墓窖,从不喜欢,但对之并不陌生。
“那就带路吧。士官,去找个灯笼。”
“夫人最好穿件厚斗篷,”席恩提醒,“我们得从外面进去。”
离开大厅时,雪下得比之前更大。达斯丁伯爵夫人裹了件黑貂皮斗篷。门口的卫兵拉紧兜帽后,看起来跟雪人没两样,只有呼出的雾气表明他们仍是活人。城头燃起很多火堆,但在铺天盖地的阴霾面前,不过是杯水车薪。他们这一小队人在一大片整齐平滑的雪地中前进,那雪直盖过半个小腿。广场里的帐篷都被半掩埋了,积雪压得它们东倒西歪。
墓窖入口位于城堡最古老的区域,靠近首堡的地基首堡已有数百年不曾使用。拉姆斯洗劫临冬城时把首堡也付之一炬,没烧掉的部分陆续垮塌下来。如今的首堡成了一具残壳,有一面完全敞开,雪便灌了进去。瓦砾到处散落:大块大块的断裂石料、烧焦的房梁、破碎的石像鬼。积雪几乎把它们全部掩埋,某只石像鬼从雪地里伸出怪诞的面孔,无言地凝望苍天。
这就是布兰摔下来的地方。那天席恩在艾德大人和劳勃国王的队伍中外出打猎,全没料到回城时会得知如此可怕的消息。他还记得罗柏听闻噩耗时的表情。当时没人相信残废的男孩能活下去。连诸神也杀不掉布兰,正如我做不到。这是个奇怪的想法,想起布兰还活着,感觉真奇妙。
“这里,”席恩指着一片被积雪盖住的首堡墙壁说,“就在这下面。注意碎石。”
达斯丁伯爵夫人的手下足足花了近半小时才把入口挖出来,把积雪跟碎石铲开。门冻得死死的,随行的士官不得不找来一把斧子砍门,直到铁链尖叫着断裂,露出下方直通向黑暗中的螺旋石阶。
“下去的路很长,夫人。”席恩再度提醒。
达斯丁伯爵夫人不为所动。“贝隆,掌灯。”
楼梯狭窄陡峭,一个接一个世纪的来回走动已将之磨平。他们单列前进掌灯的士官在前,席恩和达斯丁伯爵夫人跟进,末尾是夫人其余的部下。他一直觉得墓窖很冷,但那其实是夏天的事,他现在竟觉得越往下走越温暖。不,不是温暖,这里从不温暖,只是比上头暖和些。地底的寒气是永恒不变、阴魂不散的。
“新娘子天天哭,”当他们一级接一级小心翼翼往下走时,达斯丁伯爵夫人说,“我是指艾莉亚小夫人。”
当心,当心,千万当心。他用一只手扶墙,火炬光芒摇曳,显得脚下的台阶似乎在游移。“似似乎是这样,夫人。”
“卢斯很不高兴,把这话捎给你的野种主子。”
他才不是我主子。他想反驳,心里却有个声音大叫:他是,他当然是。臭佬属于拉姆斯,拉姆斯占有臭佬。你决不能忘记自己的名字。
“如果那女孩老是哭,给她穿上灰色和白色的衣服就起了反效果。佛雷家的人或许不在乎,但对北方人而言他们惧怕恐怖堡,却敬爱史塔克。”
“除了您之外。”
“我的确不同,”荒冢屯的女主人坦承,“但其他人个个如此。老朽妓魇前来助阵的唯一目的是向佛雷家讨要大琼恩。而你以为霍伍德家的人忘了野种的上一段婚姻,忘了他们高贵的夫人是如何被饿死、如何被逼得啃手指的吗你觉得当他们听到新娘的哭泣时会联想起什么那可是他们高尚的奈德珍爱的小女儿啊。”
不,他心想,她不是艾德公爵的骨肉,她叫珍妮,只是总管之女。他相信达斯丁伯爵夫人对她的身份也有怀疑,即便如此
“艾莉亚夫人的哭泣带给我们的伤害比史坦尼斯大人手下所有的军队加起来还多。若那野种真想当临冬城之主,他必须学会哄老婆开心。”
“夫人,”席恩打断道,“我们到了。”
“下面还有台阶。”达斯丁伯爵夫人注意到。
“那是更低的楼层,年代也更久远,据说最底下一层已经半塌。我从未下去过。”他推开门,带领这队人进入长长的拱形地道,左右显现出两两成对的坚固花岗岩柱,一直延伸到无尽的黑暗中。
达斯丁伯爵夫人的士官举起灯笼,周围影影绰绰。这是无尽黑暗中的一点光明。席恩向来觉得墓窖令他不自在,此刻他能感觉到石头国王用石头眼睛打量着他,石头手指则握紧了生锈铁剑的剑柄。他们都不喜欢铁种。他感到一阵熟悉的恐惧。
“好多人啊,”达斯丁伯爵夫人道,“你知道他们的名字吗”
“以前知道很久以前。”席恩指点,“这边都是北境之王。最后一位是托伦。”
“降服王。”
“是的,夫人。在他之后只有公爵。”
“直到少狼主为止。奈德史塔克的坟墓在哪儿”
“在末尾。请跟我来,夫人。”
他们走在两排石柱间,脚步声于墓窖里回荡,死人和石头冰原狼的眼睛似乎追随着他们。那些面孔唤醒了模糊的记忆,那些名字不由自主地浮现,他似乎听见鲁温师傅的鬼魂在轻声细语:这位是统治北境长达百年之久的雪胡王艾德瑞克,这位是乘船横渡落日之海的造船者布兰登,这位是饿狼席恩史塔克。他与我同名。这位是贝隆史塔克公爵,他与凯岩城联手对抗派克岛的达衮葛雷乔伊,当时七大王国实际上由外号“血鸦”的王族私生子统治,那人同时还是位巫师。
