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相遇(2 / 2)

他们这次离开青州,是因为筱柔姐要外出访友,姑姑估计是觉得白珑最近情绪不高,便让她也跟着一起,出来散散心。结果他们在路上遇到了四海镖局的镖队,那位“秦公子”和筱柔姐挺聊得来,便也跟着一道。在解州和筱柔姐的好友会和后,又得知三年一次的“花舞斗”即将在太原举办,便又一同到了太原城来。

白珑自然看得出来,那所谓“秦公子”,根本是个女的,而且也不会是什么镖师——哪家镖局的镖师可以在镖队还没把东西送达目的地前,就和路遇的人一起离开,去游山玩水?而且看她平日里行事,颐指气使的样子,比自己要像个大小姐多了。

白珑本来也觉得,和筱柔姐出来转转,应该会蛮有趣的。但是出来后才发现,她好像还是对什么都提不太起兴趣,相比起和其他人交谈、赏景,她更喜欢自己一个人发呆,或者看着随处可见的昆虫,一看就能看好几个时辰,不说话,也不动弹。

她其实挺喜欢筱柔姐的,不仅长得漂亮,能歌善舞,通晓典籍,而且性格大气,对她也极照顾。“洛姨”就更不用说了,她可以很清楚地从“洛姨”的眼中感觉到对自己的关心,也知道平常“洛姨”都是跟着姑姑柳红岩的,哪怕是身为花魁的筱柔姐要出远门,也不会跟着护卫,这次跟着出来,八成是姑姑担心自己安全,专门让她来护着自己的。哪怕是那个女扮男装的“秦浩丰”公子,她其实也并不讨厌,这个假公子哥虽然行事古里古怪、还有些大小姐的脾性,但其实人也挺直爽的,没什么坏心眼。

除此外,其他随行的人,也都挺好的,并没有谁对她有敌意,她也并没有敌视谁。但身处在他们中间,身处在这只热闹的队伍中,白珑却总觉得自己好像是游离其外的样子。说起来有些矫情,也似乎有些不知好歹,所以她也从来不会说出来,该吃吃该睡睡,也不会捣乱或是做些讨人嫌的事,只是让她强颜欢笑,跟着大家一起高兴地聊天玩耍,她也做不到。

在被柳红岩派人找到前,白珑的前半段人生寄人篱下、颠沛流离,柳红岩好歹还有个童年可以念想,她却是从小就对生父生母没有印象,寄宿的亲戚对她也是当丫鬟般使唤,最后甚至是直接把她卖给了大户当丫鬟。那个时候,不论是对已故的父母、卖掉她的亲戚还是打骂过她的主家,她都没有太放在心上。到了青州,到了姑姑身边后,衣食住所都有了质的飞跃,身份也从丫鬟到了小姐,她很感激姑姑,很感激“醉仙楼”里那些对她很好的姐姐、阿姨们。但在她内心深处,她最自在的日子,却是和那被仇家杀害的大叔、王戈一路来青州的路程。

特别是王戈,她总是觉得,王戈也和她一样,身上有种跟旁人、跟世道格格不入的孤独感,这种感觉让她有种遇到同类的归属感。而且听他讲那些光怪陆离、超脱世俗的故事,听他唱那些荒腔走板、曲调怪异的歌曲,也确实很好玩,很有趣。

相比起来,其他的事,其他的人,都很难让她提起劲来,总觉得还不如看看那些各种各样的虫子有意思。

“你不会是从青州专门跑到太原来看蚂蚁了吧?诶,不是蚂蚁?噢,是螳螂啊!”

旁边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白珑诧异抬头,看到了王戈那张贼兮兮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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