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哈士奇(上)(2 / 2)

篡唐 庚新 734 字 2个月前

“断决了,县令大人断决了!”

就在这时候,一个少年匆匆跑过来,气喘吁吁的说:“爹,县令大人做出断决了!”

“是问斩,还是怎样?”

不仅仅是茶肆的老板感兴趣,许多买东西的客人,以及在茶肆里用饭的客人都对此感兴趣。

“你们绝对想不到……嘿嘿,是监三年。”

“啊?”一个客人似乎有些失望,“这都出了人命,居然只给了一个监三年?太轻了吧!”

这家伙,属于那种典型的唯恐天下不乱。

郑言庆眉头一皱,看了看那家伙,心中顿爵有些不快:难不成,非要雄大海死了,才甘心吗?

有客人说:“你这厮怎么如此说话?倭奴国人差点伤了我大隋子民,雄大海也是为救人才起了冲突。听你这口气,是不是觉得我大隋子民的性命比不得倭奴国人?”

“我可没这么说……”

“你们别吵,听小六说说,究竟是怎么回事?”

不可能每一个人都挤在洛阳县衙外看热闹,但这并不代表他们对这件事漠不关心。事实上,历经三百年动荡之后,大隋朝迎来了一个锦绣时代。新洛城的营建,以及大运河的开掘,固然有劳民伤财的说法,但比起连年征战,这算不得什么。

也许正是因为从那个黑暗的年代中走出来,生活在底层的百姓,较之那些老学究们,更容易产生一种强烈的自豪感。为一个海外蛮夷,一群三寸丁就要让我大隋子民偿命,对许多平民而言,恐怕并不容易接受。所以,有人急切的询问伙计。

名叫小六的伙计得意洋洋,“谒者台的诉状中说,雄大海是甩刀杀人。而且雄大海在堂上也没有否认他杀了人,县令大人就认为,既然是甩刀杀人,当属无意。既然是无意,那按照开皇律,雄大海就不该被处斩,所以只判了个监三年。”

郑言庆从口袋里摸出了五枚铜钱,放在食案上。

“小念,我们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