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嫂养儿记[七零] 第146节(2 / 2)

gu903();总之就是,不止李大光,就李家三兄弟来说,因为他们作为海西的十八家首领之一,主动归于国家的原因,政策上对他们有非常多的优待,而这帮人呢,又没有固定工作,完全属于光脚的不怕穿鞋的那种。

宋团从一开始就猜到,应该是李大光在拿着砖头拍人,但是,像李大光那种人,就跟方金换似的,你要治他,要么治死,要么就别惹,否则的话饴祸无穷。

而要治李大光,你就非得把政策给摸透了才行。

“不错呀宋团,没发现你在这方面还不是个直脑子。”苏向晚莫名的对于自家宋团还有点儿刮目相看:“在书里头,那个李大光就是凭着优待政策,将来在秦州可是属于最大的大佬,最有钱的有钱人呢。”

宋团果然来兴趣了,对苏向晚说:“讲讲吧,李大光在书里头都是个啥经历?”

苏向晚于是把王红梅在秦州开第一家夜总会,当妈咪,往西北搞南方小姐,以及李大光做生意赚钱,并且给人搞死在云南的事情,整个儿的,就给宋团讲了一遍。

“你的意思是,李大光给人喂了满嘴的毒品,然后死在云南,还是挂在天桥上?”

“可不?”苏向晚说:“一点线索都没有的,就那么死了。书里头负责查案案子的就是咱家东海。”

她最近正在给孩子们衲棉鞋,谷东一双,吱吱一双,俩孩子棉鞋里的棉花原本该是一样多的,宋团看着,啥也不说,抓过自己的棉衣,拆开,就从里面又分了一大把的棉花出来,匀到俩孩子的棉鞋里头了。

好吧,这就是爸爸啊,虽然平常不说话,但是连点棉花都恨不得全贴孩子身上。

四只小棉鞋,装上宋团棉衣上的棉花,胖的四只小炮筒似的。

“那肯定是承泽干的。”宋团特笃定的说。

这下轮到苏向晚奇怪了:“为啥会是承泽,承泽自己在书里还是个毒贩子呢,当然,现在我对这个持怀疑态度,不过总归不会任何事情都是空穴来风吧。”

宋团说:“具体的你可以去问苏小南,但是你想一想,你说吱吱是和他一起跑的,对吧,你还说秦州在将来,毒品猖狂的厉害,李激发现在就能贩毒,李大光能给她做掩护,那将来,必定他也可以远赴云南贩毒,承泽去云南,是因为他爸死在那儿的缘故,他爸曾经是缉毒警察,他叔叔贩毒,以牙还牙,拿毒品弄死他叔叔,不正是他的性格。”

“这就对了,应该是李大光死了之后,他的手下,或者是王红梅才会那么恨他,要把他活埋的吧?”苏向晚转念一想,还真是,这么一来就能说通为什么李承泽最后得给人活埋了。

好吧,俩口子对视一眼,可以说现在都很后悔,想当初他俩对于李承泽的偏见,可真是太大了。

这样一说,还有驴蛋呢,给人砍了腿。

还有狗蛋呢,拜了谷东做大哥,然后在秦州给人当枪手杀人。

谷东有父亲,叔叔罩着不用死,狗蛋却被人围追堵截,惶惶如丧家之犬。

几个孩子虽然正邪不立,但最后还斗的你死我活,几败俱伤,然后年级青青,正值热血的年龄,却归于尘土。

想着书中的厮杀,血光,听着现在隔壁几个孩子简直要闹翻天的热闹,真是恍如隔世啊。

不过,苏向晚还愁一点:“对了,你今天晚上是不是该去住宿舍了?”

“家里炕这么热,铺的这么软和,我为啥要去住宿舍?”

