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陈氏既然嫁出去了,那她就跟陈家没关系了。
更别说陈氏被相公休弃了,是陈家的耻辱,是在给娘家抹黑的节奏,大舅妈自然不喜陈氏进门。
且陈氏还怀着孩子,等那孩子生下来后就是一个累赘,当时大舅妈就要把陈氏赶出家门口,不让她进门。
外公外婆看女儿可怜,还挺着一个大肚子,这女儿被夫家休弃了,虽给老陈家丢脸了,但总归是自个儿怀胎十月生下来的闺女,外婆就死活要把陈氏接回家住。
大舅妈和外婆大吵了一架。
那是外婆第一次拿起身为婆婆的架子,公然对抗大舅妈。
最后是陈氏把她被休弃时丈夫给她的银子拿了出来,大舅妈这才默认她踏进了陈家的大门。
但因陈氏的入住,导致了未定亲的陈小妹名声受损,定婆家困难,那定婆家的台阶压低了一层又一层,还是没人愿意定陈小妹为妻。
谁家愿意要一个被夫家休弃回家的女人的小妹啊。
为了这原因,陈小妹没少给陈氏气受,原本属于陈小妹的活儿都推给了陈氏干。
最后,直到陈小妹十八岁了,才匆匆定给了隔壁村一个三十多岁穷的要死娶不到媳妇的光棍,还是跛脚的,陈小妹那叫一个哭啊,心里更是恨陈氏恨的咬牙切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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