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1 / 2)

萧明晟叹了口气,道:我也不想将时间浪费在造反和当皇帝上,再说吧,反正还有六十年的时间。

与其考虑这个,不如想想怎样将李寻欢彻底拽到他这边的世界来。

萧明晟若有所思。

***

萧明晟在太原安顿好的第三日,无争山庄递了名帖。

萧园管事被无争山庄的名头吓了一跳,虽说他们不混江湖,但似无争山庄这样的太原势力还是有所耳闻的,连忙通知了萧明晟。

萧明晟拿过名帖,原是无争山庄的主人原东园想要在三日后上门一叙。

这摆出来的态度十分有礼,走的是世家会面的礼节,萧明晟也就答应了。

等到三日后原东园亲自上门,还带着不少上了年头的名贵药材时,萧明晟这才知道,那晚客栈中,他和李寻欢救下的孩子竟是无争山庄的少庄主原随云,此番原东园是专程上门道谢的。

萧明晟没有什么压力地收下了这些药材。

真正聪明的江湖人是不会以年龄与外表来判断一个人,虽然萧明晟瞧着也就是个小少年,但原东园拿出来的态度是对待一方主人的,这顿时就让萧明晟觉得原东园很上道,看他也很顺眼。

在太原,与无争山庄交好绝对是有利的,萧明晟名下的铺子在太原开展的十分顺利,就是官府方面都给了三分便利。

萧园顺顺当当地搭上了无争山庄这条大船,等原随云都跑来萧园做客,被萧明晟扔到后院跟南宫兄弟俩在一处的时候,正过着苦逼而艰难幼儿生活的前妙僧无花·现南宫轩都惊呆了。

谁?

原随云?!

虽然南宫轩听说他们要搬去太原的时候,他还想着会不会跟无争山庄有上交集,但这才几天,他那位不走寻常路的兄长竟连无争山庄的少庄主都带回家了?

尤其原随云并非表面那般光风霁月,这位可是他都十分忌惮的蝙蝠公子

南宫轩默默瞅着小男孩戳向自己脸蛋的手,嘴角抽了抽,毫不犹豫地一巴掌拍开。

好吧,不管未来蝙蝠公子有多赫赫的名声,他现在只是一个三岁的小鬼,哼,三岁。

南宫轩爬过身体,背对着一脸好奇盯着自己的原随云,默默回想上一辈子的情报。

蝙蝠公子的那一部分是秘密,但与无争山庄的少庄主原随云相关的事情却是江湖皆知

毋庸置疑的天才,让人惋惜的天才。

因为他是一个瞎子。

三岁一场大病,夺去了原随云的眼睛。至此之后,无论他表现得多么出色,所有人都会在赞叹之后惋惜他瞎子的身份。久而久之,光风霁月的少庄主就多了蝙蝠公子这一层身份,在海外建造了蝙蝠岛,成立了江湖人闻之色变的销金窟。

南宫轩会知道这个,是因为他也曾去过那销金窟,卖过他当初从神水宫偷来的天一神水。

蝙蝠岛是一个能够让人肆意释放内心黑暗,忍不住沉沦,越陷越深的地方。几乎是只要去过一次就很难摆脱,就像是母亲用来控制手下的那些莺粟花。只不过一个靠的是对人心的侵蚀,一个是以药物来控制。

没有人说话的时候会避讳一个才一岁多的孩子,南宫轩自然而然地听了萧园下人的墙角,旋即震惊地发现,他这辈子的兄长之所以跟无争山庄有上了牵连,是因为在车队停在祁县一家客栈的晚上,他出手救下了被贼人掳劫的原随云。

合理推测,致使原随云一场大病的根源是这一次的绑架,人现在提前救下来的,那场导致原随云失明的大病就这样跨过,那原随云岂不是不会再失明?

