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因为你漂亮也许吧,第一次我见你确实很有好感可是,这毕竟不能长久啊是不是后来,我知道你了解思叶,明白我的心思这也许会让我对你心存感激,但生活又不是小说,作者爱上了解自己的读者这种事怎么可能可我看见你为你爷爷的病变得憔悴,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很痛真的,真的是自己的心脏那里很痛很痛,那种感觉我从来没有过再后来,在京都,我和你一起去长城,去圆明园那几天我真的很高兴。也许,那才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日子,不是因为我是作家思叶或者是中医界的小祖师而志得意满,是发自心底的愉悦大概就是在那个时候吧,我知道,没有理由,也不需要什么理由,我爱你,那就是我的一切如果说一定要有一个理由的话那就是你,因为是你,所以你知不知道,在你成仙的那天,我喝醉了,平生第一次。那天,我哭得像个孩子”
“叶宁,我”柯书冉眼中泛起了泪光,刚要说话,但叶宁的态度一下子变了。
“我是曾经爱过你,我曾经愿意为了你付出我的所有但那都是过去的事情了。”叶宁语气突然变得冰冷,“过去的东西想要再追回来是不可能的,这一点我们都很清楚。现在你是你我是我,我们之间再没有什么了。如果说还有什么事情留下来的话,我很庆幸我们现在变成了敌人。这至少比在时间长河中让自己的感情也变得苍白好得多。”
“叶宁,你听我说,其实你”
“不要说了”叶宁有些暴躁地打断了柯书冉的话,“事情走到今天不能怪我,始皇陵中的事不是误会哪怕是误会也好,到现在所有的一切都已经成了定局,没有办法改变了。你好吧看在我难得想起这么多往事的份上,这一次我放过你。你走吧。玉帝老儿的信我会看,但不管他说的是什么都无所谓,反正跟我没有什么关系。你走吧。如果你不想死在我手上,那你就永远不要在我面前出现你记住,不会再有第三次了。”
“叶宁,有些事情还是有改变的余地的,我也是刚刚知道,这场战争完全没有打下去的必要,其实你是”
“不要说下去了也许我没有改变什么,但这种不改变在时间的面前毫无意义,只有仇恨被凸出了。”
“你何苦这么执着”
“执着是我执着吗”叶宁凄然一笑,“如果我能够忘记师父、四师祖、莹玉、曹雪、钱何国如果我能够把为我而死在天庭手上的兄弟们都放下的话,连我自己都会看不起我自己。我是个活生生有血有肉的凡人,不是你们那些无情无欲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
“叶宁,就算是为了我,听我说好吗”
“为了你”叶宁仰天长啸,“好吧,我让你知道,如今在我心里你是什么。”
“在你心里我是什么”
“是的。就算是当了神仙,也还记得你读过的书吧你曾经给我推荐过一本书你还记得吗”
“你说的是永不凋谢的金蔷薇”
“好,你还记得。”叶宁把手伸进怀里,从心口前的口袋里掏出一个闪闪发光的东西,“这是我在出了始皇陵以后为你磨制的,就像书中说的一样,它非常精致,至少是我这个不怎么巧手的人所能做到的最好水平。你也许还记得,我曾经对你说过,我愿用终生的时间为你打造一朵金蔷薇。”
“我还记得。”柯书冉轻轻地说,“巴乌斯托夫斯基的永不凋谢的金蔷薇。故事中说,如果有人得到一朵金蔷薇,便会终生幸福。”
“是吗沙梅用自己的后半生收集金店的灰尘,用灰尘中的金屑打造了一朵金蔷薇,可是,他到死也没能把它送到苏珊娜的手上。也许我比沙梅幸运,我可以把它送给你。”
柯书冉望着叶宁手中的金蔷薇,必须承认,金蔷薇的做工的确有些粗糙,但它闪烁着美丽的光泽,仿佛真的会带给人幸福。
叶宁叹了一口气:“当我们离开始皇陵以后,我就开始打造它了,我想用它向你说明白我的心意。你知道,我的手很笨,为了这朵金蔷薇,我花了太长的时间可等我磨制好它的时候,你却成了仙,陆锋也跟着你去了天庭。我那时本来要扔了它,可被莹玉抢走了我没有想到,莹玉是拿着它去追你,却在路上遇到了二郎神当莹玉用化血带着它逃回灵妖界的时候,元神已经散了,连我也救不回来你应该看得到,它的光泽是红色的,那是莹玉的血这朵金蔷薇从那时候起就一直放在我的心口,足足五百年现在,我终于可以把它给你了它本来就因该属于你,相信司马也是这么想的。”
柯书冉眼中噙泪,颤抖着双手去接叶宁手中的金蔷薇,叶宁把金蔷薇拿在手上,脸上挂着冷笑。
“这这是怎么回事”柯书冉的脸一下子变得煞白,眼中的泪水终于落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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