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绝色 !
主少国疑,历朝历代都是如此, 刘彻虽然称不上少主, 但他的年纪对于一个掌控天下的帝王来说, 实在是年轻得过分了, 不仅仅是朝臣不信他, 连窦太后都是把他当成孩子看的。
实际上如果不是陈阿娇的记忆, 姚夏也不大相信这样一个什么情绪都摆在脸上的张扬少年会有成为一代雄主的实力, 她见过的男人太多了, 但凡天生尊贵毫无波折的, 无论外表装得多么谦逊君子或者沉稳风度, 凌驾众生成了习惯, 便不能够正视自己,想到什么就去做是他们共同的特质,且不惧失败, 但往往异于常人的骄傲会让他们一败涂地。
所谓雄主, 才能和谋略不可缺其一,为君主者, 有才能就已经具备了成为明君的实力, 何况是谋略,这种谋略并不同于谋士,而是凌驾于臣下之上的谋略, 这就更为难得, 同时拥有这两项品格对于普通人来说都算得上百年一遇, 何况是出在一个君主的身上。
对于后宫女子而言, 正确地陪伴一个雄主的姿势在于做一个乖巧柔弱漂亮懂事的花瓶,富贵又安生,再得宠些可做解语花,使他稍有闲暇就想起来找她,渐渐挂在心上,实在幸运的,就是戚夫人慎夫人那样的宠妃,伴君之侧,独宠六宫,但这些对于陈阿娇而言纯属白费,她是皇后,大部分的情况下,除却尊贵的身份,她在后宫女子的眼里就是黄脸婆的代名词。
想要跳出背景板的定位,就要反着来,先得君宠,再做解语花,旁的先不管,熬过十八到二十八最容易被美色吸引的十年,独宠成了习惯,再改就很难了。
姚夏撑着脑袋看刘彻伏案奋笔疾书,他的字就和他的人一样,不难看,却也周正不到哪里去,透着一股少年人神气飞扬的感觉,宫中尚俭,先帝写字基本上用的都是竹简木牍,刘彻却跟陈阿娇一样,是个爱奢华方便的性子,他用的是帛,写废一张再换一张,并不心疼。
换了七张帛,刘彻的新政表才算是完成了一半,他誊了一整张帛,还想再写,姚夏看了一眼,见他已经写完的帛书上陈的是扩军事宜,里面有很多句子都带着强烈的个人情绪,千言万语可以汇成三个字:打匈奴。
姚夏拦住了还要再写的刘彻,拿起那半份新政表,指着上面的一段道,“你是想扩军,扩了军练兵都要好几年,打匈奴准备军粮军备也要几年,祖母不想打匈奴,你这样写,祖母会答应才怪呢。”
刘彻皱眉道:“扩军自然是为了打仗,自高祖开国,历经数代休养生息,国库钱锈,陈粮积烂,有什么好怕的?”
姚夏没有和他争辩的意思,对他眨了眨眼睛,说道:“你按照我说的写,我保证新政表给祖母念了之后,她马上会答应扩军的。”
刘彻还不太习惯和陈阿娇之间过于亲昵如同恩爱夫妻似的对话,回过神来才算是理解了她话里的意思,不由得说道:“要是不成……”
“快写快写吧!要是不成,我赔你十个八个美人!”姚夏轻轻地推了推刘彻,可她嘴上说着这样的话,却极其自然地挤到了他的怀里,一副要给他做指导的样子。
美人入怀,一阵馨香让刘彻几乎忘了提笔,他也不知为何心情忽然变得好了一点,甚至还饶有趣味地问道:“要是真的成了,你要什么?”
姚夏嘴角弯弯,“要是成了,你就给我一个长相英俊温柔可亲的大将军……”
刘彻揽在她腰间的手一紧,就听姚夏忍住笑道:“还是算了吧,大将军常年在外头打仗,没有英俊的,比不了你养尊处优的白净。”
刘彻顿时有种火气发到一半发不出来的憋屈感,彻底对怀里这个女人没了脾气,扯过一张白帛,听着姚夏的话,一个字一个字地在白帛上落笔。
窦太后一生平顺,对于远在北边的匈奴也就是有一个大致的印象而已,在她看来,朝局稳定,藩王太平,百姓安安生生,这就足够了,然而刘彻并不这样认为,他讨厌年年呈进长安的战报,讨厌匈奴人每年一次犯边,杀了边疆百姓,抢了千里田粮,还要朝廷年年送礼求和,他更讨厌匈奴人来求娶公主那副得意洋洋的嘴脸。
一个强盗野族,打了又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