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1 / 2)

杨树打量了一下周围的摆设,很整洁,似乎少了些东西,应该是没什么用的,他也不纠结那么多。

天睿,你饿不饿?杨树意有所指,中午饭他就吃的空间里的食物,现在是普通食物,吃完发狂了怎么办?

洛天睿摇头,他坐在另一个椅子上,双手搭在旁边,泛紫的指甲在外人看来很可怖,杨树瞅着想笑。这不就跟这个世界的女人涂的指甲油贴的假指甲差不多么?再添几朵花上去,那叫一个漂亮。

怎么?洛天睿感觉杨树盯在身上的视线有点奇怪,便开口问了句。

我给你磨指甲吧?杨树心血来潮的说,然后手上就出现了一块磨刀石,普通的指甲锉根本弄不了,大剪刀估计也悬,问题是他手上也没有大剪刀。

洛天睿看着杨树兴奋的模样,嘴角一抽,勉强没崩了那冷淡的表情。过了一会,到底还是同意了。嗯。

得到同意,杨树拉着座椅到洛天睿身旁,把磨刀石放在腿上,拿了一根手指磨。刺啦刺啦的声音听的耳朵疼,而杨树浑然不觉,专心致志的磨。

史广轩有点受不了的后退了一步,那么长,怎么不剪了再磨?这得磨到啥时候啊?咳,两位,我去厨房看看饭菜做好了没,行么?

杨树头都没回,敷衍道:去吧去吧,让多做点肉。

好嘞!史广轩赶紧跑了,那声音忒要命。

洛天睿眼神柔和的看着仔细给他磨指甲的杨树,费了老大的力才把指甲给磨了一小半。

你这指甲杨树喘了口气,也太难磨了。

地上不止有磨出来的指甲粉,还有磨刀石的粉末,小小的一堆,让杨树有点心塞。要不是想好好摸一下白嫩嫩的手,他才不费这劲。

是难磨。看着就难。

杨树撸起袖子站起来,换了个方向咬牙继续磨,磨平看见指尖肉后,他差点没把自己感动哭。然而发觉还有九个后,脸色有点难看,认命的磨。

磨指甲很舒服

洛天睿不知道是他一直以来就觉得磨指甲舒服,还是变成丧尸后才觉得舒服,这比全身酸痛有人按摩还舒服。以前也没人帮他磨过,指甲长了咔嚓剪完,也没那闲工夫磨。

这么舒服?杨树好笑的捏了下洛天睿的脸,这就差没发出呼噜声了。

嗯。洛天睿在杨树的熏陶下,脸皮厚度持续增加,承认这点小事没什么。

戚嘉做饭的速度还挺快,主要是有电饭锅,三个电饭锅的饭,再来八菜一汤,分量足足的。吃饭的时候,除了杨树和洛天睿之外,其他人全都不敢上桌,端着饭碗蹲在一边吃,连椅子都不敢坐,也不敢坐地上。

杨树皱着眉看那群狼吞虎咽丝毫不觉得有什么不对的人,雷冲还真把他们当畜生养的啊,看看这习惯。

经过杀雷冲的事情后,史广轩对杨树也有敬畏,他以为这是个老好人,其实是一个看似温和的猛兽,说不怕是假的。

我说,你们可以坐着吃。杨树是对剩下的人没什么好感,但也没什么坏感,看着几个人蹲着吃饭,他不是说不忍心,而是不习惯。

史广轩抬头看了眼杨树,沉默着坐在了角落的一个小马扎上,后面的人也战战兢兢的选了椅子坐,屁股只敢坐一点,一有风吹草动,绝对会蹲下。

杨树摇摇头,也没管他们。磨了那么久的指甲,他早就饿了,这些大米比起空间里的米差,但比他在东平村吃的好,这也就足够了,至于其他事情等吃完饭再说。

第22章

晚上,躺在柔软舒适的大床上,杨树有种不真实的感觉。这张床对他而言,还不如炕。或许听起来很贱,但他躺在大床上就是睡不着。

还不睡?洛天睿本来就不怎么需要睡眠,只是给杨树当个抱枕,也可以说是暖床的,他一直动来动去,木头疙瘩也察觉到了,索性问了一句。

杨树习惯性的靠在洛天睿的肩窝,又拉了下被子。没什么,我就是有点睡不着,感觉挺迷茫的。

虽然有个要升级空间的任务,但杨树在想,升级完空间之后又要干什么?之前在村里,他还没怎么意识到,出来后,特别是看见真实的且能用的电饭锅之后,他才恍然,自己真的到了另外一个世界,这里有一种神奇的东西叫做电。

