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听明老安人冷笑一声:“你给主母敬过茶?还是身契在我家?不知道哪里来的腌臜货,倒要来我明家糊弄口饭吃,瞧着有手有脚的,倒不如去樊楼去卖唱。”
月奴站在门后几乎要笑出声来,老安人不愧是老安人,几句话就将石姨娘堵得说不出话来,怪不得前一世石姨娘虽然登堂入室,却还是与老安人井水不犯河水。
石姨娘跪在地上,忽然抽抽噎噎哭了起来:“老安人,奴家只想入门,给老安人端茶倒水,昼夜伺候,替老爷尽尽孝心,除此之外,别无奢求。”
“好巧的嘴。”明老安人笑眯眯道,“那起来吧,收下你了。”
石姨娘不可置信的睁大眼睛,似乎没有想到这么容易就能进明家的门,她脸上泪痕顾不得擦干净,就赶紧翻身起来,到了老安人近前伸手就要去扶。
老安人将手一挥,退后一步,警惕的不让她近身:“既如此,喜鹊备一份身契,让她签了,再送她去家庙里替我捡佛豆。”
“什么?”石姨娘惊在了原地。
老安人道:“明家家庙每月初一都要舍豆粥施舍贫民,你捡了那豆子,既是替我延寿,也是给你肚中孩儿延寿。”
这……
石姨娘费尽心思想要进明府自然是冲着富贵去的,明家虽然富庶,但明老安人是过过苦日子的,讲究勤俭持家,明家家庙也不过是清贫度日而已。
石姨娘反应过来就急了。打发过家庙捡佛豆,这是大户人家惯常用来惩罚犯了罪过的女眷的手段。她如今还怀着身子,要进家庙受罪,还不如在外头逍遥自在呢。
她慌乱摇头:“不不不!”
“怎么?”老安人斜睨她一眼,“不想孝顺我老婆子?”
石姨娘忙否认:“想为您老人家端茶倒水,随侍左右。”
老安人笑起来:“真要孝顺我,还要挑拣怎么个孝顺法?这样吧,你随我住到家庙里去,等大老爷续弦生下儿子我们再回来。”
石姨娘慌乱摇着头,她又不知道怎么解开这个局,嘴里嘟嘟哝哝。平日里那些对男人有用的手腕此时却都无从施展。
原来她也不过这样。月奴跳出来冷静的旁观石姨娘,才发现她的计俩也不过如此。上辈子,怎么就被她哄骗了那么久呢?
如今执着于这些已经没有什么意义。好在婆婆是个晓事的,三下五除二将那石姨娘料理的清清楚楚。
见石姨娘无话可说,明老安人就要转身离开。
“母亲!”
月奴一顿。
是父亲。
明殊从牛车跳下来,急急忙忙奔过来,他先给明老安人作揖:“见过母亲大人。”
见到许久未见过的儿子,明老安人自然是高兴不已,她上下打量着儿子,直说“瘦了”,又招呼着让喜鹊去厨房传猪肺汤给老爷补身子。
明殊恭恭敬敬扶着老安人就要进府,只不过走到门口的时候他住了脚步,似是才看见石姨娘一般:“怎的你在这里?”
石姨娘似乎是捞着了救命稻草,膝行至明殊跟前,一个劲的磕头:“老爷,我想进府来孝顺老安人。”
明殊皱皱眉头。
明老安人见儿子一脸为难,不忍心儿子为难便说:“老爷什么想头?”
明殊忙低下头恭谨道:“便由着母亲做主就是。”只不过他顿了一顿,“毕竟她怀着孩儿的骨血。”
明老安人板起脸:“你如今可是一遭比一遭糊涂了,你的骨血是大郎,是三娘子,哪里冒出来的一个野种,也敢称明家子嗣?”
明殊不敢触怒老安人,只低声求情:“母亲,再怎么卑贱,稚子总归无辜。”
“儿啊,你不懂,自来这是这等妖妖的狐媚子便是败家的根本!”老安人恨铁不成钢的拍明殊一把,但总归是自己的儿子,她便一咬牙妥协,“这么着,赏她一碗药,好好在庄子上做养身子,修养好了我做主让她进门摆酒做妾。”
石姨娘闻言泪水滴落下来:“老安人,母子连心,我岂能为了自己富贵将孩儿丢弃?老安人瞧我生厌便算了,寻个角落让我母子自生自灭罢了,何故让我背上谋害孩儿的罪孽?”
“噢,那是不愿意打胎喽?”老安人又问,“那你生下这孩儿,生下我便寻个殷实人家,将你送走可否?你要带走孩儿也行,不带也无妨。”
石姨娘全身哆嗦起来,她抬起头,满含热泪:“我只是个花儿草儿一般飘零的人,老安人何故处处瞧我不顺眼?”
老安人眉宇间尽数是鄙夷问石姨娘,“你瞧中老爷什么?”
石姨娘愣了一下,才说:“奴家自来仰慕老爷学识过人,又生得仪表堂堂,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儿,这才……”她眉目间尽是甜蜜和娇羞,似乎又想起初见的时刻。
老安人却不为所动,她沉着声音问:“你真的不记得我了吗?”
作者有话要说:昨天和今天写完结了一个朋友的爱情故事。《2002年的第一场雪》,一万字的小短篇,挂在我专栏里,感兴趣的咕咕可以去看。
因为是真实的,所以写的我很抑郁。
汤圆可能共情能力太强了,好几次写哭。
没有堕胎没有狗血的元素,就是总是错过。
呜呜呜
我的基友真的是好好的人,为什么总是兜兜转转错过。
不过她如今很幸福,也算是一点安慰。
好悲啊
一场心动,居然绵延了二十年。
汤圆这么容易一分钟爱上一个小哥哥的人实在不能理解,但是就很感慨。
也不知道我能不能写出那种给我的震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