不会失明的原随云会不会成为蝙蝠公子他不知道,但他清楚的是,未来二十年里,待得原随云长成,他必然是这个江湖上赫赫有名的高手之一,鉴于上辈子他失明状态下还修成了诸多绝技,武学资质之高,南宫轩生平仅见。

正暗自感慨未来又发生了一项改变时,南宫轩敏锐地感觉到了臀部的异样。他霍地转过头,葡萄似的大眼睛近乎不敢置信地瞪视着身后的原随云。而原随云正若无其事地收回刚戳了一下南宫轩屁股的手指,见南宫轩瞪圆了眼睛看过来,原随云讪讪一笑,还不忘评价道:弟弟的屁股上好多肉。

弟弟的屁股上好多肉

屁股

好多肉

呜哇!!!

一声震天的嚎叫声自房中响起,嘹亮的响声几乎掀翻了屋顶。

小原随云显然没有经历过这种情况,被南宫轩这么一嚎,吓得直接从床上翻下去,好在一旁有乳母在,连忙扶住了无争山庄的小公子。

不好意思,他还小,所以控制不住自己的本能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南宫轩这般想着,更加卖力地嚎了起来。而一旁的南宫灵被同胞兄长这么一嚎,顿时跟着呼应起来,开始大哭起来。

原随云几乎是逃出了南宫兄弟所在的后院,从此他对孩童这类生物避而远之,未尝不是今日他们兄弟俩的功劳。

萧明晟人在前庭,后院南宫轩那一嗓子他都听得清清楚楚。他不禁嘴角微抽,就说他是不是一个取名大家!

什么南宫轩,有萧别豪这个名字贴切恰当吗?

他这二弟从来干打雷不下雨,偏生一嚎,老三就跟着大哭起来,老二欠缺的那点眼泪都被他补了过来,萧明晟也不知该说什么好了。

说真的,官府真该给他颁一个大宋最佳兄长的牌匾,他带着两个熊弟弟真的是太不容易了。

好在他有钱,好在他雇得起人照顾他们。

慢慢地吐出一口气,萧明晟一脸淡定地看向一旁的两人,道:两位的来意我已经知晓,说句实话,萧某连夜带着两个弟弟来到这太原府,就是为了避开家父的安排。萧明晟的态度十分诚恳,天峰大师,你佛法高深,当世圣僧,只是萧某实在对青灯古佛不感兴趣,也不想舍了这满头的烦恼丝。

萧明晟对面那个须眉洁白的蓝衣僧人双手合十,口诵佛号,道:小施主有慧根,可惜与佛无缘。

萧明晟满意点头,复又看向另一个身形高大,穿着粗布衣裳的男人,道:任帮主,你的来意我也清楚,我也不怕告诉你,我父亲找你比武的时候已经受了内伤,临终前他将小轩和小灵托付给你也算是一番拳拳慈父之心勉强算是,私心终究太多,只是萧明晟不好多说什么。

顿了一下,萧明晟继续道:你是当世英雄人物,小轩和小灵跟着你生活自不会埋没。

萧明晟恰当的恭维让任慈微微涨红了脸,他连连摆手,道:小公子说笑了,任某只是一个粗人,当不得你口中的英雄人物。

任帮主过谦啦。在天枫十四郎告知萧明晟自己的打算时,萧明晟虽不愿按着他安排的路子走,但也派人搜集了一些任慈和天峰大师的资料。

不得不说,无怪天枫十四郎会盯上他们两个碰瓷,无论是本身威望、身后势力以及本身武功,这两位都是当世翘楚。若得他们教导,再顺利继承他们手中势力,他们兄弟便能够掌控了大半个中原武林。

这些江湖势力最终是冲着谁去的,萧明晟心知肚明,并没有纵着那位的打算。

只是,小轩和小灵年纪还小,还没有定性,无论是拜师习武还是其他,我觉得都得看他们自己的意思,你说呢?

作者有话要说:#这才几天,怎么过去进程就不一样了#

#我勒个去,原随云,你的爪子往哪里放,合着不知道我萧别豪的实力是不是#

#反正我还小,这脸可以暂时不要#

#竖起你们的耳朵都给我听好了:呜哇哇#

#原随云:救命!#

***

莺粟=罂粟,宋朝的诗词提起这花的时候都用莺粟,应该是这个时期用名就是莺粟。

gu903();有关朝代:李寻欢是明朝人,应该没跑。但楚留香传奇发生的年代没有明确标注,这里就私设成北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