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景天自然是察觉到了旁边那道不容忽视的目光,但是他并不在意,虽然对方一年后一跃成为了团长让他有些吃惊,但是这并不妨碍他什么,不过就是一个团长。还不知用什么方法得来的呢,而且说什么刚担任团长就立了功,这点他也一直持保留态度,谁知道她到底是不是自己取得的成就?
一个女人,还是一个异常漂亮的女人,总是特别容易让别人带着有色的眼镜去看她。此时宴会大厅里,报着孙景天这种想法的人不只一两个,大家不过都是心照不宣罢了。
想着,孙景天的表情就变得有些讽刺,时不时的和孔绮云详细说明一下自己的近况。
听着自己的心上人事业愈发的进步,孔绮云当然是十分高兴的,神情雀跃的问道:“前一段时间因为父亲的缘故,我回到了家中,这两天回来才听说你自己购置了一座宅子?”
“嗯。”孙景天沉沉应了:“而且我也派人将家中年迈的父母接了过来,他们上午的时候就已经到了。”
听到这,孔绮云好像想到了什么,脸颊绯红,人也变得有些扭捏:“你这么有孝心,想来伯父伯母也是十分欣慰的,以后便好了,他们也不用在村子里吃苦。”
赵香和孙自明来了?陶桃在心中盘算了一下,时间好像是提前了不少,看来因为一年前她对男主的刺激,导致了对方更加努力了一些?这也说得通,对方毕竟是男主,拥有这种百折不挠的品质,也没有什么好奇怪的。
“咳咳……我是在想,如果有时间,请你去家中吃一顿便饭。”孙景天说完之后,见对方几乎要低到地上的头,急忙补救:“我是说请朋友,很多的朋友。”
孔绮云抿了抿唇,没有应声,但是眼底的喜悦是骗不了人的。
陶桃在一边没忍住,发出了一声嗤笑。
孙景天觉得这人一定是在看自己的笑话,所以话题就此打住,而是扬起了头转而说了一些工作上无关紧要的小事儿,之后邀请孔绮云:“今晚这场宴会是我主办的,我知你前几日过生,奈何种种原因未能陪在你身边,所以今晚特别为你准备了点东西,你随我过去看看,可好?”
被人放在心上总是特别的甜蜜,所以孔绮云微微点头,二人正准备抬脚走的时候,旁边传来了凉凉的打趣声:“原来绮云这两天过生?”
一声绮云,当事人倒没觉得什么,孙景天心中怪不得劲的,他和孔绮云认识这么久了都没能叫的这般亲密,她们两个刚刚认识几分钟,就不连名带姓的称呼了?
孔绮云回过神,上前拉扯了一下陶桃的衣角:“要不你陪我一起去吧?”也是对方出声了,她才觉得两个人孤男寡女的一起出去,好像有些不妥当。
“先等等。”陶桃安抚的拍了拍对方的手背,然后转头吩咐一直跟在自己后面的兵两句话,那兵得令转头走了,没一会儿后面跟着一个穿着中山装带着眼镜的斯文中年男人。
那男人见到陶桃眼睛一亮,上前两步拱手:“大当家的,有事儿您吩咐。”
“今晚我这位朋友过生,掌柜的您看着安排一下?还有这场宴会就不劳吕团长破费了。”
中年男人一一应下。
孙景天只觉得脑袋嗡的一下,对于陶桃这明显瞧不起人的举动,他表示十分的气愤,只是碍于身份并不能当场发火。强压着火气上前咬着压根:“陶团长这是什么意思?这里可是雁城!”言外之意,还轮不到你来做主。
孔绮云也有些担忧:“使不得……”
不曾想陶桃回过头冲着孔绮云眨了眨左眼,表情痞帅痞帅的:“这富华酒楼是我们自家的产业,到了我的地方,怎么能让吕团长破费呢?”
吕国青:……这他妈的还真是意想不到。
第103章民国童养媳(10)
孙景天精心准备的招待宴会,就这么毁掉了。因为今晚过来参加宴会身份最高的就是孔师长,所以他着重按照对方的喜好安排了,而孔师长那颇为隐晦的各种喜好,都是他和孔绮云日常相处的时候一点点分析出来的,不可谓不用心。若是顺利,通过这场合心意的宴会,孔师长应该会记得雁城有一个年轻有为的内务厅长,长相俊美,能力出众,和自己的女儿关系似乎颇好。
只可惜,多日的准备,全因为面前这个突如其来而又莫名其妙的女人毁于一旦。
众人只记得临市的新团长不仅仅深得孔团长的称赞,而且还有钱,特别有钱,非常有钱,相当有钱。那一掷千金的豪气让诸位团长都红了眼,虽然他们在各自的城市好像还挺牛逼的,但是实际上呢,政府给的津贴根本不够干什么的,日子比平常人家好过一些也有限,只能自己私下里想上一些见不得光的手段。
孔绮云更是被这个新认识的朋友的出手阔绰给惊呆了,而且因为两个人性别相同,她一点寻常的戒备之心都没有。只是觉得自己新认识的朋友很讲义气,能为她这个算不得熟识的人弄出这么大的排面,日常生活中也一定是一个值得深交的人。
女人之间的友谊很简单,有时候只要一句话说对了,那你就是我亲姐妹。
因为陶桃此次在雁城要停留许多时日,所以在接下来的两天,除却张大帅抵达雁城当天在政府大楼开了一个短会之外,孔绮云几乎带着她游遍了雁城。陶桃脱下军装就和邻家的小妹妹一样,孔绮云因为年长她两岁,完全没有把她当做是那个在战场上令人微风丧胆的独立团长,处处细心周到,两个人之间的感情突飞猛进。
