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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两个人吃一份,糕点是送一份还是每人一份啊”

店铺门口,驻足的客人七嘴八舌的问道。

“朋友们,稍安勿躁,请让我们店铺正式开张,然后你们的问题我们都会回答的。”余老头说道。

卯正,余老头请了万彦到匾额侧方,揭匾额。

“吉时到”余老头大声说道。

万彦伸手拉住红绸,一用力,盖在匾额上的红布应声而落。

原木框底,黑色隶书字体的“青香斋”三字跃然匾上,很是大气,隶书又工整的让人一目了然。

“青香斋啊,这个店铺名字有些熟悉啊。”

“哦,对我吃过他们家的糕点,我一亲戚从河山镇来的时候带来的,味道很不错,在县城没有这样的糕点卖的。”

“真的,假的”

驻足的客人议论纷纷,余青梅有些惊讶,想不到青香斋的名声已经有些传到县城了。

“就不知道是不是一样的名字。”

“各位朋友,我们青香斋今日开业,所有来吃的客人一人有一份糕点,一份糕点就是像包子那么大的一个糕点,就前三天有这个优惠,大伙儿可以进来尝尝,我们铺子的早点和糕点很好吃的,样式也新奇。”余老头介绍说道。

“掌柜的,河山镇也有一家青香斋,你们这一样的店名有没有关系啊”一客人问道。

“哈哈,原来大伙儿有人听说过河山镇的青香斋,那就是我们开的,见大伙儿喜欢我们做的吃食,所有来县城开了分店。”余老头笑着说道。

“那我要去尝尝。”吃过河山镇青香斋糕点的客人笑着进门了。

有部分客人受影响,也跟着进门,“有这么好吃,那尝尝味儿。”

福财食馆的掌柜,苏恒的舅舅沈福财也在人群中。

看了青香斋开业的景象,他皱紧了眉头,想不到县城竟然有人知道,东西真这么好吃。

沈福财也进了店铺用早点。

“客官,您要吃些什么”余中伟笑着问沈福财。

“你们店铺有什么好吃的”沈福财问道。

“凉皮,饭团,炒米糕,豆浆油条”余中伟一一罗列,“这些样式都新鲜,客官怕热,可以试试凉皮;能吃热,豆浆油条,白粥配肉松都不错。”

“给我一份炒米糕,一份凉皮,然后一个饭团。”沈福财挑名字陌生的点。

“好,饭团里面加什么,肉松、荷包蛋,油条都可以加,客官喜欢加什么。”余中伟笑着说道。

“给我全加的。”沈福财说道。

“好,炒米糕,可以甜的,桂花糖炒;也可以咸的,不知客官要那种”

“都来一份。”

“好,马上上,如果客官没吃完,我们可以打包让客官带走的。”余中伟说道。

“嗯,尽快上早点。”沈福财点头说道。

“好嘞。”

沈福财听了余中伟的话有些沉默,青香斋在招揽客人,为客人提供便利方面没话说,不知道这些早点味道如何。

没一会儿,余中伟就端着托盘来了,一样样放到沈福财面前。

沈福财见了桌上的吃食,神色不是很好,拿起筷子,先夹了一块桂花糖炒米糕,米糕白嫩有嚼劲,蘸染了桂花糖的香甜,味道很好,还不腻;咸的,看着就是放了酱油和盐,但味道特别鲜。

饭团,白米饭里面裹上自己点的配料,一口下去,满口生香,味道最为突出的是那个黄色的肉松。

凉皮,爽滑有嚼劲,比凉粉口感好很多,里面还有配料,表面很多洞的褐黄色块状食物,松软有嚼劲,另一个光滑的褐黄色食物,密实咸香,配上花生米,黄瓜丝,还有酸酸的醋味,大夏天来一份再合适不过了。

自己点的每样吃食都吃了,沈福财眼中流露的是势在必得,难怪自家那外甥这么想要青香斋的吃食方子,真是样样都是精品啊。

第三百三十四章行动

“这个油条真好吃,金黄酥脆还带有嚼劲,豆浆也好喝。”

“我这个肉松可好吃了,放在白粥里味道真好,明儿我要带我儿子来吃。”

“你们应该吃一下这煎饺,别看就是饺子,煎过,底部酥脆,蘸了醋,一口下去汤汁满溢,真好吃,比肉包好吃。”

“这个糕点太好吃了。”吃完早点拿了送的糕点,因着已经被早点折服,迫不及待的咬了糕点。

“是啊,是啊,香甜松软,还有奶味儿,真不知道怎么做的,这么好吃。”

四周充斥着吃了青香斋早点、糕点的客人的无限赞美。

沈福财坐不住了,让人把剩下的吃食打包,迫不及待的回自己店铺,之前跟人说的事可以行动了,青香斋不能在临川县开下去,不然自家铺子来吃早点的客人准少,最重要的是方子,搞垮青香斋,把方子弄到手。

沈福财到了福财食馆,刚进门就感到了与往昔的细微差别,大厅一共十张桌子,就算是生意最低迷的时候,怎么也有三四张桌子是坐了人的,可今儿只有两张,还是吃早点人最多的时辰。

“掌柜的。”小二哥见沈福财来了,忙笑着问好。

一看沈福财的表情,小二哥就知道,掌柜的是有些不高兴了。

“掌柜的,这福顺街上新开了一家早点铺子,还免费送糕点,这好些客人都去凑热闹了。”小二哥笑着说道,“不过大伙儿就是冲着那免费吃食去的,过几天啊,肯定都回来了。”

沈福财一言不发的上了楼,苏恒的游说,自己刚刚的亲自品尝,青香斋如果不发生点什么,客人还真不会少,自己做了十几年的吃食,这方面还是有一点预见力的,所以,得行动了。

“阿恒”沈福财敲了敲苏恒住的房间。

“嗯”昨晚睡得晚,在烟花街浪荡了一晚上,苏恒这个时辰还在床上哼哼唧唧的起不来床。

沈福财皱了皱眉,这个外甥真是性子一点也没变,这都火烧眉毛了,竟然一点事先准备都没有,果然是要靠自己啊,聚福楼也只能开在河山镇,做不出其他成就啊。

沈福财摇着头,让活计找了赖五来。

一刻钟后,赖五就到了。

“沈爷,你交代的那事,要行动”身穿纯黑色棉布衣衫,瘦小身板,眼睛倒三角,鹰钩鼻,显得有些小人样的赖五坐在沈福财右手边上问道,不过最为醒目的还是他左脸耳朵旁的那一道大约五公分长的刀疤,硬生生给这不出色的五官增添了些许气概。

赖五是县城混子帮里的一个小头目,手底下有六个混混,跟县城部分铺子的掌柜都有些来往。

赖五能混上小头目,靠的不是他的身手,而是他的阴险奸诈,帮着其他店铺搞垮对手店铺,从中赚取钱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