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李琊说得好轻好轻,几乎听不见上扬的语调。
宁思薇以为她说的肯定句,笑道:“我最喜欢《野鸽子》,看了好多遍,最近找不到想看的,又翻出来了。”
李铃兰喝醉说的那番话,或许她自己都不记得了,李琊一直惦念着,不知何故,却不敢确认究竟。
“我可以看看?”她没有意识到此刻自己有多么紧张,脚趾都抓紧。
“可以啊。”
翻开书,和书封连在一起的折叠内页上写着:
“叶钊
生于重庆。中国作协会员。
19岁发表中长篇小说《蒲草》,获得春生文学新人奖。
23岁发表长篇小说《荇藻》,获得春生文学奖。”
李琊不爱看书,但毕竟上过语文课,饶是她也知道,春生文学奖是国内最高荣誉的文学奖之一,文章被选入课本的作家,其中不少就曾获得过这个奖项。
“很多人都知道他吗?”
宁思薇对这个问题感到奇怪,还是兴致盎然地答道:“是吧……他是青年作家里最厉害的了,当年也算畅销书作家,跟现在的畅销书性质不一样。可惜《野鸽子》之后他就没再出新书,有的人说他江郎才尽,我才不相信!”
“他退学了?”
“差不多是《荇藻》出版的时候退学的吧,他是北大俄语系的,因为他我才报的俄语。”
“噢……我没看过他的书。”
“那刚才?”
“有个朋友和他同名同姓。”
“啊。”宁思薇点了点头,忽然狡黠地笑着说,“长得好看吗?”
“什么?”
“叶钊,我是说这个作家,很好看的。虽然我没见过本人,不过网上有照片,还有签售会的,他的签售会人可多了。大概是想让人专注在他的作品上吧,据说他除了签售会很少公开露面。但他以前在学校被拍了一些照片,我有保存,翻给你看。”宁思薇说着拿出诺基亚手机。
手机分辨率不好,照片的像素也很低,勉强能看清照片里的未名湖畔,还有坐在湖边的男人。
宁思薇将照片放大,“二十岁左右吧?差不多十年前。”
他穿着白色衬衣和瓦松绿的棉线背心,夕阳余晖洒在他微弓的背上,脸在阴影里。那时候,他的侧脸线条还有些柔和,远没有现在这样凌厉。
照片有十来张,他和胡同里卖糖饼的阿婆的合影;他在酒吧看演出被偶遇,手搭在朋友肩上,叼着烟,脸上醉意明显;他拿着奖杯和证书,站姿和笑容都很端正;他靠在用稿费新买的摩托车上,穿着时兴的皮夹克,笑得春风得意……
宁思薇翻看着照片,感叹道:“我真的好喜欢他,如果早生几年,我一定追到北京去。”
原来,他被万众瞩目过,是最耀眼的星星。原来,他的青春飞扬肆意。原来原来,他得到过如此多的爱意,即使现在,也有新的人前仆后继地奉上喜欢。
“你说,这样的人,一定不会放弃写作的吧。”宁思薇用手机点了点下巴。
李琊垂眸,把书还给她,“或许吧。”
他是怎么承受过来的呢?一颗星的陨落。“回来做墩子,码头工,送牛奶,什么都干过了,卖几年保险赚的钱都拿来还债。”他怎么还可以那么自在轻松,甚至笑得轻佻。
宁思薇说:“他一定躲在什么地方,安安静静地写新的小说。”
李琊打开琴盖,“我们开始吧。下周就比赛是吗?今天定好曲目,尽早报上去。”
离开音乐教室,
李琊接到电话,李铃兰问:“今天要回来吧。”
“怎么?”她抖了抖伞柄,正要撑开,才发现雨已经停了。
“正好,房子装得差不多了,过去看看。”
“你自己看了就行。”
“主要是琴房,你看还差些什么。”
宾利驶入别墅区,天色渐晚,玻璃罩小灯照亮柏油马路,道路两旁的银杏树枝繁叶茂,一栋栋欧式洋房依次排开。
李琊瞥了眼窗外,继续玩手机上的贪吃蛇,“这儿有人住吗?黑黢黢的。”
“多着呢。”
“这片儿拆迁是干妈他们负责的吧?”
李铃兰从驾驶座上回头看她一眼,“精得很。”
“你们跟地产商一唱一和,搞得房价物价飞涨,我们食堂一个菜都贵了两毛。”
“这叫顺应时代发展,可不是我们想搞就搞的啊。”
李琊同她插科打诨,下了车,忽见草丛里一闪而过一个影子,惊呼,“什么东西!”
“野猫吧。”李铃兰说着用钥匙打开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