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过来多久,陈曦才回屋,看着屋里幽暗的油灯,以及丈夫手里细碎的零件,怒道:“眼睛不要了吗?收了收了,赶紧睡觉了。”
秦萧被她吼得一愣,这脾气还真是越来越大了,不过老子喜欢。
“宁宁呢?”看见陈曦身边并有一只小跟屁虫,秦萧疑惑道。
“刚跟瑶瑶给小丫头洗了澡,这不,哄睡着了就直接在瑶瑶那睡了。”
秦萧闻言,眼睛一亮,“那媳妇儿,我们也赶紧睡吧!”秦萧说着,吹熄了油灯,一个熊抱扑了上来。
“干嘛呀?还没洗澡呢?脏死了。”
“洗什么洗,先睡一会儿,到时候老公给你烧水,咱们一起洗,嘿嘿!”秦萧自然而然地接受了“老公”这个新式称呼。
“呸!才不要,我现在就要洗。”陈曦典型的口嫌体易推倒,真正等她洗上了澡,已经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
陈曦被折腾得腰酸背痛,迷迷糊糊地睡着了,一觉又睡到了大天亮,醒来后,陈曦不禁摸了摸鼻子,暗道:“除了败家的名声,这懒媳妇的名声恐怕也快要做实了吧。”
第11章
做实就做实了吧!
陈曦不禁叹气,想想自己从后世纪回来,过惯了养尊处优的日子,一朝回到贫困落后的七十年代末,她根本无法适应这个年代的生活节奏,再加上家里面丈夫宠着,婆婆小姑子惯着,她还真没有辛勤劳作的觉悟。
再说,她回来可不是要将自己囿于农村这一亩三分地的,她还要带着丈夫一起高考呢!如果丈夫真的无意高考,那也可以提前几年进城经商呀!
想到前世丈夫几年后走出农村,白手起家十几年时间就拼出偌大家业,这样的经商天赋,这一世,如果加上她的资本,加上她对未来几十年的前瞻,丈夫的事业一定会顺风顺水吧!
也许,丈夫会成为未来的商业大佬、金融巨擘,也说不定呢!
“嘿嘿”
陈曦内心歪歪不停,竟然控制不住地笑出声来,完全没有注意到门口站着一个小豆丁,直到一个小奶音传来,“妈妈,你在笑什么呀?”
“额……”陈曦一时语塞,无法解释,只能挽尊道:“妈妈当然是想宁宁了,所以开心才笑的呀!”
“那妈妈怎么又起这么晚呀!宁宁已经等了你很久了。”
陈曦疑惑,“宁宁找妈妈干什么呀?”
“爸爸说妈妈现在已经不去学校上课了,那妈妈什么时候教宁宁继续背诗啊!之前妈妈教宁宁学到唐诗三百首第21首,宁宁都已经背会了。”
看着小豆丁一脸骄傲的语气,陈曦才想起来,可不是么,前世回城之前她一直在给女儿启蒙,间隔了一辈子,重生而来的陈曦竟然给忘了。
“宁宁真棒,那宁宁等妈妈洗漱吃完早饭,再来教宁宁好不好。”
“好!”宁宁重重点头,大大的眼睛满是期待。
陈曦心里一阵难过,面上却不动声色,她真是全天下最狠心的妈妈了,前世她竟然错过了女儿这么多年的成长,好在现在不会了,她会尽全力弥补女儿前世缺失的母爱。
一上午的时间陈曦几乎都在陪伴宁宁,背唐诗、讲故事,还没忘了给小家伙吃苹果补充维生素。
中午下工一家人吃了顿香喷喷的肉包子,陈曦还洗了苹果强迫每人都吃了一个,其间秦母竟然没有数落她,陈曦不禁啧啧称奇。
下午上工前,陈曦跟秦萧提了一句,让他明天陪她去县城一趟,申城寄来的东西应该这两天就到了,但是这种大件包裹是没有邮递员给送到村里的,需要自己去县城邮局签收。
秦萧说他下午上工就跟柱子叔请假,让她放心。
午后天气异常晴朗,秦萧把秦父背出去,在院门外的空地上晒太阳,宁宁也被陈曦撵出去玩耍了,陈曦则自己在家做起了家务,毕竟在农村生活了多年,虽然农活儿陈曦一直都做不太好,但家务活儿却做得还算顺手,喂了鸡之后还在鸡棚里捡到三个鸡蛋,四只鸡有三只今天都下了蛋,陈曦显得心情很好。
晚饭后,秦萧在屋里加班加点地鼓弄收音机,想到明天就要陪媳妇儿进城,不如顺便将收音机出手,这样就算媳妇儿看好了什么要买,他也不至于囊中羞涩。
等到第二天,当陈曦告诉他东西有点儿多,要求他骑着三轮车陪她进城的时候,他不禁迷惑。
东西多?能有多少?难道凭着他一膀子力气还背不回来吗?犯得着骑三轮车吗?
