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节(1 / 2)

魔族乱世的时候,她曾多次经历生死瞬间,渴望自己能拥有强大的力量,每每想起那毁在了战火中,记载着灵毒术的典籍,她都遗憾不已。

师父,请恕徒儿不孝吧。

这一世,她要往上爬,爬到最高的位置,让这些前世欺她之人统统遭到应有的报应。

你总说天道不公,愚弄世人,可天道让她回到了所有事情发生的起点,又焉知它不是看到了她的不幸,给个机会让她统统报复回来。

崔辛夷使出了几乎所有的灵力,才将沉重的木箱打开。

她的手轻轻拂过里面满满当当的典籍,心中震荡的感情如排山倒海般袭来,又慢慢化归为平静。

沉沉的夜色里,灵马四蹄如乘风般疾行。

夜明珠冷冷的光线下,崔辛夷正借光看着书。

临走的时候,她劝李伯跟着她一起走,中洲散修村不是个好地方,她一直拿他当长辈,不想他在那样的地方养老。

李伯却笑呵呵拒绝了,他道知道她有这份心就够了。

正神游着,马车却猛地停下了。

侍卫喊道:“拦车的是何人,竟敢惊扰北洲洲主府的车架!”

帘外一道焦急的声音响起。

“我是东洲世子的侍卫,我家世子受了重伤,贵府的灵马可否借来一用,助我家世子延请名医!”

崔辛夷下了马车,便见到外面一个浑身是伤的黑衣侍卫正单膝跪地。

黑衣侍卫瞧见华贵的马车上下来的竟是个身姿婀娜的白衣丽人,他眼睛一亮,便要往前扑到崔辛夷身上:“小姐可是崔家小姐?”

洲主府的侍卫横刀拦在他面前,厉声道:“大胆,岂敢冒犯小姐!”

那侍卫见此,赶紧道:“崔小姐,快救救你的未婚夫吧,世子他真的快撑不住了!”

崔辛夷愣住了,她是什么时候还有了一个未婚夫?

第13章归途

虽然心怀疑虑,崔辛夷还是随着那侍卫来到了他口中重伤的“未婚夫”在的地方。

她举着夜明珠,拳头大的珠子冒出幽幽的冷光,照亮了这个昏暗的洞穴,只见里面正躺着一个浑身是伤的少年。

他一张俊俏的小脸上一片苍白,早已经昏迷了过去,身上的伤口虽草草处理过,但仍有殷红的鲜血不停从他身上溢出,泅湿了他身下的土地。

看上去确实像命不久矣的样子。

黑衣侍卫乞求道:“崔小姐,快派人找来医修救救世子吧,再晚一点他可就没命了。”

崔辛夷正打量着这俊秀少年的一身行头,他身上的鲛纱外罩薄如蝉翼,宝蓝色锦衣已经撕毁但仍能看出价值不菲。少年腰间垂着一块玉佩,依稀能让人感受到有源源不断的灵力从其中逸出。

她下意识地想,这可是一头肥羊啊。

前世劫富济贫的事干得多了,现在一遇到病患都会眼不由心地分析起人家的身家,真是要命的职业习惯,不过现在的她也是挺缺灵石的。

她轻轻道:“不用再找医修,我便是医修。”

说着,白衣少女便蹲身在了少年身边,执起他的手引灵入脉。

黑衣侍卫见她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样,手上引灵入脉的动作也是医修们惯常用的,心下不由得信了三分。

可再看她年纪轻轻的,不像是于医道上有高深造诣的高人。都说嘴上无毛,办事不牢,在修真界,医修也是个看资质的。他今日是第一次随世子出门,世子的命可是跟他的绑在一起的,他是万万不敢有一丁点闪失的。

这崔家小姐身份高贵,便是误诊,或是学艺不精导致他家世子的小命交代在了这里,她尚且只需受一番责罚便好,他的小命却会跟着世子一起交代在这里啊。

黑衣侍卫焦急道:“小姐,世子的气息都快没有了,这是人命关天的事,可容不得儿戏!若小姐想试试给人治伤,尽管拿在下来试……”

他眼见着那少女像模像样地给他家世子诊了脉,又撩起世子的眼皮看了看,不知从哪里掏出了一把小银剪,利落剪开了世子的锦袍,看了看伤,掰开世子的嘴往里面喂了一颗雪白得更闻出甜味的药丸。

他眼前一黑,差点厥过去。

做完这一切,她拍了拍手,施施然站了起来。

“你家世子还有一刻钟的活头,这一刻钟时间,你还指望着能从哪儿找来一个医道高人来妙手回春?”

“你……你……”黑衣侍卫手指颤抖指着她,“你竟然见死不救……还故意拖延救我家世子的时间。”

崔辛夷敛了脸上的笑颜:“你可看清楚,我方才可是在救他,若不是我出手,就算是真将灵马借给你了,你也未必能在他死前离开这偏僻的证道岭,找到一个能救他的医修。”

黑衣侍卫怎么可能会相信她那一番说辞,他赶紧跑过去查看自家世子的现状,却见原本处在昏迷之中的世子眼睫颤了颤,气息似乎也比之方才稳了许多。

震惊之下,他又伸手探了探地上的男子的脉搏,脉搏也比方才有力了很多。

黑衣侍卫看了看那少女,她一双素手执着夜明珠,也不理会他们那边的情况,查探起了这洞穴来。

大喜过望,他呆呆道:“我家世子是救过来一命了?”

说罢,他简直要喜极而泣,世子的命救回来了,他的小命也就保住了。

却听那少女道:“哪是救回来了?我不过是喂了他一颗吊命的丹药,若不继续施救,他等会儿回光返照醒过来,半刻钟也够交代后事了。”

黑衣侍卫哪里还有不明白这少女有几斤几两的,世子出身高贵,身上保命的手段不少,他服下自己的救命丹药都不起作用,这少女却能为他求得一线生机。

gu903();他赶忙拜倒在她身边:“医仙子,求求您,快救救我家世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