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另一件大事(2 / 2)

不过郑荣尊重陈明的选择。

既然他专门写这首歌给许初静,那自己也没必要夺人所好。

当然,

也就是陈明敢和郑荣这么说话,换做是其他音乐人,郑荣可丝毫不惯着。

“行吧,你自己决定就好。”

不管怎么说,

许初静也是公司的艺人。

站在公司的角度,

郑荣并不亏。

听到这句话,许初静总算是止住了眼泪。

陈明思索了片刻,当即开口:“这样,我这首歌写给你,前期不需要你付任何费用,发布之后,单次下载费中我要抽百分之十。”

一开始,

陈明是打算将这首歌以半买断的形式卖给许初静。

就像萧萱那样!

但眼下来看,

许初静根本没钱,所以只能作出适当的调整。

下载一次是一块钱,抽取百分之十,也就是一毛钱!

这是一个长期收益。

只要有人下载,后续就会一直有收入。

郑荣又想开口说话,但忍住了。

许初静擦掉眼泪,坚定的说道:“五五分,我只拿百分之五十的收益。”

她前期没给钱,已经是占了很大便宜了。

如果后续抽成还是她占大头的话,那就有点太不知好歹了。

终于,

郑荣说话了:“五五分成吧,陈明。”

说实话,

郑荣都感觉陈明是做慈善的。

哪有人写歌不收钱的?!

而且,陈明的抽成要求太低了。

闻言,

陈明认真思考之后,点头答应。

他也缺钱!

虽然他卡里现在钱还有很多,但这些钱要给翻新孤儿院做准备,院长的病也很费钱。

细算下来,

他好像不比许初静富裕多少。

商量妥当之后,郑荣吩咐人事部的同事打印一份相关合同,具体细则也一一说明。

很快,

三份一模一样的合同出现在录音室。

根据陈明的要求,许初静无需承担《勇气》这首歌的前期费用,而后续分成则是单次下载的百分之五十。

合同的最后,郑荣多加了一条:公司愿提供部分宣传费用,帮助该歌曲宣传及推广。

三人各持一份!

许初静是个聪明人。

看到合同最后那行话,她又提议将合同再改一下,分给陈明的百分之五十不变,而自己收益分成中抽出百分之十给公司。

至此,

整首歌的收益分成变成了陈明占百分之五十、许初静占百分之四十,而星宇娱乐占百分之十。

一瞬间,

郑荣看许初静都顺眼了许多。

不错!

是个可塑之才!!

最后,陈明将歌曲小样给郑荣和许初静的邮箱都发了一份。

在完整歌曲未发布之前,还需要进行一定的保密措施。

这些不需要陈明提醒。

送走许初静之后,

郑荣眼巴巴的盯着陈明,眼神中充斥着火热。

陈明有些不自然:“郑总监,还有什么事吗?”

郑荣搓了搓手,颇为激动:“这些艺人也没有多少钱,不如以后有歌都卖给我,我出价你放心,绝对不会让你吃亏的。”

说实话,

倘若真这样,陈明会方便很多。

但出于对歌的负责,陈明只是折中答应了下来,承诺以后有歌优先卖给公司,不过歌曲的演唱者,陈明要把关才行!

闻言,

郑荣没有丝毫犹豫的答应了下来。

歌曲卖给公司,再选艺人演唱和歌曲直接卖给艺人是全然不同的两回事。

起码,

从前者来看,公司拥有拟定合同的权利,从而可以保障一部分额外收益。

对于陈明来说,写给许初静的歌算是告一段落。

接下来,

陈明就需要去准备另外一件事了。

而且是他的人生大事!

面见苏柔的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