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格朗日出征失利的消息很快传遍了整个狮爪城,很多贵族富商加快了财富转移的速度。
狮爪城内,人心惶惶。
弗朗西斯把拉格朗日臭骂了一顿,并解除了他守备官的职务,然而,死去的士兵们再也无法归来。据说,仅仅150名左右的骑兵和200名左右的步兵成功逃脱回来。
当弗兰克知道消息的时候,已经是两天之后。
他惊讶极了,因为想不通究竟是什么样的兽人部队,才可以将千人队打垮、打残。与他抱有同样惊讶态度的人有很多,信使在狮爪城领域内不停穿梭,成为这段时间内最为忙碌的一个职业。
半天后,他终于从军需官曼宁那里得到想要的答复:那是一个大型狐族部落,成员数量在150左右。
最让他吃惊的是战斗过程,无论是冲天而起的烈焰,还是用大石块铺设的粗糙障碍,都起到了极其关键的作用。毫无疑问,那个狐族部落里不仅有魔法师,也有精通战术策略的人物。
想到这里,他心中升腾起一丝忧虑。魔法师的杀伤力之强毋庸置疑。看看他的部队,即便最近在招兵买马,也就勉强凑够20人的步兵,与10人的骑兵,算上火石村原有的10名步兵,总共才40人的部队。而这种数量的部队,普通法师可以很轻松的把他们全都干掉。
普通人面对魔法师时的无力,在这一刻,他终于也体会到了。
思忖良久,他便想到了两个方案:第一个方案,由他单枪匹马灭了那个部落,缺点是容易碰到危险,是否值得去冒险仍是两说之事;第二个方案,开战时,兵对兵将对将,他依靠自己强大的魔法力量快速干掉对方的魔法师,缺点是有极大可能出现减员的情况。
虽说战争死个把人很正常,但无所谓的伤亡还是尽量避免的好。
又过了两天。
“什么捕奴队邀请我”
弗兰克吃惊地看着眼前的家伙,真不知道他们这帮人是怎么想的。
就在今天,一个衣着体面的人来到火石村军营,自称有业务要谈。见到弗兰克之后,便开门见山的说出了自己的来意:组建捕奴队,狙击狐族部落。
“是的。据我所知,在兽族部落里,能有1名祭祀已经是少有的大部落,拥有2名或更多祭祀的部落简直就是凤毛麟角。并且,1名祭祀的战斗力并没有传闻中那么夸张。”
“事实上,拉格朗日指挥官的失利,源于战术上的失败,与信心丧失后还要强攻的不理智指令。当然还有,对方祭祀在合适的时间施放了一个合适的法术,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我们有理由相信,只要战术得当,一支300人左右的部队足以碾压那支狐族部落。”
这个说客可不简单,一口气说了这么多话,还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弗兰克急忙打断,“等等,很抱歉,我对于捕奴队的事情没有兴趣,谢谢。”
对于半兽人奴隶并没有什么好感与厌恶,也并非跟钱过不去,而是他真的没有兴趣参与围剿。有那份时间,还不如练习法术与享受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