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默已笑起来,“老字号了,不知藏着多少奇巧之物,侯爷得了闲就去那儿坐坐,有时候不买东西,只是和马老板说说话。”
顾云筝将小小的黄杨木匣子拿到手里,摩挲着木料的纹路。轻轻打开来,看到红绒布上的嵌珍珠银手镯。
手镯样式简单,看得出,是新打造的。
出奇的是那几颗珍珠。她将手镯拿起来,微眯了眸子,借着门外倾泻入室的阳光细看。
并排五颗黑色珍珠,泛着矜贵沉郁的光泽,皆属上品,单拿出一颗,便是价值非凡,何况是五颗同等大小的。
顾云筝微笑,“珍珠是侯爷的,对不对?”
“嗯。”
“应该是。”
李妈妈与徐默同时搭腔,后者不是很确定。
李妈妈又道:“侯爷存着一些黑珍珠,只有这五颗同等大小的。这黑珍珠不同于别的珠宝,尤其这种成色、大小相仿的,极为少见,是有多少银子也买不到的东西。”
徐默就笑,“我对这些一知半解的,天生没有这根儿筋,只知道侯爷手里有点儿这样的珍珠。”
顾云筝让春桃给了徐默一把银瓜子。
徐默高高兴兴地走了。
顾云筝把镯子戴在腕上,端详一会儿,放下衣袖。
萧让也曾是璞玉斋的常客。和马老板熟稔之后,每次过去就直奔马老板的藏宝室,哪一件是马老板的心头好,他就要高价买下哪一件。
其实萧让只是喜欢那个逗得马老板欲哭无泪的过程,怎么样的宝物他也看不到眼里,东西到手之后,转手就丢给她。她便故意去马老板那儿显摆,把那个须发皆白的老爷子弄得啼笑皆非。
出自马老板之手雕琢、镶嵌的珠宝玉器,要么极为精致,要么极尽奢华。他说过,宝物、美玉是用来娇宠的,万不可有一丝怠慢。
她之所以笃定这五颗黑珍珠是霍天北手里的东西,就是因为了解马老板这性情。她还能够确定,这样简简单单镶嵌在银镯上,一定是霍天北的意思。按马老板的性子,一定是用小颗粒的白珍珠或者彩色宝石衬托黑珍珠,把手镯做得流光溢彩,美轮美奂。
繁复或简洁,都没错,锦上添花与本色示人对于真正的宝物来讲,都适合。
如果她还是云筝,喜欢的当然是马老板的手法,那时她适合华美之物。
现在她是顾云筝,喜欢的便是霍天北这种手法,今时她不喜累赘之物。
区别不过是合适与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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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天北看着手里的玉雕猫,缓缓摇头,一脸嫌弃,“没灵气。”
马老板气得胡子翘了起来,手里的折扇摇得呼呼生风,“这可是我亲手雕刻出来的!这些天紧赶慢赶,眼都要累瞎了!”
“那你一定是不喜欢猫。”霍天北重复,“没灵气。”
“我可是尽全力了。”马老板将玉雕拿回手里,左右端详,“我也是看你这块和田羊脂玉的玉质着实是好,不愿辜负了它,否则也不会亲自动手。早知道你是这言语,哼!”胡子翘得更高了,“我是不喜欢猫,难不成为了给你做个玉雕,还要养一只猫?”
霍天北微笑,“可行。”
马老板气结,不说话了,心里咬牙切齿地腹诽:你这小混账,成心要把我气死!
有段日子了,这小混账拿来了一块好玉,让他雕一只猫。今日一早过来了,他还没完活,让他午间再来。这时过来了,丢给他这种评价……怎么想怎么憋气。
“就这么定了。”霍天北道,“这东西你留着,回头我再送几块好玉过来,你慢慢来。”
“这玉真给我了?”马老板像个孩子似的,立刻喜笑颜开,“太好了!你看着没灵气,我却能卖个好价钱。能入你的眼的东西太少了。”说着话,将玉雕小心翼翼放在一旁,“你啊,太挑剔。真不知你身边的人都是怎么活过来的。”
霍天北不置可否。
马老板又好奇,“怎么一定要猫摆件儿?要送人还是图新鲜?”