你不喜欢这里。洛天睿用的是肯定句,他不知道杨树以前生活的地方是怎么样的,可他能感觉出杨树与这里的人格格不入,跟他也是一样,就好像不是这个世界的。

说杨树大胆吧,他又能感觉出人骨子里的保守和戒备,跟其他人都保持着一定的距离。说保守吧,刚见面就扒他衣服第二天还上嘴亲。说实话,洛天睿真的看不透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还好,只是不习惯。在别人面前,杨树会否认,但在洛天睿面前,他不太想伪装,很累。

黑暗中,洛天睿静静的看着杨树的发旋,过了一会道:我很小的时候在乡下外公那住了一段时间,外公没两年就去世了,回到自己的家后也挺不习惯的。他们说的话我不懂,有些东西我也没见过,总是被隔绝在外,也没人管,走在路上看见一栋商业大楼都能惊奇半天。

杨树好笑的追问:然后呢?

慢慢就习惯了,小时候我还挺倔,反正别人知道的我一定要知道,别人要有的我也一定要有,不管是打架还是努力学习,只要能达成自己的目的就行了。再长大一些后,为了得到父亲的关注,我就去了部队,带我的班长告诉我以前那样是不对的,然后怎么样才能用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的利益,不能伤敌一千自损八百。我觉得他说的话挺对的,被罚了几次之后,我也把身上的刺收了起来。

回想起那段时光,洛天睿的神情变得十分柔和,语气怀念道:在部队的那些年是我过的最好、最开心的日子。

那个班长呢?

洛天睿沉默了许久,在杨树以为他睡着了的时候才说:死了,在一次任务中,我自傲的以为不会出事,被敌人找了过来,班长为了救我,一枪穿透心脏。那个人,我花了三天三夜的时间追击才杀了他,在心脏同样的位置补了一枪。

从那时候起,他才真正成长了起来,否则活不到现在。班长说他还是不够狠,如今想来,的确是这样。自傲是用班长的命磨平的,而狠劲是用他作为人类的命爆发的,付出的代价很大,洛天睿有时候也会后悔,但他知道后悔没用,只能继续往前走。

杨树安慰的拍拍他的肩膀,你比我好,至少还有朋友。我从小就被村子里的人不待见,说我的出生克死了爹娘,亲哥嫂要我嫁给一个傻子,因为他们的儿子欠了赌坊一大笔债,舍不得嫁女儿,就把主意打到了我身上然后我再莫名其妙来到这里,说真的,这里很多东西我都没见过,最简单的电饭锅都不会用。能活到现在也是命大,倒霉了那么多年,也该幸运了。

其实杨树并不相信这些,认为日子是自己过出来的。可在村里,无论他有多勤奋,做了多少好事,别人照样骂他是扫把星。有些人就是能轻易做到他想做的事情,也能轻易成功,每次被打骂被嘲讽的时候,杨树在想,他是不是真的是扫把星,才会这么倒霉。

空间出现后,杨树以为自己终于转运了,谁知道又到了这个混乱的世界。认命的留下是一回事,偶尔出现迷茫是另外一回事。

我出生的时候我妈死了,家里人都说是我害死了我妈,父亲更是把我送到了外公家,不闻不问。

杨树听完就乐了,咱们这遭遇还挺像,看来真是上天注定的一对啊,都是缘分。

洛天睿没反驳,微微一笑,颇为赞同:嗯。

说出这些话后,杨树感觉心里舒坦多了,他深吸了一口气道:我说真的,咱们组一个家吧?我挺喜欢你的。

你是喜欢我的脸吧?洛天睿毫不客气的拆穿他的话。

哈哈杨树笑得在他怀里打滚,冷气一进来,又老实了,趴在洛天睿胸口,黑亮的眼睛一瞬不瞬的盯着他,嗯,是先喜欢的脸,我还喜欢你的腹肌,摸起来很舒服,还有一些我也不知道的东西,反正就是喜欢。

说的脸不红心不跳,寻常人肯定不会信,但洛天睿郑重的回答:好,我们组一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