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奇妖怪在这里 分节阅读 70(1 / 2)

d,吓死刚刚骗走狐狸珠子的混蛋。”

男人笑了,声音悦耳至极,这让斯塔克想到了唐佩苓,她的笑声也像这样好听:“我不想死,至少现在还不想,我还没来得及告诉佩苓,我爱她,无论她爱不爱我。哦,不不,那个骗子的鬼话我才不信。”

男人把手放在已经损坏的反应炉上:“是的,我们的废话一样多。”他让那些损毁的线路和内核恢复如初,“所以,我想未来很长一段时间,我们都会相处得非常愉快,小女婿。”

作者有话要说:下一章会出现另一个你们意想不到的金发碧眼大帅哥

女主就要回归啦未来就是各种床上的活动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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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血寒1瓶;

第74章你不会是上帝god吧

斯塔克看到一个金发碧眼的大块头正在自己的工作间摆弄放置在机械台上的零件,这位金发先生穿着一身像是莎士比亚舞台剧的戏服,红艳的披风在地板上轻快地拖行。他的肩膀十分宽阔,身材魁梧,个头很高。

斯塔克重新把眼睛闭起来,他现在对金色头发的男人有点过敏了,尽管他并不知道对方是什么来历。

也许是来接他上天堂的使者。

“安东尼,你总算醒了,吾友玄苓说,你要到今天晚上才能醒,显然他判断失误了。”

斯塔克的耳边传来一阵清晰又隆隆的男声,他觉得自己的耳膜都快要震破了,于是他不得不睁开眼睛。

男人头发上的金色像马克盔甲的涂装一样闪着耀眼的光芒插进他的眼球:“你不会是上帝god吧”斯塔克用力地盯着对方重头到脚地打量,金发先生带着明媚的笑容看着他,不像是恶魔,“真高兴我死后是上天堂而不是下地狱,我死了多久,有多少人为我哭泣我猜没有几个,我得罪的人不少,希望我的葬礼别太草率。”

男人思索了片刻才一个一个回答他:“你还活着,亲爱的安东尼,有人救了你,所以没人为你哭泣。”金发先生用宽大的手掌顶了一下斯塔克反应炉的位置,“但你必须动作快,你昏迷了3天,这东西可能没办法一直待在你的胸口。”

斯塔克低头看了看,一团黑漆漆的像是触手的生物堵在他胸口中间的肉洞里,无数的触角在洞口边缘时进时出,反应炉已经不翼而飞:“见鬼hoyshit,这是什么东西”他张着嘴大口的呼吸,带着不可置信的哽咽腔调,“我的反应炉呢”

“这是茯苓草上面的寄生菌。”金发的男人说,他拍打着斯塔克的肩膀,安慰道,“寄生菌能帮助你清洁身体里的污垢,是好东西,至于你说的玩意儿。”他看向不远处的一张桌子,“你说的是那个发光的小铁圈吗,你现在不能使用那个东西,除非你能保证小铁圈不会给你的身体带去伤害。”

金发先生像是知道很多事,他的耐心也足够好,总是能立刻回答斯塔克提出来的每一个带有疑惑的问题,哪怕其中有一部分只是顺口的感慨,金发先生也不厌其烦的解释。

“真恶心。”斯塔克左顾右盼,也不敢用手去触碰,“我要怎么把这黏糊糊的鬼东西扯出来,我不可能一辈子戴着什么细菌吧还有,你到底是谁,我认识一个影后是妖怪,你也是什么妖怪吗,演舞台剧的”

“我是神god。”对方一边说一边挺了挺胸膛,他拥有跟美国队长不相伯仲的胸大肌和强劲的手臂力量,“索尔奥丁森thorodson,来自阿斯加德。”自豪之态随着他的话语逐渐生动。

斯塔克对这位“上帝”富有戏剧性的方式做自我介绍感到非常可笑,但他还是忍住没有笑出来:“所以”他顿了一下,“你是什么变的,金毛寻回犬还是拉布拉多我猜肯定不是哈士奇。”

索尔当然不是神,起码不是斯塔克认为的那种神,更不是上帝,他也不是任何品种的狗。斯塔克倾向于将对方视为外星人,他所居住的星球是几万光年外的叫做阿斯加德的地方。鉴于索尔的形象跟地球人几乎没有差别,斯塔克判断,那个叫阿斯加德的星球应该也跟地球属于同一银河系。

索尔不止一次到过地球,他的年龄好像也和唐佩苓差不多,在玄苓大人将斯塔克身体里的毒素净化掉以后,索尔就出现了,他受玄苓大人的嘱托,协助斯塔克完成新元素的反应炉,如果他愿意的话,还可以顺便拯救美利坚的中庭人。

索尔把地球称为中庭。

“所以,你的意思是,救我的是佩苓的父亲,他就一直躲在某个阴暗的小角落,看着我被满大人欺骗,直到我差不多快断气了才出现”斯塔克道,他的表情看上去有些生气,“他是不是对我有什么不满的地方,我知道我不是完美男友,但他至少应该阻止满大人拿走狐灵珠,那是佩苓的东西,而且对她很重要。”

斯塔克借助人工智能校对新录入的数据,他必须尽快合成新的元素替代弧反应炉的内核,玄苓大人似乎没有祛除斯塔克血管里的弹片,也许那是他给他的另一个考验。

斯塔克对霍华德的遗物有了新的发现,他翻看着那些杂乱无章的笔记,接着是录像带,这是他在濒临死境的一刻偶然间的灵光乍现,他希望现在脑子里的想法是对的。

“我不知道你说的什么狐灵珠,安东尼,佩苓现在的状态不错,我昨天见过她了,她明天就能结束历练,她是个很棒的姑娘。”索尔帮不上什么忙,他坐在一张完全不符合他屁股尺寸的椅子上,喝着斯塔克工作间冰柜里的龙舌兰,三天来,他几乎喝光了别墅内所有的存货,“至于吾友玄苓,他不会对任何人类不满,他喜欢人,男人女人都喜欢,特别是长得漂亮的。”

“哦,这话听起来怎么有点耳熟。”斯塔克道,“我可不喜欢男人。”

特别是金头发的。

“他只是不参与中庭的斗争。”索尔继续说,“不过,显然他是喜欢你的,因为他救了你,玄苓从不救快要死掉的人。”

“等一等,不觉得很矛盾吗,你说他喜欢人,但又不救快死的人。”斯塔克用起重机砸穿地板,猫着身子尝试抬起一根粗壮的金属管道,他试了几次都失败了。

索尔站起来,又拧开了一瓶葡萄酒的木塞,他走过去,单手举起斯塔克怎么使劲都无动于衷的水管:“玄苓已经活10万年了,他看中庭人就像看孩子一样,你会对两个5岁的孩子打架表现出格外的关注吗”

“谢谢老兄。”斯塔克相当不客气地指挥索尔搬运那些重物,而对方似乎很乐意帮助他,大概是为了弥补喝光了这里的酒,“你刚刚说佩苓的父亲喜欢我,具体表现在哪方面”他假装自己只是不经意间随口问起。

“他救了你就是最好的证明。”索尔道,他的声音像打雷一样响,“玄苓到阿斯加德找我的时候,告诉我佩苓的未婚夫不是金色的头发让他感到非常遗憾,但他觉得那是一个可爱的家伙,我猜那个人就是你。”

gu903();斯塔克的表情显得有些怪异,不知道应该高兴还是郁闷,他对“未婚夫和可爱”之类的单词感到雀跃,但一想到金发这件事,就有些不是滋味儿:“他为什么这么执着头发的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