这天,孔绮云带着陶桃去了一家雁城最有名的洋装店,她看着陶桃的身上穿着的都是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裤子和衣裳,而且颜色不是黑就是棕色要不就是灰色,一点都没有这个年纪女孩子应该有的青春活力。虽然陶桃解释了,在军营当中多么漂亮的衣裳最后的下场都是一个样,但是她以在雁城这段时间不用想着军营里那些事儿为由,将人给硬拽了过来。
这家洋装店门口的牌子和装饰就很有外国风情,上面还写着洋文。因为雁城在北方这些省市当中算是经济比较发达的,所以这家洋装店还是很有规模的。
两个人下了黄包车,径直进了店里。店中有几位贵妇人在那里选洋装和旗袍,有店员看到她们走进来便笑容满面的迎了上来。孔绮云算是常客而且出手大方,所以每次来店员都喜欢接待她,到底是有学问的,说话轻声细语,不像是那帮夫人们,态度不好,动不动就骂人。
孔绮云任由店员给她们介绍了几件最新的款式,都是掐腰的小洋装,样式不夸张但是绝对好看。选了一件红色的递给了陶桃,逼着对方进了试衣间。之后继续绕着店里看了两圈,表情有些不大满意,这里都是成衣,要不是因为陶桃留在雁城的时间不多,她就找人上门定制了,还是量体裁衣比较合身,穿起来也舒服。
就在她正欲坐下喝口茶顺便等陶桃换好裙子的时候,店门再次被人从外推开,训练有素的店员急忙迎了上去,在看到来人之后先是一愣,随后堆上了笑容:“原来是孙厅长,今天又是来陪孔小姐买洋装的?”
孙景天一愣,他已经有几天没有看到孔绮云了,不是不想看,而是压根抓不住对方的影子。有的时候去孔师长在本市临时下榻的地方,会被告知孔绮云晚上要去陶团长处住,白天去医院也是扑空,被告知孔护士请了几天假,说是要陪朋友。
而听到店员问好声的孔绮云也是有些惊讶,接着惊喜的站起了身,上前两步想要和男人打声招呼。却在看到对方身后跟着的两个人的时候,怯怯的止住了脚步。
见状,孙景天只能迈开步子走到了她的身边,脸上挂着一抹宠溺的笑:“傻了?你过来买东西,怎么没喊我?”
孔绮云越过他的肩膀看向后方,然后回过神摇了摇头:“我是陪陶妹妹的,后面那两位是……”其实她心中已经有了答案。
那看起来约莫五六十岁的男人,头发已经有些秃顶了,用发油抿的油亮,脸色是不健康的紫红色,可见是常年酗酒的,鼻头也是红的酒糟鼻,看起来整个人都油腻腻的。虽然身上穿着一身西装,脚上还蹬着新皮鞋,但是怎么看气质都透露出三分猥琐,和城中的大家老爷是不一样的。
而那女人虽然长得挺白净的,脸庞身条也都可以,但是到底也是年纪大了,透露出一丝丝老态,发丝夹杂着花白。身上穿着的是半旧不新的宽大衣裳,看着就是乡下人自己扯布做出来的手艺,针脚粗糙,不太合身。
孔绮云心里不是特别的舒服,但是表面上却努力没有表现出什么异样。因为和孙景天认识的第一天开始,对方就没有掩饰过自己的出身,而且他父亲也经常说,寒门出孝子,看一个人不要仅仅只看他的家庭。所以她未曾觉得对方的出身有任何的问题,她也一直觉得,只要对方肯上进肯努力且有责任心,那就是一个值得托付终身的人。而经过这两年的接触下来,男人的确足够优秀。
只是……想归想,她一个千金大小姐,冷不丁的看到这样的老人,心里上的落差仍旧让她半天缓不过神来。
“我给你介绍一下。”孙景天十分自然的牵起了她的手。
这不是两个人第一次牵手,但是不知为什么,孔绮云心中有些窘迫,被对方包裹住的小手微微发热,心底不是十分的自在。微微皱了皱眉,想了想还是没有挣脱开。
“这是我的父亲,这位是我的母亲。”孙景天介绍完,转头在她耳边小声说:“今日来这里,也是准备带着我的母亲买两件城中夫人们最喜欢的旗袍,你眼光一向不错,不如帮着掌掌眼?”
“伯父伯母,你们好。”孔绮云趁着自我介绍的机会脱离了男人的大掌,虽然心底紧张但是表面却是十分的落落大方,一笑很甜,眼儿弯弯的:“伯母这么年轻,穿什么都好看。”
孙自明刚喝了酒,现在正迷迷糊糊的不在状态,听到别人和他打招呼也只是哼哼了两声。至于赵香则是自打进了这家店铺开始,就一直暗暗观察着自己儿子和这位小姐的一举一动,孙景天眼中的情意就是瞎子也感受得到,更别说她这个亲妈了。
她从上到下将那姑娘看了个仔细,只见对方皮肤白皙,脸蛋儿漂亮,身上穿着的裙子一看料子就是上好的,一定很值钱。且那言谈之间的礼仪修养都表示着这姑娘家中状况肯定不错,赵香见惯了村子里那家中劳作的婆娘们,现在看到这个儿子喜欢的城里小姐,只觉得哪哪儿都好,她儿子就合该配这种身份高贵的人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