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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衍回家养了半个月的病,他这场风寒病得严重,每日喝了药就睡,时常醒不过来。
陆衍觉得自己没什么事,他只不过是吹了场夜风,怎么就病得起不来床了?
等他的精神稍微清醒了些,又过去了好几天。
陆衍瘦了一大圈,他本就清瘦,如此一来,就更显得骨瘦嶙峋。
屋子里点了红烛,他愣愣盯着红色的蜡烛,眼睛像是被烧起来了那么痛。
男人抬手,用拇指挡了挡蜡烛燃起的火光。
陆衍开口时的声音喑哑的不像是他的,“来人。”
外间守夜的奴才听见少爷的声音连忙推门进屋。
陆衍的脸色比纸还白,唇瓣有些干涩,他扯动喉咙,声带有点刺痛,“换成白蜡烛,不要红的。”
“少爷,白色不吉利,夫人若是知道……”
“滚去换。”
陆衍的声音瞬间变得冷厉起来,跪在地上的奴才被吓了一跳,向来温文尔雅的少爷动了怒,当真不好惹。
过了一会儿,底下人屏着呼吸将屋子里的红蜡烛全部都换成了白色的蜡烛。
陆衍坐在床上,面容削瘦,五指紧扣,眼底可见清晰的血线,他忽然变得憎恶红色。
阮明姝那天就是穿着一身大红色的嫁衣,坐上花轿嫁给了别人。
她总是说她喜欢他,非他不可。
可是别人对她的好,她也是来者不拒。
由着张玠给她抄书,欣然收下其他男人前赴后继送她的琳琅珍宝,转身又嫁了另外一个男人。
陆衍讨厌她的貌美,也不喜欢她的娇媚诱人。可他又何尝不是嘴硬?他只是不肯承认自己也是个庸俗可耻的好色之徒。
他总是梦见她,都是难以启齿的、缠绵色情的春梦。
他卸掉正人君子的一面,放纵自己去肆意掠夺她的一切。
想打断她的腿,把她关起来。
不能再去勾引别人,不能再去对别人笑。
陆衍感觉自己已经被她逼疯了。
疯就疯吧。
陆衍边咳嗽边从床上坐了起来,枕边的匕首划破了他的掌心,唯有尖锐的痛感让他清醒了些。
他掌心已经有了一条条疤痕,有些结了痂的伤痕已经不会痛了,除了看着丑陋,不痛不痒。
陆衍每次快要控制不住自己,就会在掌心狠狠划上一刀。
她出嫁那天,这把匕首几乎快要穿透他的手掌,血流了满地。
陆衍一遍遍告诫自己不要被她骗了,不要喜欢她,还不是落入了万劫不复之地。
他回过神来,冷静擦干净掌心里的血。
第二天,陆衍就同父母请辞,他得回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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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赴宴,阮明姝光是挑衣裳就挑了半天,她今年春天还没来得及做新衣裳,往年这个时候,衣铺的掌柜早就请绣娘上门来给她量尺寸。
往年的尺寸不能再用,去年冬天量好的也做不得数。
短短几个月,她又抽条长高了些,叫她烦心的胸口好像也变得更丰腴圆润。
阮明姝不肯穿自己以前穿过的裙子去赴宴,她想出门买新衣裳穿。
她的夫君,一个月有半个月赋闲在家,和她一样无所事事。
阮明姝早就对跟着他飞黄腾达不抱希望,她出门一趟要花好多银子,没个上千两她都没底气出门。
可是叫她花自己的私房钱,从嫁妆里拿钱去花,她又舍不得。
并非阮明姝小气,而是她觉着现在应该要沈嗣养着她了才对。
丈夫给妻子钱花,是天经地义。
就算有名无实,他也得好好养她。
阮明姝在家里也不怎么花自己的钱,除了找杀手那回,掏空了家底。其余要花钱的时候,她都伸手问阮敬辞要。
阮明姝从厨房端了碗刚做好的汤,端到书房去借花献佛,羞答答说这是她特意给他准备的汤。
沈嗣看着桌上的汤,问:“你煮的?”
阮明姝说:“我从厨房千里迢迢给你端过来的。”
沈嗣笑了笑,语气戏谑:“真是辛苦王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