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弗洛伊德 !
言格从他的专业角度看出了异样,但他知道甄意有她的角度:
“比如?”
甄意昂起头,自信道:“她被我惹爆后说了一大段话斥责我。人一急就容易脱口而出。她说话的语气像不像她确定宋依不是凶手?可她怎么确定?那晚,她一定去过ecstasy。”
“她的语气的确有问题。”言格中规中矩道,“可以理解为她不希望宋依出事,却不能理解为她确定宋依不是凶手。你引申太多了。”
“是你想的太古板了。”甄意自言自语,又道。
“她和店长索磊是情侣。”
“何以见得?”
“照片里,店长左手戴了情侣款护腕。”
“可照片里唐羽没戴。”
“她是没戴,她把它绑在袖珍花盆上了。”
言格不语,没想她能看到这种细节。
甄意扬起下巴:“男朋友有什么好隐瞒?无非是不想让人把她和案发现场联系在一起。”
“牵强。”他不客气地评价,“有些人就不喜欢对外公开。”
“你以为都像你呀!”说完才发觉嘴快,甄意轻轻瞥一眼他俊秀的侧脸,不起风澜。和其他人打交道太久,她差点忘了,他不会介意。他太淡然,原本什么都不介意。
不用担心惹到他,或印象打折扣,或暗生龃龉,这也算是和他相交意料之外的好处了。
甄意毫无负担地重拾话题:“好吧,就算我说的论据不足,还有一点呢。”
他走在一旁,微微颔首,一副愿闻其详的姿态。
“记不记得,她说警察没来找过她。为什么?一定是因为现场的人都没注意到她,而那几个烂监控器也没捕捉到。”
“所以?”
“所以一定是店长对场地的熟悉和便利使她躲过了。”她激动地宣告。
“也有可能是,她真的没去,她也不喜欢说男友的事。”他清晰地提出另一种可能。
“啊,这么说也没错。但我还有一点可以证明。”她很努力。
“哦,大开眼界。”他说。
“什么?”她还没提出下一个论点呢。
“你是个蹩脚的侦探小说家。”
“哈?”
“你让我看到了强词夺理的终极艺术。”他毫不吝啬地“夸赞”。
“你血口喷人。”她义愤填坑。
“你胡说八道。”他淡淡回应。
“……”
言格侧眸看她一眼:“你假设她去过案发现场,然后找证据线索来支持你的论断。像做实验一样,方法是对的。可刚才你列举的证据,只在‘她去过案发现场’这点成立的情况下才成立。用这些论据去证明你开头的假设,你觉得呢?”
甄意哑口无言,这一番科学的论证,真叫她词穷。似乎以前就是这样,她呱啦呱啦说一通,他听也没听,一句话就把她变成无理的那个。
她脸发烫,臊得慌,却也很庆幸。庆幸有个足够清醒的人洞悉她的错处,敲一敲她的脑袋,不至于让她把这危险错误的方法发展成思维定势。
她的确该反省。凭着律师同事们没有的刑侦敏锐嗅觉和小聪明在工作中顺风顺水太久,她有些忘乎所以了。
很危险!
甄意深深吸了一口气,红着脸抬头:“谢谢你,言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