“这你就别管了。”霍天北慢悠悠起身,“改日请你喝酒。”
“喝酒就免了,我喝不过你。”马老板笑道,“给我两坛好酒就成。”
“成。”霍天北笑了笑,径自出门。
猫摆件儿、酒,这两样东西,让马老板想到了一对表兄妹。他目光一黯,长长的寿眉垂了下去。苍老的大手轻轻抚摸着玉雕猫,喃喃的道:“要是那两个孩子还在,兴许能帮着出个好主意吧?”再望了望门口,又低声自言自语,“没灵气,往哪儿找灵气?可也难得他有想要的物件儿……”他两道寿眉拧巴起来,胡子翘了翘,“这些孩子。”
霍天北出了璞玉斋,转入斜对面一家酒楼,缓步走到雅间门外,听得里面柳、徐、孟三位阁老依然争执不下,揉了揉眉心。
徐默站在隔壁雅间门口,笑着示意霍天北进去。
霍天北颔首进去。
隔壁三个人在商议日后如何应对就要回京的凤阁老。听三个阁老议事,就像观摩他们平日里写的折子一样,啰啰嗦嗦磨叽大半天,最后几句才是真正意图。
他要听的是结果,可三个人让他听得更多的却是结果之前的争论。之前实在是听得头疼,索性又去璞玉斋转了一圈。
每天大把时间,全部用来听废话或是等待结果了。
跟车的护卫送来马车里的美酒、书籍。
霍天北一面自斟自饮一面看书。
徐默守在门口,低头玩儿着一把银瓜子,实在无聊,跟霍天北说闲话:“这是夫人赏我的。”
霍天北嗯了一声。
“用过午饭,夫人又出门了。”
霍天北喝了一杯酒,心说她这日子倒是舒坦,再看看他,没得比。
徐默继续自说自话:“我看夫人实在是清闲,要不然您把外院庶务也交给夫人得了。”心里补一句:也省得夫人总不着家。
霍天北似笑非笑地瞥了徐默一眼。
徐默走过来,帮霍天北斟酒,又指了指隔壁,“柳阁老年轻的时候,府中庶务是柳夫人打理,子嗣长大成人之后,柳夫人才把庶务交了出去。”
“不急。”霍天北轻轻转动酒杯,“让贺冲抓紧,别真让我等到秋后再算账。”
“他也知道,可这事儿真急不得。”徐默赔着笑,“年月太久,人都散落各地,一个个抓回京城来,实在是不易。”
倒也是。已经等了好几年,真不差三两个月。
终究是晚了。
反正也晚了。
恍惚中,耳畔回响着霍天逸的言语:“对你好的人,你要努力记着。对你不好的人,你要努力忘记。”
那时他不到五岁,那时他的名字还是天旭。这些年,他一直记着这两句话,一直在努力的记着、忘记。
极少有人知道,在他失踪的日子里,霍天逸找到了他,只是晚了一点。有人先一步救了他。
是那个人对大哥说:“你带他回去之后,能够保护他么?如果能够,你带他回家;如果不能,让我找人照顾他。”
他用力拽住大哥的衣角,他想回家。他没有哭,因为已明白哭没有用。别的小孩子的眼泪可以换得想要的东西,可他不能,他与别的小孩子不同。
大哥沉默地抱起了他,抱了他好长时间,对他说:“大哥没用,把你带回去之后,也不能天天守着你、照顾你。过段时间你再回家,好不好?到那时大哥应该就能保护你了。”
他忘了那时是怎么想的,只是问大哥:“等我回家的时候,你还能记得我吗?”
大哥用力点头,眼睛里噙着泪光,“天旭最好看,谁见过你都不会忘记,何况我是你的哥哥,怎么会忘记你。”
“可是,”他倒因此心生忐忑,“到时我不记得你了怎么办?”
大哥就对他说:“对你好的人,你要努力记着。对你不好的人,你要努力忘记。”之后很吃力地抿出个笑,指了指那个人,“大哥和他,都是对你好的人,是不是?你要努力记住我们。来日再见,你就能认出我们。”
他郑重点头。
大哥陪伴了他几日,那个人也陪伴了他一段日子,之后,大哥回家了,他被送到了陆先生身边,开始习文练武。他那时其实不喜欢习文练武,但他那时就明白没有选择。因为他小,因为愿意保护他的人很少,愿意给他笑脸的人更少。
他想要记住那些照顾他、对他好的人,何其容易。
因为太少,所以容易。
即便如此,还是担心会忘记,每日提醒自己,不要忘记。
那些特别努力去记得的人,一直深深印在心底。以至于如今想起,他们还是多年前的样子。从未改变。
心里始终记得年幼时那一点暖光,现状却已是天人永隔。
他握着酒杯的手松开来。
不能想这些。深想这些,会让他认为没有谁能够长久相伴,会让他无法善待身边的人,从而伤害连累无辜的人。
他敛起思绪,凝神看着手里的书卷,远离那道心之深渊。
日子总要过下去,过寻常人都在过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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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柳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