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2 / 2)

如果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那么林浩初觉得,死过一回的自己,那绝对是大彻大悟、痛改前非。

对于黄讳雄当着班上同学的面对他冷嘲热讽的行为,他完全没有生气或是记恨他。

不过对此,同学们显然不敢相信,即使他最后一边走进教室,一边浅笑着对所有人挥手道:“大家早上好!”

回应林浩初的,只有一阵阵倒抽了一口冷气的声音。

这林家少爷破天荒地没有缺席早上前两节课已经够不可思议了,现在竟然还那么礼貌热情向他们打招呼?他们更宁愿相信是自己早上没有睡醒……

林浩初就那么顶着一道道不可置信的目光,面不改色地坐到了教室第二排的位置。他知道,自己“洗白”的道路还漫长着呢!

没多久上课的铃声就响了,几乎与此同时,授课老师也踏入了教室。

然而,不少同学却仿若视老师为空气一般,仍旧心无旁骛地玩着手机,或是三两个紧挨在一起小声地讨论着八卦。当然,这时候他们的话题应该都围绕着林浩初。

这时候的教室里,恐怕林浩初是坐得最端正的一位学生了。

林浩初清楚,以他当初的学习成绩,能考上的只能是三流大学,这样的上课氛围,他压根儿就不惊讶,也并不陌生。不过,这绝对不能成为他懈怠功课的理由。

站在讲台上的老师,无论讲得吸引人与否,林浩初都会逼着自己认真聆听,思考,做笔记。两节四十五分钟的课,他喝完了一瓶750ml的矿泉水,blingh2o,早上周雯韵亲手拿给他的。

双眸一片清明地端坐在座位上,林浩初淡漠地盯着桌面上的那瓶空矿泉水瓶,嘴角扬起了一抹冷笑……

俗话说,凡事都有两面性。

林浩初初中时跟着一群狐朋狗友到处混,书没读好,人也学坏了,但这个经历让他听说过一条被世人遗忘的街道,以及住在那里,不能见光,却颇有本事的人物,甚至,他和他们之中的一些人还混了个脸熟。

林浩初一直记得,那条街道叫作“严管街”,但名不副实,是死了人都不一定会有人管的地方。据说接到牵涉到的利益链太过错综复杂,因此传言许多案子若是查到了这里,线索就会莫名其妙地断掉,最终只能成为悬案。

街道的居民鱼龙混杂,有挣扎在社会最底线的人,也有每天都在刀口浪尖讨生活的人,如果你需要谁帮你做一件不足被外人所知的事,那么那个最适合的人,很可能就生活在这里。

那天,在确认了周雯韵给自己喝的水有问题后,林浩初第二天就凭借上一世的记忆,找到了住在这条街道的一个人物,其目的自然是要“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在中国这个人情社会,有时候纵使你和这个人只是曾经说过几句话,但若要拜托对方办某件事,却要比完完全全的陌生人要方便许多,毕竟,他们也不是谁的钱都愿意赚。

对方叫许又礼,名字的真实性还有待考证。他很爽快地答应帮忙,当然,作为回报,林浩初也答应付给他一笔不菲的酬劳。

许又礼的确很有本事,不过半天时间,就查出周雯韵在h市郊区的墓地附近,租了一个小仓库,专门二次生产给林浩初喝的水。

林浩初没有让他销毁小仓库,也没有让他报、警,而是让他将药剂师精确配比的一包包“安眠药”,换成了能引起人体早衰的某些成分,再神不知鬼不觉地将这些矿泉水和周雯韵喝的掉包。

或许是为了避免林浩初起心思,周雯韵平时在家喝的水与林浩初一样,都是blingh2o,只不过她应该有命人将林浩初喝的水专门放在另一处,至于那个人,估计就是陈嫂了。

当时,许又礼向林浩初展示了多种不同效果的药物:健忘、痴呆、攻击免疫细胞、早衰、性功能障碍……总之,症状虽然谁都听说过,但药物却是市面上所没有的。所以说,“高手在民间”这句话,还是挺有道理的。

最终,林浩初选择了“早衰”。

他这也算是从左湛宇那儿得到的灵感,有时候对于一个女人来说,变丑或者变老可能比失去生命还要难以忍受。

周雯韵是个极注重保养的人,虽然儿子林博轩已经二十五岁,但她看起来却宛如三十二岁左右的少妇。当然,这可能和她家族的遗传基因有关,她还未过世的父亲和母亲,看起来也是要比同龄人年轻许多,这也是她一直最引以为傲的地方。

不过她一定怎么也想不到,从今往后自己每天喝的水,会加快她体内细胞的衰老速度。那水就和她“精心”准备给林浩初一样,短期内看不出任何症状,但经过日积月累,必定会发生质变,而到那时,一切都已经不可挽回了。

既然是加快体内细胞的衰老速度,那么就不会仅仅是皮肤细胞,人体其他器官细胞也是不能幸免的。所以在不久的将来,除了皮肤松弛,伴随周雯韵而来,还有生理机能下降、心血管、动脉硬化等本该发生老年人身上的疾病。

林浩初冷笑着想,周雯韵将车间设立在墓地附近,不知道是考虑到那个地方荒无人烟比较安全,还是每天都期待着他林浩初能赶紧躺进墓地里去?他的脑海中不由浮现出周雯韵那年轻柔嫩的脸庞,以及神采奕奕的模样,期待着她变成面容苍老,全身缠满老年病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