“那屋六个孩子,一张炕都躺不下,你不去住宿舍怎么办?”苏向晚反问。

宋团想了半天,毕竟他是男人嘛,事儿还得他做主,他说:“这样吧,牟芳芳那姑娘就甭往福利院送了,要不然,她还得背个日本汉奸的名声,我跟谷北打个招呼,县里头问问,看有没有好人家愿意收养她的。”

“那你赶紧去宿舍住吧,天这么夜了,吱吱和牟芳芳是俩闺女,承泽和驴蛋,狗蛋几个也是大小伙子,让他们夜里一屋子呆着不大好。”苏向晚说。

宋团下了炕,不但在收拾自己的衣服,居然连苏向晚的睡衣也就给拿上了。

“你拿我睡衣干嘛?”苏向晚问。

宋团想说点悄悄的话时候,习惯于看看外头,看有没有孩子进来。

“今晚去招待所,上回没套子,浪费了我五块钱,今天晚上咱得补回来。”宋团说着,扬了扬手中的套子:“我数过,里头有七个,今天晚上足够用了。”

五块钱的房费,在他这儿,七次才能回本。

苏向晚恨宋团这种小农意识,本来是死活不肯去的,怎捺他不但连她的睡衣,就连明天早要换的内裤一并都给收走了,因为苏向晚不肯走,索性把她一背,就往招待所去了。

三更半夜的,大街上倒是没啥人,但是,一个男人背着个女人,在这个年代给人看见,那是要批评的呀。

“你把我放下来好不好?”苏向晚挣扎着说。

宋团不但不放,还紧了紧手臂,把苏向晚往上筛了筛:“你大概不懂,这么背着家属去招待所,我咋心里那么美呢。”

是啊,跟背着猪要去上秤,然后宰了大吃一顿似的,想想那软软的床,吃起来美美的香,糙哥哥宋青山心里那个美哟。

本来,宋团两口子还以为,像牟芳芳这样的小闺女肯定没人愿意领养,却没想到,谷北在秦州一打听,还真就打听到一个愿意养牟芳芳的人来,而这个人,属于是苏向晚就算打死,也不愿意把孩子给他养的。

是的,那个人正是不论任何事情,都喜欢横插一脚的刘在野。

“什么,你想收养牟芳芳,刘在野,你甭搞笑了吧,你到现在就没打算再谈个对象什么的?”苏向晚说。

刘在野最近在秦州革命搞的厉害,又搞了不少浮财,当然,打扮的那叫一个英俊又潇洒,拂了把自己梳的油光发亮的头发,他说:“其实也不是我自己想收养,是我北京一战友,她想收养个孩子,她的意思呢,就是想要一个丑一点,胖一点,好养一点的小姑娘。”

“稀了奇了,一般人收养孩子,都喜欢漂亮一点,乖巧一点的,你那朋友怎么反其道而行之,想要一个丑一点的,黑一点的?”苏向晚说。

刘在野说:“她长的特别漂亮,看不得女的长的比自己漂亮,对了,她还是咱们秦州大军区出去的,你应该听过她的歌声,她叫常丽萍,她对你家宋团还挺有具有一点,战友之间别样的关怀的,你大概不知道吧。”

好吧,果然,又是这个常丽萍。

“你认为,常丽萍就只是想收养一个丑一点的孩子?”苏向晚听完刘在野说的话,反问说。

刘在野对此很是认同:“是啊,那不然呢,她说了,自己主要的目的是想帮宋团解决点麻烦。”

“身居北京,操心着给我们家解决麻烦,她管的可够宽的。”苏向晚说:“明年,中日大概就要建交了吧,到时候常丽萍肯定会在赴日交流演出的演员名单里,我说的对不对?”

这个刘在野还真知道,中日建交,确实已经提上日程了,就是明年。

苏向晚于是又说:“牟其年和高原在咱们国家是间谍,在日本,那属于是民族英雄级别的,常丽萍如果去日本,带着牟芳芳的话,她可能从此就可以滞留日本,不用回来了,而且,她还可以得个英雄母亲的称号,你懂吗?”

刘在野本来是坐着,突然就站起来了:“操他娘的,你的意思是,常丽萍这家伙拐弯抹角,又是给我送茅台,又是给我送进口皮鞋,邓丽君的磁带的,她居然不是为了在你们家搞点小破坏,她是为了上赶着给日本鬼子当间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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