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2 / 2)

gu903();她每说一句,众人便极其捧场的惊叹一声,这惋惜层层叠叠,仿佛浪潮一般劈头盖脸砸在时阅川身上。

让他都忍不住心虚的动了动手指。

莫非……他上午真的糟蹋了那么多好东西?

好在这愧疚感并没有存留多久。

因为大家伙已经拉近了情谊,为首的老人家便看着那头老黄牛,痛心疾首:

“姑娘啊!粮食咱们不能糟蹋,但这老牛,可不兴这样使唤啊!”

“在我们村里,春日犁田也没舍得让他们使这么大劲儿呢!”

“你看这牛,累的不行了都!”

白麓扭回头看了一眼,再对上灵甲“你看吧”的眼神,最终悻悻然道:

“我也后悔呢,待会儿扒拉扒拉行李,也不能带这么多东西了。”

再一看眼前的老丈,她诚恳道:“我看啊,城里的东西没人要也是糟蹋,你们村里要是人多,干脆都出来拉东西算了。”

“反正在大马路上,估计土匪都找不来一个。”

老丈倒是叹了口气:“可不敢叫村里人都来——且不说万一有贼人怎么办,主要是我们村儿上游连着碧波湖,那边儿的前两天堤垮了,大水全冲田里去了!”

说起这个,一群人脸色都不好看。

“这都五月了啊!稻麦马上就要灌浆了……如今倒好,田里青菜苗也不剩一颗,我们也是没法子,这才打听的消息,往这边寻摸的。”

“啊哟!”

白麓也是惋惜。

上辈子大灾变,最初也是由这样糟蹋粮食的天灾开始的,她一听就有些感同身受了。

“那没办法了——听我的,与其村里人耗费人力去整那些田地,抢救那些粮食,不如都去城里——”

“我跟你说,路上我丢的东西不算,你们进了城往右拐,兰花巷左边第3户人家,圈里还有十一二只老母鸡呢!”

“东罗巷别看是个穷巷子,往里头一直走,走到尽头是个屠户的大院子,里头胖乎乎的大黑猪,还有五头活的呢!”

“再有城南的绣坊——咱也不说那花里胡哨的绣花样子了,库房里的棉布,那是一匹接一匹啊……”

此刻。

伴随着随意版酸梅汤的香气。

白麓站在人群当中闪闪发光,俨然已成了最靓的崽。

第13章身子有点虚呀!

老实说,时阅川和灵甲离开南洲城时,只觉得那是一座没有半分活力的空城。

灵潮暴起,生死忧患,天灾人祸,背井离乡。

不管哪一处,想想便觉得前路茫茫,满心苦闷。

可如今眼看着白麓在人群中说的天花乱坠,仿佛那里不是毫无希望的空城,而是宝贵的前朝密库!

再看围观众人,简直捧场极了!

听到兴奋处,一个个中年汉子脸庞酡红,只恨不得多拿两根扁担多挑些东西,把自己使换成老黄牛。

——就很离谱。

尤其是,白麓说的兴起:“唉,老乡们,你们那里水灾严不严重?”

“倘若连住都难的话,干嘛不都搬到城里来?反正城里也没人住了。”

这年头,搬家简直是一等一的大事情!

众位老乡们瞪大了眼睛,显然没有想到这个可能。

但仔细想想——城里人都去拱卫皇都,这边的房子空也空着,也没发大水,比他们乡下的泥胚房不知好出多少……

他们村里才几个人?

寻出几栋房来住一住,应该也是可以的吧?

眼看众人蠢蠢欲动,时阅川赶紧清了清嗓子:“咳。”

作为队伍当中唯一的理智人,他此刻深觉肩头沉甸甸的:

“诸位乡亲,听我一句劝,可好?”

“城中生活虽比乡下好,可灵潮爆发起来,也比深山野林要频繁的多啊!”

这话倒不假。

灵潮也不是第1次出现,时阅川几年前就在为此来回奔波,最终朝廷得出结论——越是人气繁华的地方,出现的频率越是高。

——那可是要命的。

为首的老丈叹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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