秦萧本来计划是两人先走去公社,赶早晨的公交车去县城,这样两人就有充足的时间,可以在县城逛一上午,吃个午饭再赶下午的车回来,但媳妇儿既然提出了要求,他即便迷惑,也不能拒绝。
等到秦萧载着陈曦,卖力蹬了两个小时抵达县城邮局的时候,才明白陈曦所谓的东西多,是多到了什么程度。
他一脸无奈地让陈曦先在邮局等他,他则拎着收音机一个人去了黑市,如果带着这么多包裹去黑市,他可能刚进去就会被盯上。
不到半个小时后,秦萧就回来了,正等得百无聊赖的陈曦,一看见他就激动地迎了上来,秦萧把包裹一个个都搬上三轮车,陈曦能够坐的地方已经变得很小了。
秦萧本想骑车直接回去,毕竟带着这么多东西太惹眼了。但陈曦却怕他饿着肚子骑车再伤了肠胃,路过供销社的时候,陈曦让他在街头等她,自己径自跑过去买了八个包子,足够两人在路上吃的,又买了几根大骨头准备回去炖汤,至于肉就不用想,并不是每次都能幸运地抢到肉。
当陈曦拎着包子和大骨头跑回来的时候,秦萧已经等了二十分钟,正一脸无语地看着她,陈曦不以为意地挑了挑眉,当做什么也没有看见就跳上了车,“老公,我们走吧!”
秦萧到底是没说什么,想买什么就买什么吧!反正现在形势越来越好了,黑市的人也越来越多,以后赚起钱来一定会越来越容易,秦萧暗自捏了捏裤兜里揣着的30块钱和10斤粮票,刨除19块6毛钱的成本,他这一趟净赚了10块4毛钱和10斤粮票。
可千万不要瞧不起这区区十块钱,在城里十块钱可能不算什么,但在这个年代农村,赚钱却太难了。
比如秦萧,就算他拼命干活儿,天天满工,一年到头刨除农闲时间,也就能攒下两千四五百的工分,红旗生产队又没有什么副业,收入纯靠种地,一年的产量核算下来,大概一个工分只值5分钱,也就是说秦萧在生产队忙碌一年才能赚120多块钱,但是要知道,这些钱首先要用来换粮食,剩下的钱才能分到手里,但秦萧的钱还能剩下吗?
