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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903();叶茴看着少女不自觉嘴角抿笑,心里则是一叹,外头的人都夸叶家一双姐妹花长得美,若是见到家里藏着的这个,大约才知道什么叫做姝色无双。

“阿初醒了,夜里睡得好吗?”

“二姐姐。”叶初羽睫轻颤,眉眼弯弯,漾起一个乖巧的笑颜。

她原本起身要给叶茴开门,见她进来就又坐回镜子前,继续梳理一头乌发。叶茴接过梳子,帮她把一头乌发梳做两个垂鬟,拿丝带系上,又给她挑了一枚珠钗缀在髻边。

堂姐妹两个收拾停当去堂屋,何氏已经把饭菜摆在桌上,见她们进来便笑道:“阿初醒了?快过来吃饭,今早做了你喜欢的鱼汤馄饨。”

“婶婶。”叶初忙走过去帮她布筷子,一边笑道,“我又贪睡了,昨晚还跟大姐姐说早些叫我起来,等我醒了她早不见了。”

何氏却笑着嗔道:“故意没叫你呢。这会儿又不晚,春困秋乏,你年纪小,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必须得睡足了才行。一家子你最小,再说家里又没有别的活干,要你起那么早干什么?”

“叔叔和大姐姐呢?”

何氏说叶老爹先吃过饭出去了,大女儿叶菱一早下山去了。

“大姐姐说她要上街买胭脂,娘叫她再买几块布料给我们做开春的衣裳。这一换季,我们的衣裳肯定又小了。”叶茴把筷子递给叶初,笑道,“快吃你的吧,鱼汤冷了就腥了。”

叶初可不知道外面的人口中,她已经成了一个寄人篱下、备受欺凌的小可怜。

事实上,叔婶堂姐对她很好。叶初自幼体弱,郎中说她未足月早产,有些娘胎里带来的不足之症,必须得小心养着。也因此叔婶堂姐对她照顾得格外仔细,别说让她干活做家务了,凉风都不敢让她多吹,呵护之态过于小心了,以至于刚来叔婶家中时,叶初甚至很不习惯。

叶初并非从小在叶老爹家养大,她也并非孤女,她其实还有个哥哥。

叶初记事晚,六七岁以前的事情都不记得了,反正从记事起就只有哥哥一个亲人。听哥哥说,她还未出生父亲就死了,不到三岁母亲又病故了,只留下他们兄妹两个相依为命。

叶初的哥哥名叫叶执,比她整整大了十岁,从小把她一手带大,兄妹俩这些年因为战乱颠沛流离,也吃了不少苦。哥哥是叶初在这世间唯一的至亲,唯一的倚仗,可以说亦父亦兄。

三年前,哥哥带叶初来这里投奔亲戚,叶初才知道他们在这世上还有个叔叔。哥哥带她来投亲也是无奈之举,兄妹俩总得有个生计,哥哥那时决定外出谋生,实在没法带她,便把叶初托付给叔婶照顾。

结果哥哥一走就是三年。战乱纷纷,书信难通,好不容易捎回来几封信,都只说一切安好,叫她安心在叔婶家住着,也没说什么时候回来。

早饭过后,村里的许郎中来了。

小村里原本没有郎中,许郎中数月前背着箱笼、带着两个药童来到这山上,说是要找个地方隐居写书、修撰他半生的行医手稿,看中这山上清静,就在这里住了下来。

他自从来到村里,整天不是带着药童爬山采药,就是躲在家里对着一堆药草写写画画,村里人有时也会找他看病。叶老爹说,许郎中好像医术还不错的,就请他帮叶初调养身体。许郎中倒是热心,每隔几天都会上门来一趟。

许郎中五旬年纪,胡子头发已经斑白了,何氏忙请他坐下,叫叶茴快去倒茶。许郎中自顾自坐下,隔着石桌把脉枕推了过来,叶初便把手腕放上去。

等他诊完脉,何氏在一旁笑道:“上回您给的丸药吃了,我瞧着她这阵子吃饭是有长进,今早还吃了多半碗鱼汤馄饨、一块萝卜糕呢。别的一时半会儿的,倒没瞧出什么来。”