“那个国王膝上没有铁剑。”达斯丁伯爵夫人发现。
她说的没错。席恩不记得那是哪位国王,但本该放在他膝上的宝剑已不见踪影。膝上铁锈斑斑,显示出不久之前是有剑的。这个场面让他更为不安了,因为他总听说剑是用来确保这些含恨的复仇怨灵被封印在陵墓里,不致到阳间肆虐,如果没有了剑
临冬城里处处鬼魂,而我正是其中之一。
他们继续前进,芭芭蕾达斯丁的表情随着步步前行变得越发僵硬。她和我一样不喜欢这里。席恩听见自己问道:“夫人,您为何如此仇恨史塔克家”
她盯着他。“和你爱他们的理由一样。”
席恩差点绊个跟头。“爱他们我从未我夺取了他们的家堡,夫人。我还还处决了布兰与瑞肯,把他们的头插在枪上,我”
“随罗柏史塔克一起南征,在呓语森林和奔流城下与他并肩作战,并带着他的亲笔信返回铁群岛去跟你父亲交涉。少狼主的大军中有荒冢屯的人马,我尽了最大可能少给他支持,但我或多或少必须派遣部队,以免招惹临冬城的怒火。这些人就是我的耳目,我的消息十分灵通。我知道你是谁,知道你是什么德行。现在回答我的问题:你为何热爱史塔克家”
“我”席恩用一只戴手套的手扶住花岗石柱,“我曾渴望成为他们中的一员”
“但你的愿望没能实现。大人,我们的共通点比你以为的要多得多。走吧。”
前方不远处,三座石棺并肩排列。他们就在这里停下。“瑞卡德公爵。”达斯丁伯爵夫人看着中间那个形体,若有所思地说。这座雕像高高在上,有张严峻的长脸,脸上蓄了胡子。他像其他雕像一样有石眼睛,只是目光特别悲伤。“他的剑也没了。”
确实如此。“看来有人下墓窖偷剑。布兰登的剑也被偷走。”
“布兰登会恨死那小偷的。”她摘下手套,去碰石像的膝盖,苍白的肌肤与暗淡的石头接触。“他最爱他的剑,经常打磨。等我把它磨锋利,说不定哪天可以为女人的下身剃毛哟,他老这么讲,而且他喜欢使剑。染血的剑才是美丽的剑。他有一回跟我说。”
“您认识他。”席恩道。
烛光映照在她眼中,好似两团火。“布兰登是荒冢屯达斯丁老伯爵的养子我后来嫁给了老伯爵的儿子但他把时间都花在去溪流地骑马上。他太热衷骑马了,他的小妹也有样学样。那两位简直是对半人马。我父亲大人很乐意招待临冬城的继承人,为着莱斯威尔家族将来的权势,他愿把我的贞操献给任何一位路过的史塔克。其实他根本不用急,布兰登想要什么自己会取,决不客气。我现今是个老妇人,多年寡居让我的激情随之而去,但我依然记得他夺去我贞洁那天晚上,我的血流在他的命根子上。我相信布兰登也很欣赏那一幕。染血的剑才是美丽的剑,是啊,那很痛,但也很甜美。
“不过,当布兰登与凯特琳徒利的婚约传来那种痛苦就一点也不甜美了。我跟你保证,他没想过要她。他亲口对我说过,就在我俩的最后一夜但瑞卡德史塔克也要为将来的权势打算,他的野心在南方,所以不愿让自己的继承人迎娶自家封臣的女儿。我父亲退而求其次,指望把我许配给布兰登的弟弟艾德,结果凯特琳徒利把他也夺走了。我只能跟年轻的达斯丁伯爵成亲,直到奈德史塔克让我们分离。”
“劳勃叛乱”
“劳勃叛乱,奈德史塔克返回北境召集封臣时,我和达斯丁伯爵结婚尚不满半年。我恳求丈夫别去,让亲戚代他去,他有个以使斧著称的叔叔,还有个参加过九铜板王之战的叔祖。但他是个骄傲的男人,非要亲率荒冢屯部队不可,不愿让任何人代自己履行义务。出发那天,我送他一匹马,一匹有火红鬃毛的红色骏马,那是我父亲大人的马群里最好的马。我夫君指天发誓,等战争结束,会骑着它回家。
“奈德史塔克在返回临冬城途中把那匹马还给了我。他说我夫君死得很壮烈,现在长眠于多恩边疆的赤红山脉。他却把自己妹妹的尸骨带了回来,她就睡在这里但我跟你保证,艾德公爵决不可能与他妹妹睡在一起。我要拿他去喂狗。”
席恩糊涂了。“拿他他的骨头”
她嘴唇扭曲。一个丑陋的微笑,让他想起了拉姆斯。“凯特琳徒利在红色婚礼前就派人送艾德公爵的尸骨北归,但你那铁民叔叔占领了卡林湾,队伍过不来。我一直监视着这事,他的尸骨过得了颈泽,但休想通过荒冢屯。”他朝艾德史塔克的雕像瞥了最后一眼。“我们的事办完了。”
爬出墓窖,暴风雪仍在肆虐。达斯丁伯爵夫人回来的路上一言不发,但等走到首堡废墟的阴影下,她被寒风刺得抖了个激灵,随即发话:“我在下面讲的那些,你一个字也不许说出去,明白吗”
他明白。“否则我就保不住舌头。”
“卢斯把你调教得很好。”她在这里与他分手。oshow7,,;手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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