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903();刀离鞘,发出一声悠长的龙吟,刀身明净,如一泓秋水,如一捧月光,那个瞬间,厅中大亮,像是神仙施展了某种法术,窗外的阳光好像全都汇聚到刀身上,
锋利,明亮,夺目。
晃得他几乎睁不开眼睛。
“父亲,我想要!”这个念头自小小的脑袋里油然而生,他脱口而出。
此时,温摩的笑容,比记忆中那把刀还要锋利,还要明亮,还要夺目。
身为姜家嫡子,世间之物,无论多么贵重多么珍奇,于他都是唾手可得,得到了也是可有可无,丢在一边不会再看第二眼。
那种“我想要”的心情,他已经很没过了。
但现在,他想要。
很想要。
想要这个笑容。
想要这个人。
想要紧紧抓住,握在手中,再不放开。
他轻轻拉过温摩的手,贴到自己脸上,轻声道:“阿摩姐姐不要走,好不好?”
他的眸子里仿佛有流丽的光,这般眼睫微低,缠绵低语,温摩险险把持不住,“咳”了一声,托着手肘,收回那只手,“呃,我泡好了,要起来了。”
她的手腕还没好,姜知津不敢用力,放过她,十分幽怨地起身。
温摩松了一口气,心想从前妖妃误国,大约就是姜知津这款的,他要是再这么磨她几下,她都不知道能不能撑得住。
美人误人呐。
温摩感慨。
“姐姐,你在京城要做的事是什么?”
已经走到池边的姜知津忽然回头问。
——杀姜知泽。
这四个字时刻在她心头盘旋,此时冷不丁被问,差点自动脱口而出。
还好她生生咽了回去,露出一个慈祥的笑容:“津津你不用知道这些,你只要每天开心快活就好了。”
姜知津微微一笑,笑容如静夜里绽放的昙花一般清雅动人:“我就是呀。”
温泉仿佛疏通了每一根经脉,温摩换上干爽的衣裳,舒舒服服地走出来。
姜知津也更了衣,穿一身宽大飘逸的家常衣裳,在晚风的吹拂下飘然若仙。
他手里托着一卷纱布,十分细致小心地替温摩将手腕包扎好。
天色向晚,西边最后一缕晚霞散去,暮色缓缓笼罩大地,天光暗淡,而他的脸颊如玉一般微发着光。
这般容貌,这般温柔,这般体贴……她的津津如果不是傻子,京城贵女们仰慕追逐的人应该是他,姜知泽连号都排不上。
等到她杀了姜知泽,他坐上家主之位,就是京城最尊贵的王孙公子,所有女子都会梦想着成为他的妻子,他可以选出最美丽最温柔最动人的那一个。
温摩这样想着,心中有股感慨,有点苍凉,像一个去国的帝王想到自己的臣民有托,可以走而无憾。
姜知津包扎好,抬头对上的就是她这样的眼神。
阿摩阿摩,为什么这样看我?
你心里到底藏了多少秘密?
“走吧。”温摩用没受伤的左手牵起姜知津的手,往前厅去吃晚饭。
温泉池建在后园西侧,到前厅差不多要横跨大半个炎园。炎园太大了,温摩来时跟着丫环走的一条路,跟着姜知津走的好像又是另一条路,穿过一个院落,还有一个院落,穿过一道门,还有一道门,迷宫一般,无穷无尽。
忽地,不远处有有一片低矮的废墟,在渐浓的夜色中像一头沉眠的巨兽。
“那是什么地方?”温摩问。
“被烧掉的地方。”姜知津答。
还真是典型的姜知津式答案。
不过温摩也没太放在心上,抬脚继续往前,忽地,顿住。
她知道那是什么地方了。
那是姜知泽的元配良和公主去世的地方。
良和公主就是在那里被烧死的。
“大小姐!”
一人急冲冲从游廊上过来,瞧见姜知津,连忙又行了一礼,“请公子安。”
大刘!
温摩飞快向姜知津道:“津津你先去吃饭好不好?”
姜知津点点头。
“乖。”温摩拍拍他的肩,“我一会儿就来陪你。”
“我等你哦。”姜知津乖乖地去了。
这边温摩立即抓住大刘的手臂:“你们逃出了多少人?现在是个什么情形?咱们的人都还好吗?达禾现在哪里……”
大刘笑道:“大小姐,你一口气问这么多,叫我怎么答?”
