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天后,议事厅中,陆余将写好的稿子恭恭敬敬地递给了主公。
“我看看。”亦是不动声色地接过来,一张一张稿纸地阅读,约莫过了一刻钟,他的脸色才浮起一丝笑容,对陆余道:“辛苦你了。”
“不,不算,辛辛苦。”
干笑一声:“你这些都写的不错,不过还需改一改。”
“请,请主公赐教。”
“第一,把这宋家、余家、司徒家的良田具体多少亩都写上具体地点,注明每处多少亩,让世人看看他们的财富。其二,宋国实行的是人头税和田地税,以及商税法。他们几家如此多的佃田,依仗子嗣士大夫的关系庇佑佃田,躲避赋税,嘴里喊着报效朝廷忠君忠国,结果却在暗地里偷税漏税。你不但要把事实写出来,更要把他们为什么来我衙门前闹事的原因写出来。”
续道:“所谓无利不起早,这帮人嘴上一套,实际上做一套。我欲推行丁田法和村田法造福万民,自然会影响到这群佃田大户的利益,他们来闹事,也是基于这个原因。你要把其中因果关系写清楚,让世人洞悉他们的丑陋嘴脸。”
陆余笑道:“是,只只怕他们狗,狗急跳墙。”
嗤笑一声,不屑地道:“就怕他们不跳,我有的手段收拾他们。得罪一小部分人不可怕,得到大部分的支持才是王道。其三,你也要把丁田法、村田法和商法草案的司法原则介绍在民知报上,让更多的人认同我们。多跟丁忧那边商量,不要留下什么缺漏。”
“是。”
创业初期,很多事没有办法尽善尽美,也只能选择扶持人口基数最大的工农商阶级去打压士大夫阶级。
历朝历代都不会屠杀文人,他也不会主动对士大夫阶级动刀枪,但不代表就拿他们没办法。
这帮人每家每户都是佃田几千亩,丫鬟妻妾成群,屁股底下没一个干净的,想找到他们贪赃枉法的证据太容易了。不急着把刀兵架在他们脖子上,先发动群众去批斗批斗。
宋朝实行“不立田制”“不抑兼并”的土地政策,对土地自由买卖和兼并持放任的态度,导致官僚利用职权大肆侵占土地,伤害了无数百姓的利益。
“势官富姓,占田无限,兼并伪冒,习已成俗”,私有田的数量早已大大超过了官田,少者千亩,多者上万亩良田。那蔡京、高俅之辈更是贪婪成性,手下不但有诸多商铺产业,良田数量传言有几十万亩。
由于田地买卖频繁,就如同后世的“炒房”一般,房子不是用来住人的,而是用来炒出利润的。田地也不是用来生产粮食作物,而是用来生钱的,也伤了国之根本。
实行的丁田法就是要改善这种私有田伤害国本的局面,先把那些“偷田、漏田”没有登记在案的土地依法拿回来,按照人头五亩地均分下去。
每亩地产粮约莫在二、三石,同时也大幅度降低了征粮赋税,取缔苛捐杂税,每亩只征一斗半{一石等于十斗}。多产者,则按市价收回米仓存储,极高农民的生活水平。
其次,村田法则是在丁田法基础上进一步扩展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把收缴上来的多余私田承包给乡村集体。以规模种田的模式,提高粮食产粮。
这时候限于农具的水平,每个农民只能照顾到十亩地左右的田地,但集体种植下则能大大减少劳动力的浪费。
“两田法”的实施必然会伤害到商人的土地利益,想笼络住商人,打一棒自然要给甜枣的,于是就有了商法草案的出炉。
宋朝商税分为两种:过税,每关值百抽二,是对行商抽的;住税,值百抽三,是对坐贾抽的。正税之外,还有杂税。
到了这个混乱的北宋末年,官吏们早已不按律法办事,对商人大肆敲诈勒索,弄得怨言四起。在大名府时候,还算有点身份,却也没少被兵马都监和知府王黼勒索。
商法草案取缔了乱七八糟的苛捐杂税,只按照原宋税比例征收住税和过税,暂时性地将铁、煤、银等设为官营,开放部分盐场私营,并且把酿酒的官营作坊拍卖出一批给福建路的商人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