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节(2 / 2)

gu903();“皇叔,你看他!”三皇子指着沈朝玉,气鼓鼓。

莲翀郡王翻了个白眼:“行了,少丢人现眼,不过说起来,我觉得,这洱茶最好是用醴泉的酒泡…”

“茶用酒泡,你喝茶还是喝酒?”三皇子怪叫。

“既喝茶,又喝酒,岂不妙哉!欲醉未醉,将醒未醒,是茶还是酒,何必分得那么清…朝玉,你说是不是?”

沈朝玉什么都没说,只是伸手一拂,送过去一壶酒。

“还是朝玉懂我!”

莲翀郡王抚掌大笑。

三皇子自觉受到了排斥,开始吵嚷,莲翀郡王茶喝尽,竟当真将酒注入茶盅喝起来。

沈朝玉喝着茶,始终一言未发。

莲翀郡王连喝三盅酒茶,看他一眼,却只见到这位好友指尖摩挲着茶盏,眼睑微垂不说话的模样。

沈朝玉大都时候都不说话,可这不说话与不说话的分界还是不同的。

莲翀郡王放下茶盅:“有心事?”

他问:“案子很难?那日在钱家宴席,我便看出来了,你被什么所困。”

沈朝玉恍然:“只是…一些小事。”

他道:“不是要问案子?问吧。”

一说起这个话题,三皇子立马就兴奋起来:“听说那些被杀的人,心都被吃了?真的假的?啊啊,对了,还有,我听说,这些尸首被发现时,衣服都被剥光了,身上还刻了字…”

“好侄儿,你这么多问题,叫阿玉回答你哪句?”莲翀郡王执扇打断他,“阿玉,我就问一句,杀人的到底是人,还是…”

他带了点迟疑:“那些东西?”

“莲翀,子不语怪力乱神。”沈朝玉面色平淡。

莲翀郡王叹气:“也是,我着相了,杀人的是人是鬼,又有什么要紧。”

“这当中还有鬼?!”

三皇子脸色都吓白了。

这时,书房的门“吱呀”一声被人从外打开了,三皇子惨叫着跳起来,只见竹青进来,朝上首位作揖:“褚小姐派仆人送来寒瓜,供公子和两位客人品尝。”

“替我谢过褚小姐。”沈朝玉放下茶盅,略作思索,道,“天气酷热,去厨房问温娘要两盅绿豆汤,并一碟金丝蕊糕,一起送去。”

“你这居然有金丝蕊糕?”

三皇子口水都要掉下来了。

他这人,平生第一好是蛐蛐,第二好,就是吃了。

天底下就没有几样他没吃过的,而吃过念念不忘的,除了柳大厨以一百种食材制成的参鸡汤,就是这金丝蕊糕了。

说来这金丝蕊糕做来其实并不特别,唯一特别的,是其中用来调味的一种花汁,采自西戎辫儿岗的金丝蕊花,这金丝蕊花一年只开一季,一季只有三天,花期极短,而且生长环境极为苛刻,过冷过热都会导致其凋零。

这也导致这金丝蕊花极其昂贵,而由其制成的花汁一小瓶就要要价值百金,寻常人根本不会将它用来入菜,而是将其制成精油,放到香料铺里。

所以,这金丝蕊糕极其难得,即使是三皇子也不过吃过两三回。

“可还有?且给我也来一碟。”三皇子拍桌子。

“就这一碟。”沈朝玉道,并吩咐竹青退下。

“你倒是对你这未婚妻上心……”三皇子颇为悻悻然,话方出口,脑袋就被莲翀郡王敲了一记。

他道:“侄儿,你怎这般不济,还跟女郎们抢东西?当心一会阿玉揍你一顿。”

“他才不会。”三皇子悻悻摸摸脑袋,“朝玉公子君子风度天下皆知,何况…”

他还是他唯二的朋友--

虽然沈朝玉嘴上从来不说,不过还是三皇子单方面认定,两人关系莫逆、非同一般。

说来,他认识沈朝玉还是源自一场乌龙。

那时沈朝玉似乎才从晋阳府回来不久,自己也不过是个小儿郎。

那日他和平时一样,手里捧着个蛐蛐罐,领着一群人大摇大摆地穿过街市,在经过街中心时,被一条突然窜出来的大黄狗吓了一跳,手中的蛐蛐罐摔了。

蛐蛐从罐里面跳出来,他忙招呼随从们追。

一群人在大街上大呼小叫地跟在一只蛐蛐儿后面追,眼看就要追着了,那蛐蛐儿慌不择路,两条腿一蹦--

直接蹦到了沈朝玉鞋底。

于是,被他重金买来的常胜大将军成了沈朝玉鞋底下的一滩泥。

三皇子当场就不干了,拉着沈朝玉撒泼打滚就要他赔。

沈朝玉哪里会赔他蛐蛐儿,只是叫了竹青,拿了根小棍儿,将那双鞋悠悠然换下来,而后将鞋底儿连着蛐蛐的尸体“啪的”丢到他面前。

“原物奉还。”面上还是一派仙气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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