他这一笑,让温摩松了一大口气:“好,你慢慢说。”
大刘告诉她,那晚她下令四散之后,大家专朝往人多的地方逃,但姜知泽来得太快了,且府兵们抓人有一套,看到可疑的人就让街坊来辨认,没人认得来路的全都捆了,布网又极为严密,很难有漏网之鱼。
正当他们正以为自己逃不掉的时候,姜知泽忽然带着府兵们朝一辆马车追去,包围圈顿时出现了漏洞,他们只有这一次机会,再不逃,等那队府兵回来就完了。
可一旦要逃,太过引人注目,反而容易暴露自己。
就在他们举棋不定天人交战之时,两队人马前后脚到来,一队是大理寺,一队是京兆府,两人要接管案件,与府兵交涉。
姜家豪横惯了,自然是寸步不让,两下里几乎要起冲突,这倒是给了他们大好的机会,他们趁乱逃了出去。
至于那几个羽林卫,他们逃起命来更有法子,在巷子里东一穿西一穿,好像就没影了。
“全须全尾,没有一个人被抓。”大刘笑盈盈道。
温摩松了一口气:“好,好。”带出去的人能全部带回来,对于一个头领来说,这是最难的事情。
大刘看着温摩半晌,“大小姐,你真像侯爷。”
温摩意外,她长得明明是像阿娘多一些,“达禾呢?”
“达禾小哥带着那个小姑娘回了脚马店,那杨老板的腿伤我也请了大夫,正治着。”大刘道,“现在只有一件事情。”
刺杀徐广,到此全盘获胜,温摩大手一挥,意气风发:“说。”
作者有话要说:啊啊啊我好喜欢夹子,我要在夹子买个房住下来!!
但是文案好像被集体鄙视了……嘤嘤嘤,我很努力地改了又改的呢,真的这么矬吗?
第29章二十九
“这事张伯知道了。”
“……”温摩豪迈姿势顿住,“张伯怎么知道的?!”
张伯知道了,不就等于父亲知道了么?!当初就是防着这一着,所以才没让张伯参与的。
“我们不是怕姜家大公子起疑心么,所以出来后赶紧回姜家去,没多久大公子的人就到二公子院子里来查人了,还好张伯替我们打好了掩护,我们才没露馅。”
张伯是跟在温岚身边的老人了,大刘等人都是他手底下带出来的,一顿问就什么都招了。
温摩发愁。
大刘安慰她:“大小姐铲奸除恶,冒死救弱女,真是一片侠肝义胆,张伯就算是知道了,也不会说什么的。倒是大公子前脚出事,后脚就来查人,是不是怀疑到大小姐身上了?”
温摩摇摇头,姜知泽应该怀疑不到她身上,他怀疑的只怕是姜知津。
说来也奇怪。
十四年前,上代家主在扬州病逝,传位于当时在榻前侍药的姜知泽。而姜知津当时尚被平乐长公主领着在皇宫里放风筝,对此一无所知。
太/祖有遗训,要与姜家共享天下,风家皇帝世代要娶姜家长女为后,风家皇帝不得不从,为了控制姜家,历代风家皇帝最要紧的事情就是把公主嫁进姜家,好生下带有风家血脉的下一任家主。
姜知津就是如此诞生的。
但姜家人显然不会太欢迎风家的血统,他们更倾向于姜知泽。
姜知泽的母亲是上代家主的青梅竹马,只因身份低微,无法成为正妻,只能做妾。平乐长公主嫁进姜家时,姜知泽已经八岁了,他聪慧知礼,极得上代家主疼爱,因此家主遗书上命他接任,大家都不觉得意外。
唯一的关碍就是嫡庶有别,嫡子尚在,没有庶子继任的道理。
但后来姜知津大病一场成了傻子,这点障碍便不再是障碍,族中长辈们都盼着姜知泽早日成为真正的家主。
可姜知泽不,他完美得如同圣人转世,坚持嫡庶有别,一定要治好姜知津。
然后一面延医,一面暗杀。
温摩觉得姜知泽的脑子有点问题。
他杀姜知津,也不过是为了巩固自己的家主之位,若是一早继任,就算有朝一日姜知津心智恢复,他也已经稳若泰山,不是姜知津能轻易撼动的。
单为一点美名,而冒着权位不稳的大险,不像是姜知泽做出来的事。
她比任何人都清楚姜知泽谦谦君子的面皮下的真实——阴毒如蛇,贪狠如狼。他会这样做绝不是一时糊涂。
他想要的到底是什么?
大刘毕竟是个男仆,陪着她再走一阵,便止步退下。
温摩一路皱眉思索,也没在意他几时离开的,一脚踏入厅中,只见里头灯火耀眼,七宝树灯悉数点燃,屏风后乐声悠扬,宁心儿已经入席,姜知津坐在主席上,小金子带着人给姜知津盛汤布菜,背后一众下人捧茶碗、拿拂尘皆有执事,在姜知津身边如雁翅般排开。
温摩一愣。
此时才想起来,大刘似乎说了句“长公主听说二公子在这里,派了许多人来伺候”,只是她方才出神,竟没往心里去。
平时这么多人伺候倒也罢了,可现在她的右手受伤,别说拿筷子吃饭,就是端杯子喝水都成问题。这么多双眼睛都看着,其中也不知道有几双是姜知泽的眼线,她的伤势一旦暴露,只怕会立即牵动姜知泽的疑心,昨晚的事情被翻出来不说,将来刺杀姜知泽就更难了。
……现在说没胃口不想吃了还来得及吗?
