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1 / 2)

风渐渐地大了。

霞光彻底地消失了,今天又要彻底入夜了。

刘老头放下筷子,不再唱了。他努力地睁着视力已经逐渐下降的眼睛,看着昏暗降临到大地上,希望能够看到一点光从天空落下。

没有。

什么都没有。

只有旷野的风,日复一日,夹着沙子。

老刘头叹了口气,揉了揉眼睛。

他的身体是一日不如一日了,撑不住这寒风了。风一冷就得进屋去,日子还长,他总不能现在就倒下了。

提起板凳,刘老头慢慢地站起身,转头朝着自己的房子走去。

他慢腾腾地走着,走两步就回头看一眼。

这也是他的习惯了,虽然知道不太可能,但总希望着什么时候,一转头,就看到飞行器从天而降,然后那个出去闯荡的后生从不知道多大不知道多远的太空中回来了。

第一次回头。

什么都没有。

第二次回头。

依旧什么都没有。

最后,他站到了楼梯的入口,习惯性地最后一回头。

这一次,他的视线突然凝固住了。

刘老头用力地揉了揉眼,又用力地睁大眼睛,死死地盯着天边的一点白色光亮。他抓着凳子的手下意识地用了力气,满是皱纹的手背崩得紧紧的。

那是

是他看错了吗?

不,不是。

飞机飞过太空般的轰鸣声越穿越近。刘老头僵立在原地,开始变得手足无措起来。

不仅仅是他一个人听到了这声音,老房子的窗户一扇接着一扇地推开了。临对面的就是柳老太,她顾不上搭理自己那乱了的头发,从窗户里探出投来,扯着嗓门问傻站在楼下的刘老头。

咋?回来了?

回来了!回来了!

刘老头的声音有些颤抖。

他松开了手,凳子落到地上,滚了滚。他一手握着忘了放下的鼓槌和铜锣,另外一只手手心里全是汗,用力地在衣服上擦了擦。

所有人都从自己的房间里跑出来了,连最年迈的老人都拄着拐杖,一步急一步地往外走。一个人抓着他的拐杖,让他慢点慢点,别磕了自己。最年迈的老人从一个月前就已经开始有些老年痴呆的迹象了,平日里人和他说话,他都向听不懂一样。

但这个时候,他口中念叨着道:伢子回来喽,回来喽!

翻来覆去就是这么一句,目光呆呆地自顾自往前走。

回来了。

一艘飞船从远处而来,越来越近,最终在夜幕中清清楚楚地呈现出了身形。飞船上的灯打开了,光亮得耀眼。

回来了!!

真的回来了!

飞船飞到他们的头顶,气流卷动,声音喧哗。飞船外的信号灯像当初一样一闪一闪地,它在众人的头上盘旋着,放在天空中划出一个圈。

老刘头用力地敲着手中的铜锣,朝着头顶的飞船奋力地呐喊着。

喊着喊着,忽然老泪纵横。

他沙哑的嗓子一扯,再一次唱起了当初相送时候的那几句:

这一去,年少登第,皇都得意回,双亲未老时。锦衣归故里,端的是儿郎,春风马蹄急!

声音烈烈而上。

最幸运的,莫过于他们这些人还未死去!他们还没有化为白骨,记挂着的孩子就已经锦衣归来。

飞船渐渐地降了下来。

稳稳地停在离他们不远的地方。

舱门开了。

所有人都已经不知不觉中红了眼睛。

消瘦的身影走了出来。年轻的远游人穿着有些破损的风衣,站在夜风中与他们遥遥相对。看到他的第一眼,柳老太的眼泪就落了下来。

她知道这孩子心中压着很多事,但是隔了这么久的时间一看,孩子形销骨立,披着风衣站在那里,脸上是掩盖都盖不住的疲倦。

伢子啊!

她眼泪簌簌地落了。

哭啥子哭。

自己都已经满脸泪的刘老头呵斥着,他一扔铜锣,朝着静默站在飞船前的年轻人蹒跚地走过去。

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说什么锦衣归,说什么春风得意,那都是长辈的祝福而已啊,他们真正想要的,不过就是那么一个归字。就算不是锦衣又如何,老人们从来不会在意那些的。

回来就好啊。

刘老头翻来覆去地念道。

站在飞船前的年轻人看着站在路灯下的老人们,终于露出了个微笑,虽然十分疲倦但终于微微笑了。

我回来了。

这人间,最喜是重逢。

第79章番外赤火

【江戈的某一次轮回】

你知道吗,我们终将被火焰焚烧殆尽。

是的,我知道。

题记

第四区,贫民窟。

进入星际时代之后,因为最初领导者的不同选择,星区各有各的政体形式。其中第四区选择了君主贵族制的复辟不管什么时候,其实永远都是少数人掌握权势,不是吗?

平等,自由,只是光辉而可笑的宣言。

至少,在第十三区是如此。

凛冽的风刮过压抑的低矮建筑,在寒风中肯定有不少人会咒骂着。但是瑟兰倒觉得,刮刮北风挺好的。这是一年到头,仅有的一段能够将充斥第十三区的污浊空气吹走的时间。

第十三区,这就是那些贵族老爷对这里的称呼。当然,它有个更通俗的名称贫民窟。

一切毫无尊严与人性的地方都能够和贫民窟联系起来。

瑟兰坐在破门框前,用匕首刮着一小片金属。

他听到从背后的房屋里传来低低的咳嗽声。

怎么?还没死啊。

瑟兰没有回头,继续用匕首将金属刮得刺耳。

面对他这不怎么善意的话,房间里的人似乎一时间不知道怎么回答,无言了片刻。

还好。

瑟兰嗤笑一声,站起身,低头钻进了门里。

他看起来是个在贫民窟十分罕见的大高个子,放在古地球时期,能够秒杀一堆篮球运动员。套着一件不知道穿了多少年的皮夹。他手指关节粗大,虎口的地方有着厚厚的老茧。

啧,看样子命够大啊。

瑟兰甩着匕首,居高临下地看着靠在床背上的青年。

那是名在贫民窟这种地方可不会得到什么好脸色的青年。他身上披着黑色的军装,肩膀上扛着黄金徽章。

青年因失血过多而面色苍白,当然这可能也有瑟兰将房间的窗户打开,冷风肆无忌惮灌入的原因。

他低垂着眼,安静地看着自己的手。

厚厚的白纱包裹着他的手,但还有隐隐约约的暗红血迹从纱布中渗透出来。

没死就把钱结了。

瑟兰走过去,把窗户关上,他挑起眉,漫不经心地说到。

我的刀呢?青年问,有被人拿走吗?

被我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