当然是剩不下的。
秦家只有秦萧一个满工的劳动力,秦母年纪大了又要经常跑回家照顾老头子,一天最多一半工分,秦瑶又是个瘦弱的小姑娘,长大后一天最多也就七八个工分。
秦家三个人干活儿却要养四个人吃饭,再加上其中一个还是需要看病吃药的病人,这也就是秦萧为什么农闲时也要拼命地接木匠活儿赚钱,后来甚至不惜冒险投机倒把的原因。
想帮廖哥爷俩是真,想帮自己家里也是真。
好在秦萧精明谨慎又不贪婪,一年到头进城的次数两只手都数得过来,也懂得什么叫见好就收,他要价不高出手极快,这么多年都没有遭遇什么危险的境地。
挣得钱也从最开始的每次四五块,渐渐变成了每次七八块,再到现在的十一二块。
这也是为什么后来秦家的日子过得越来越好的原因,村里人都以为是陈曦嫁过来后,当上了小学老师的原因。
当时,村里的单身汉们还很后悔为什么不是自己娶了陈曦,虽然不会干活儿,人也瘦了点儿,但是人家学历高会赚钱呀!
更有甚者,村里的流氓懒汉因为自己得不到,反而嫉妒秦萧,背地里讽刺说秦萧吃女人的软饭。
这些风言风语,秦萧不是没听到过,但他却不太在意,他的人生自15岁之后就苦难重重,看惯了冷眼,也听惯了嘲讽,所以一些流言蜚语只要不影响他的生活,他有何必理会。
正午时分,烈日正浓。
秦萧不停地卖力蹬车,已经是满头大汗,陈曦不忍,“老公,先停一停,我饿了,咱们吃饭吧!”
“行。”秦萧不疑有他,慢慢将车靠在路边停好,跳下车来,再绕到车后扶陈曦下车。
“先喝点儿水,歇歇。”陈曦第一时间递过来一个水壶,然后掏出来手帕正要给秦萧擦汗。
只见秦萧正仰头大口大口地喝水,喉结不住地滚动,脸颊两侧的汗珠顺着修长的脖颈一小股一小股的滑落进衣领,陈曦看得有些脸红,这时秦萧已经放下水壶看了过来,陈曦心虚的咳嗽了一声,“赶紧擦擦汗,免得着凉。”
看着面前递过来的雪白的手帕,秦萧本能地拒绝,“不用了,再给你弄脏了,我用衣服随便擦擦就行。”
陈曦无语地看了他一眼,按住他的胳膊,索性直接自己动手。
细腻柔软的指尖触上秦萧的脸颊,他不由得一怔,随后一种难言的幸福感蔓延开来,秦萧心道:“这是小曦第一次帮我擦汗呢,真好!”
“别愣着了,赶紧吃饭吧!”陈曦拍了一把正在发呆的秦萧,然后漫不经心地收起手帕,看似一脸淡然的样子,但耳朵却渐渐泛红发烫。
钢铁直男秦萧当然注意不到陈曦的小羞涩,以为自己被妻子打趣了,咧嘴笑了笑,接过包子大口大口吃了起来。
看着阳光帅气又憨憨的丈夫,陈曦顿时胃口大开。
嗯,真下饭。
“老公,你说,我们这样大包小包的回去,妈会不会说我败家,会不会骂我啊?到时候妈要是骂我,你可得帮我求情。”陈曦小口小口地咬着包子,一脸纠结。
“放心吧!你的心意娘都知道的,不会说你的。”
秦萧一脸笃定,然而他像是突然想到了什么,眼神渐渐冷了下来,道:“不过,老秦家那帮人,难免会生出一些心思,如果他们来闹事,你不用理会,一切交给我来处理。”
第12章
“诶,快看,那不是秦萧和他媳妇儿吗?”
秦萧和陈曦刚进村,就有眼尖的大姐看见了他们,接着一帮大姐们便开始七嘴八舌了起来。
“他俩这是进城了吗?呦!买了一车的好东西呢!”
“这得花多少钱啊?也不知道都是些什么?”
“眼瘸了吧,没看出来那都是邮局的包裹吗,要我说呀!这是秦萧媳妇儿从城里给寄回来的,不信你们算算日子。”
“哎呦,这一算可不是么,他媳妇儿回来三天了,当时我还嘀咕呢!这城里人真是小气,回城一趟,回来竟然就拎个小箱子,也不知道给丈夫孩子、给家里人带点儿啥,没成想,人家不是不带,而是带得太多拿不动了,这不,没几天就寄过来了。”
“这么一瞧,秦萧他媳妇儿在城里条件不是一般的好啊!”