“少夫人。”众人看到了她,齐齐行礼。
宁心儿也站了起来,姜知津招手道:“姐姐快来,今儿有扬州运过来的河鲀!”
好像来不及了……
这个时候转身就走好像就更显得可疑了……
温摩只得踱进去。
南疆人吃饭习惯家人围坐,京城贵人却是习惯一人一席一案,温摩正要在自己的席案前坐下,心里还寻思着干脆说“我不喜欢河鲀”,但问题有二,一,她压根儿没吃过什么河鲀,不晓得那是为何物;二,哪怕她不喜欢一万样菜式,姜家的厨房也有本事变出第一万零一样来给她。
正此时,姜知津勺了一匙汤,手臂伸得老长:“姐姐吃!”
温摩凑过去喝了,果然觉得鲜美异常,姜知津似是喂出了兴致,拉住她的衣袖:“姐姐坐过来,我喂你吃饭好不好?”
温摩心说那可是再好不过,但面上还是要略微推辞一下,“这不大好吧……”但也不可推辞得太明显,万一小津津真打退堂鼓了呢?于是赶紧补上一句,“若你实在想喂,那就喂吧。”
姜知津兴兴头头地让人添上碗筷,满桌子扫了一眼,挟起一块炖牛肉,送到温摩唇边,“我记得姐姐喜欢吃肉。”
温摩一口:“我还喜欢喝酒。”
“对。”姜知津肌肤在灯光下莹然如玉,笑得眉眼弯弯,满满斟了一杯酒,“姐姐请。”
温摩就在他手里满饮一杯,喝完一笑:“津津乖。”
姜家的下人原本都经过了合格的训练,能在必要的时候集体放空,全当自己不存在,但此时此刻,大家还是不大自在地挪开了视线——虽说是夫妻,但在吃饭的时候就这么调情,实在是有点那个……
不要脸。小金子在心里吐露了大家的心声。
公子原是一个好端端的公子,是娶了这个南疆来的夫人之后才变得如此,竟然当着众人要公子喂食,简直无耻!便是那乐坊的花魁都比她端庄些。
不管下人们怎么想,温摩这顿饭是吃得心满意足,姜知津真可谓是善解人意,她想吃肉的时候绝不会挟菜,想喝酒的时候绝不会喂汤,一顿饭把她照顾得舒舒服服,她一根手指头都没有动一下。
其实真相是,她想要什么东西的时候,眼神已经先一步落在上面,完全没有掩饰,在姜知津看来,这比直接说出来还要清楚明白。
接下来几日,姜知津似喂饭喂上了瘾,餐餐皆是如此,还笑道:“我从前玩过家家,喂过人偶娃娃吃饭,姐姐可比人偶娃娃有趣多了。”
温摩的手一日比一日见好,但因为姜知津服侍周到,她觉得当人偶娃娃也不坏,乐得由他去。
姜知津“喂饭游戏”正玩得不亦乐乎的时候,风旭带着宜和来了。
当着皇子与公主的面,姜知津依然故我,挟起一筷子要喂温摩,温摩却不得不捡回侯府小姐的理智,温和地阻止姜知津,低声道:“以后没人的时候再喂。”
“那先吃了这口。”姜知津道。
温摩抬起衣袖,挡住客席上射过来的视线,一口叼走筷子上的肉。
姜知津高兴了,笑问:“好吃么?”
“好吃。”温摩道,“你也尝尝看。”
姜知津含住筷子,温柔地舔了舔,“唔,真的好吃。”
“……”是快到夏天了吧,温摩只觉得热力上涌,脸颊有点发烫。
他是无心的他是无心的他绝对是无心的!
不要多想,多想你就是禽兽。
宜和差点当场摔了筷子。
不单想摔筷子,她还想掀了面前的席案。
风旭看了她一眼,示意她注意。温摩也向她望来。
温摩这一眼其实是放空的,她不能再望着姜知津,不然脸肯定得红得清晰可见,于是将视线放出去,宜和席上的动静略微大一些,她便自然而然地望了过来。
宜和立刻从那空洞的、没有表情的眼神里自动解读出杀气。
兽柙那一幕在眼前重现,她低下头,拿起筷子,小口吃菜。
温摩的手尚未好全,一晚上是喝酒多而吃菜少。姜知津和风旭宜和聊的又是马上夏日将至,西山要热闹起来的种种事情,三人聊着哪家的丝竹班子妙,哪家的厨子好,皆是富贵纨绔的口角,温摩半懂不懂,听得无甚趣味。
好在姜知津因赶着同风旭去书房说话,筵席结束得比往日要快许多。
温摩原要尽地主之谊陪一陪宜和,哪知还没走近,宜和便道:“我倦了,先回行宫去,告辞。”
说罢,扶着宫人们,几乎是脚不沾地,走得比兔子还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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