“那药是温养脾胃的,姑娘如今年纪小,身子还没发育长成,得先把脾胃调理好了,好好吃饭,才能把胎里弱养起来。”许郎中提笔润墨,嘱咐道,“那丸药再吃半个月,我再给你写两个药膳方子,你有空就做给她吃。”

几日后,这张脉案和方子便被送至紫宸殿天子的案头。

夜色沉沉,紫宸殿中一片静寂,静的仿佛能听到铜壶滴漏的声音。年轻的天子面色淡漠,眉目深冷,薄唇微微抿起,骨节分明的手指捏起那几张纸翻看。

陈公公立在案旁,觑着天子的面色,笑道:“姑娘年纪小,还在长呢,当真是先把饭吃好了,必定就能平安康健地长大。奴婢琢磨着,也不知饭菜可不可口,要论这手艺还得说御膳房,要不奴婢这就去挑个擅长药膳、人也妥当的,找个由头给姑娘送过去?”

“不必了。”

春寒已过,天下也尽在他掌中,可以接她进京了。

年轻的帝王神情淡漠,指腹却在记录她起居日常的纸上细细抚过。漉州到京城距离遥远,总得两个来月路程吧,她可以慢慢走,这一路春暖花开,不冷不热,不至于舟车辛苦,不用急着赶路。便是再慢一点,四月末总该到了,也不耽误端阳节她的生辰。

作者有话说:

作者君贼心不死的古言坑,跟我之前的年代文跨度有点大,也不知有多少老读者会点进来,来了吼一声啊!

向等着美滋滋的读者致歉,那个文目前收藏六百,我担心上不了新文榜,先开这个,这个古言大概率不会很长,美滋滋再养养,下一个尽快开。

第2章烧鲤鱼

自打吃了许郎中的药,叶初自己觉着像是见好,饭能多吃几口,冬春时节也没有那么畏寒怕冷了。

她从小怕喝汤药,偏偏体质弱容易生病,记得以前每次喝药,都要哥哥软硬兼施地哄上半天。再说她本来人就瘦弱了,一碗苦药下肚,哪里还吃得下饭。许郎中倒是聪明,就只给她吃药膳,或者做成小小的丸药,也不难吃。

院墙边的山杏花刚刚绽开了几朵,东风渐暖,叶初也终于换下了大厚棉衣,穿起丝绵夹袄了。

这天上午,一家人正在家中,忽然有个村民跑来说山下来了几个生人,自称是来找叶老爹的,这会儿就在村口那边等着呢。

叶福便说他去看看,叶菱一听,脚一抬也跟着跑了,何氏就叫叶初和叶茴先回房去。

“阿初莫怕,来找人还知道在村口等着,应当不是什么坏人。”叶茴笑道。

叶初倒不怎么怕,就是觉得叔婶和堂姐他们对生人十分敏感,每次有生人上山都要防备一下,大约是比较警惕吧。

堂姐妹两个在屋里坐了坐,不多会儿,听见院里有说话动静,然后何氏敲门进来,一脸喜色说道:“阿初,是你哥哥派来的人,有你哥哥的亲笔信,你出去见见?”

叶初一向不喜生人,一听说是哥哥叫来的,也顾不得了,忙起身去堂屋。一进门,便看到一个面皮白净的中年男子正在跟叶福说话。

叶初正打算见礼,谁知那人一见她进来,慌忙起身离座,躬身到底,恭恭敬敬行了个揖礼,口中道:“小的常顺,见过姑娘。”

对方这年纪怎么看也得三四十岁了,叶初年纪小,哪里经过这阵仗,顿时有些局促,定定神忙回了个福礼:“您快免礼,是不是我哥哥托你捎信来了?”

谁知那人扑通一声就跪下了,伏在地上说道:“姑娘快莫折煞小的了。小的是叶大人的家奴,奉命来接姑娘进京。”

说着双手奉上一封书信。

叶初拆掉蜡封,展开信笺。哥哥的信一向不长,这次更只有短短几句话,哥哥说,他已经在京城安身立足,有了份家业,叫她去京城团聚。他如今抽不开身,派了这个叫常顺的下人来接她,有什么事情只管吩咐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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