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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如歌一觉睡醒后登录游戏,今天的席归璨格外黏他一点,先是站到他的身边,一点一点靠近,接着小拇指不安分地动了动去,小心翼翼碰到了何如歌的指头。

不知道席归璨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何如歌决定以静制动,以不变应万变。

那只鬼鬼祟祟的小拇指终于勾搭上了何如歌的小拇指,何如歌瞥了席归璨一眼,“你在做什么,是想要和我拉勾勾吗”

想要和何如歌手拉手却不好意思说的席归璨:“什么是拉勾勾”

“就是一种小朋友之间相互承诺的方式。两个小朋友愿意和对方打勾,那么就代表他们有了一个约定,一个双方都不会轻易违背的约定。”何如歌耐心地解释道。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雪白的虎尾瞬间竖起,席归璨望着何如歌,小声道:“那我想和你拉勾勾。”

何如歌:“”

你是小孩子吗宝贝

面前的美少年稚气未脱,此时还维持着和他小拇指相互勾住的姿态,倒还真像一个孩子。

一般不涉及到原则性的问题,何如歌都是不会拒绝席归璨的,拉勾勾就拉勾勾吧,又不是摸屁股和亲小嘴。

自从嘴碰嘴后,何如歌明面上虽然什么也没说,但是他用实际行动“不陪席归璨一起睡觉”表面了自己的态度。虽然他现在对席归璨是有一些超出父爱的情感,但是席归璨还是太小了,看起来像未成年一样,何如歌下不了这个嘴。

“那你想要和我有什么约定”何如歌柔声问道,这样温柔的态度与其说是对待恋人,其实更像是照顾一个晚辈。

有些人性格天生会带有长者的包容,与年龄和阅历无关。

席归璨本来是想要说“下次你再离开的时候,一定要和我说一声”,可是他想想又觉得这样太亏了,白白浪费了一次和何如歌约定的机会,那能不能这么约定呢

你能不能像我喜欢你那样,稍微喜欢一下我。

不用太多。

席归璨的指尖微动,他垂眸轻声道:“约定就是,我们每天都可以手拉手。”

只有相互喜欢的人才会手拉手,如果我们每天都手拉手的话,那是不是意味着我们每天都相互喜欢着对方。

“好啊。”何如歌自己两只手示范了拉勾的过程,再勾住席归璨的小拇指,“先不要着急着大拇指对大拇指,我们拉勾勾还是有一个誓词的。”

对着那双略显困惑的蓝眼睛,何如歌念出了幼稚的誓词:“拉勾上吊一百年不许变,谁变谁就是小狗。”

他以为席归璨一时半会儿无法接受这么破廉耻的台词,没想到席归璨却立刻跟他念了起来:

“拉勾。”小指勾小指。

“上吊。”大拇指相互紧贴。

两只手在空中慢悠悠地晃来晃去,好像沉浸在淤积的时光中,“一百年不许变,谁变谁就是小狗。”

席归璨抬眸望着何如歌,他总是趁何如歌不注意,去偷偷看这个人。他想,如果一百年不许变,那么我们就要相互一百年。

可是一百年太少了。

能不能改成一千年,一万年,一辈子,生生世世

眼前人还是毫无所察的模样,他笑道:“我们一起把手扭过来,你看,两个在拉勾的手是不是突然变成爱心了”

由他的左手,何如歌的右手组成的爱心出现在眼前。

这让席归璨忽然就不想松手了。一辈子,都不想松开眼前人的手。

第五个实验让何如歌过上了养老般的快乐生活,他时不时给席归璨换装,坐在监控光屏前欣赏美少年突破次元壁的造型,只不过十天后,那些可爱的衣服席归璨已经穿不下了。

这位美少年像吃了金坷垃一样噌噌噌长成了美青年。

光屏上的青年脸部线条流畅锐利,这么多天的杀戮好似磨刀石,将原本锈迹斑斑的兵刃磨出原本的锋芒。

他的身高比何如歌高了半个头,当席归璨穿上何如歌新买的黑色汉服,宛如一位孤独求败的剑客。

广袖长袍的青年持剑跃向虫族,衣袂翻飞间,凌冽的眉眼如寒潭般冰冷,尸体轰然塌下,青年挥袖离去,这让何如歌不经想起一首诗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第68章杀戮名单

席归璨其实不太喜欢自己身上这件古怪的衣服,穿上的步骤繁琐,里里外外要套上四层,那些带子的位置他都记不清楚,可是当何如歌耐心地弯下腰,为他系上长长的带子,并且笑着打了一个蝴蝶结时,席归璨便觉得一切都是值得的。

哪怕这件衣服走路总是很容易踩到衣摆,最开始挥刀时动作也会被宽大的衣袖束缚。

可是他喜欢何如歌遥遥望着自己的目光,赞赏又温柔,是能让人内心的自信与喜悦油然而生的礼赞注视。

席归璨走去监控室找何如歌,何如歌正在记录数据,就像一个文字的搬运工,做这些费时间却不用费脑子的事情。

何如歌一边记录一边想,如果码字有这么轻松就好了,不过再过十天左右,他就能把小说完结掉。机机的意思是让何如歌完结一本就好好休息一个月,因为何如歌坚持日万太过烧脑,比如出去旅游就能放松身心。

何如歌觉得十分有道理,他要把休息的那一个月全部用来玩游戏,每天都要解锁席归璨的新造型

之前何如歌一直都想要给席归璨穿女装,特别是那种华丽的婚纱造型,只不过何如歌有贼心没贼胆,他总觉得自己选的衣服已经够欺负小孩了,所以只是想想,万万没想到席归璨长得飞快,现在再穿上女装已经不能像美少年时期那样自然。

而且虎耳虎尾也消失不见了,只有在席归璨很激动的时候,毛绒绒们才会冒出来。

何如歌再次为自己错过的造型叹了一口气时,眼前出现了一只手。

苍白的手从黑色的袖口中探出,骨节分明,淡青色的血管蜿蜒可见。这只手握剑好看,摸枪好看,扛炮好看,什么也不做光摆在眼前还是好看。

何如歌抬起头来,看到面前抿唇不语的青年,对方额前的几簇银发有些长了,都要垂在眼睫上,从这个角度看,这种锋芒毕露的脸其实有几分缱绻的温柔,宛如陡峭的山峰,在流云的簇拥和夕阳的光辉下,会多出缥缈的柔情。

那偷偷红了的耳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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