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试图扭头去看自家老板,却发现自家老板正半搂着安歌,神色没有半点儿异常,一贯的面无表情。
身穿黑色警衣制服的警察们个个神情肃穆,他们小心翼翼地查看了一番现场,确认没有人员伤亡或者隐藏的管制刀具后,将躺在地上的宋世仁押上了警车。
领头的警察走了过来,他上上下下扫了眼傅斯珩:“你是和那个宋世仁一伙的?投资方?玩这么大,几个人啊?知不知道群p是犯法的,牢底子都能让你坐穿咯!”
魏舟倒吸了一口凉气,急忙解释:“警官误会了,这是我老板,不是什么投资方。安小姐她是——”
“她什么她是?”
“囡囡,没事吧?”刘叔凑进了安歌问。
“没事。”安歌歪靠着傅斯珩支撑着小半个身子的重量。
“这位是?”刘叔视线扫向傅斯珩,迟疑着问出声。
“啊……”安歌一时不知该如何开口。
男朋友?
她还没有和老安头说她和傅斯珩分手的事,戏也没演完,那傅斯珩还是她名义上的男朋友。
瞥见一旁正随时准备押人的警察,傅斯珩用了0.01s的时间在举起手来和热心群众安女士的男人之间做了选择。
“她男朋友。”
魏舟:“……”
老板你还要点脸啊?
刘叔恍然大悟,顿时哈哈笑了一声:“这就是你们家老安头口中说的一表人才的傅家二少啊,囡囡好眼光啊。”
为首的警官将信将疑:“真不知道你这男朋友是怎么当的?让女朋友独自一个人面对这么危险的情况,我告诉你,要不是安小姐机智,你今天哭都来不及。”
“真的是,你连女朋友都不会哄?你还算啥男人?”
第一次被人劈头盖脸的训,傅斯珩还不能反驳,只能说:“是我的疏忽。”
“以后要好好珍惜,知道吗?行了,都跟我回局里做个笔录!”
安歌一只手撑在傅斯珩胸口,慢慢地直起身,崴到的那只脚的脚尖刚点上地面,又是一股钻心刺骨的疼袭上心口。
不动声色地轻轻嘶着气,安歌想用一只脚跳着出去。
傅斯珩抓着安歌还撑在他胸口上的手腕,兜着她腰,把人勾了回来。他低头扫了一眼,目光瞥见女人漂亮细瘦的脚踝骨肿起了高高的一截。
那一处泛着红,和周围白出通透感的肌肤完全不一样。
她赤着脚,一只脚立在地上,大脚趾还不安地动了动,企图覆盖在二脚拇指上,另一只脚脚尖点着地面。
两只小脚丫子白白嫩嫩,上面没什么肉,瘦到可见肌肤下细小的青色血管。
脚型很美,足弓饱满,对于足控来说,很容易让人产生把玩的冲动。
刚压下去的那点儿燥郁气又涌了上来,傅斯珩兜着女人细到不盈一握的腰问:“脚怎么了?”
“崴了。”
“怎么崴的?”
“打架打的。”安歌回答的特实诚,说话时眼睛一瞬不瞬地盯着傅斯珩。
说是打架,其实这个词用得并不是很准确。
因为更像是单方面的殴打。
宋世仁心急,一进门就想对她动手动脚,她穿着高跟鞋踹人小腿的时候没注意被宋世仁拉了一把,把脚给崴了。
“这样哄?”
下一秒,男人一手兜着女人的腰肢,微微弯腰,另一只手穿过女人的腿窝后面,将人打横抱起。
安歌猝不及防,再次坠落入夜晚雪后的松林,贴着傅斯珩的胸膛,满满都是他身上的味道。
闻了会上瘾。
眨巴着眼睛,安歌抬头想去看傅斯珩,却只看到了他瘦削的下巴以及微微抿起的唇瓣。
隔着西服,能感觉到他身上的体温。
温温热热的。
“哎唷——”一旁的刘叔朝着安歌挤眉弄眼。
为首的警官点点头:“这才对嘛,男人就是要给女人遮风挡雨的,不然女人要你做什么?”
魏舟:“说的对!”
安歌突然觉得自己有点儿烧。
这假男友还挺入戏的。
怀里的女人很轻,轻飘飘的,几乎感受不动什么重量。
这是傅斯珩第一次抱女人。
他抱上去的时候大脑没有经过丝毫考虑,好像抱安歌是件天经地义的事。
“鞋子!”临出门了,安歌才想起自己的高跟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