“秦家也不知道是交了什么好运,本以为娶了个无依无靠的穷知青,没想到确是个金凤凰。”
“哎呦!瞧你说的,可不是么!当年秦家穷得都快揭不开锅了,按理说他们家娶了个娇滴滴的城里媳妇,还是个不会干活儿的,多一口人吃饭日子应该过得更差才对,没想到人家城里人有文化,没几天竟然当上了老师,吃上了公粮。”
“是啊!眼瞅着秦家这些年日子越过越好了,秦萧这小子有力气又会干活儿,手艺也不错,什么木匠、泥瓦匠都干得比别人漂亮,按着他现在这个条件,当初怎么也不至于娶不上媳妇儿啊!”
“哈哈,哎呦!可笑死我了,陈二嫂,你这说反了不是,秦萧是先娶了媳妇儿才有了现在这个条件,要是没有这城里媳妇儿,当初肯一毛钱聘礼都不要的嫁给他,他还不是穷小子一个,搞不好要打一辈子光棍呢!”
这时一道不和谐的声音从众人的玩笑声中传来:“哼!也不知道这白眼狼当初了用了什么手段,哄得他这城里媳妇儿一心一意地嫁给他,还帮他挣钱养家,这好不容易回城了,竟然不到一个月就巴巴地跑回来,是多缺男人啊!要我说,这城里人也是犯·贱,放着城里好日子不过,非要到我们这穷沟沟里来,也不知道秦萧这狼崽子给她灌了什么迷魂汤,竟然死心塌地的,还买这么多东西,也不看看他们家受不受得起。”
说话的正是秦萧大伯家的大儿媳妇,她一边说着一边眼睛死死盯着已经骑远的三轮车,眼里面有羡慕、嫉妒和恨。
“诶,我说秦家大嫂啊!你这是吃不这葡萄说葡萄酸啊!人家买这么多东西,关你什么事儿啊!”
“对啊!人家愿意回来,愿意对秦萧死心塌地,愿意买这么东西给家里,那是人家的事儿,又不是给你的,你在这酸什么酸。”
秦家大嫂王丽娟就这样三言两语得被顶了回去,气得她直瞪眼跺脚,喊道:“怎么不关我的事儿了,这还不都是我们老秦家的,你们等着瞧吧!”
说罢,王丽娟撒丫子就开始往村里跑,一旁记分员撇了王丽娟一眼,摇了摇头直接在本子记录下来,下午工分0。
周围的人似乎被王丽娟的极品程度震惊了,睁大了眼睛好半天才反应过来,直骂她不要脸,但是王丽娟已经跑得听不见了。
秦萧把三轮车骑进院子的时候,秦母正在院子里晾床单,没错,秦母今天也没有上工,最近天晴,秦母正准备趁着好天气给老头子换洗,赶上儿子和儿媳妇也要今天进城取东西,秦母考虑到能帮忙归置一下,下午就直接跟队上请了假。
秦母放下手里的床单,又随便在身上擦了两下,走过来,看着一车的包裹,瞪大了眼睛。
“小曦,你…这…”
“娘,你别激动,小曦这也是一番好意,都是为了家里……”
“打死你个兔崽子,好意什么好意。”秦母踹了秦萧一脚,又拉着陈曦的手,红着眼睛苦口婆心道:“小曦,娘知道你有钱,也知道你想让家里日子过得舒坦些,你如果就是想吃点儿肉,吃点儿细粮,娘也都同意。但今后像这样花钱可不行了,你要知道,细水长流,日子才能长长久久。你如果一下子把钱都花没了,再遇上苦日子的时候,有你哭的,你要听娘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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