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我眼中的笑意,当下“哈哈”大笑起来,他笑了两声后,我终于也坚持不住,跟着他笑起来。杰朴森心中激动,竟一时说不出话。
我们俩笑够了,杰朴森也激动完了,三个人一起向马里摩德走去。路上他们又问我怎么爬上去的,我如果说跳上去的他们肯定不信,只好说有根树藤垂了下去,我拉着那树藤爬上去的,刚爬上去那树藤就断了,算我福大命大。他们两个竟然深信不疑。走在路上,我仍然能感受到小腿上,脚上的灼痛,只是正在慢慢减轻罢了。
不知这次团长会给我安排个什么任务,又是一个人还是和别人一起
第三十四章盗窃
更新时间2008102320:55:14字数:2151
回到马里摩德的驻地后,罗斯先安排我去休息,然后就和杰朴森走开了。
第二天一早,罗斯除了给我一个包袱外,还给我了一张破旧的地图,上面大致标明了马里摩德及周围数城的位置,然后指着最西边的一个叫“洛德克”的城告诉我,这次的任务我将在那里完成。之后罗斯又一气递给我两本佣兵日记,有一本自然是我的,另一本就不知道了。
罗斯道:“这次的任务已经写在了你的佣兵日记上,另一本佣兵日记是全新的,这次执行任务你就用那本全新的了,以一个佣兵初哥的身份出现,再加上你的确长得跟刚出道似的,容易掩饰你的身份。”
我当时就不高兴了:“什么叫长得跟刚出道似的,我说怎么一开始就想揍你,原来你长了一张欠揍的嘴啊”
罗斯是个老兵油子,在军队里说话没遮没拦惯了,以至于跟我、猴子、华尔斯这些年青人说话的时候,老是开些让我们脸红耳热的玩笑。斗嘴,斗起来才有意思,是以我们回敬他几句他也不生气。
罗斯自知理亏,没和我计较,又叮嘱我几句将我送出院门。我不是三岁小孩,罗斯也不是我刚成亲的结发妻子,在院门口我让他留步,挥了挥手就转身独自离开。
这次我本就没计划能见上团长,结果他也真的没出现。
穿过马里摩德熙熙攘攘的长街,出了城门,转身就朝西走。清晨的空气十分清新,碧蓝的天空上只有几丝云影,几只不知名的鸟儿在路旁树上欢鸣,我心情畅快,心中升起一股羁鸟归林、池鱼回渊的感觉,当下长啸一声,将田间、路上农夫村妇惊得纷纷侧目,自己则小跑着向西冲去。好心情是会感染别人的,那些先前还对我侧目而视的人,望着我的背影,渐渐露出了笑意。
慢慢跑出了田野间那些人的视线,路上行人越来越少,商人或者佣兵占多数,别人大都结伴而行,我一个人无拘无束,倒也自在的很。一路小跑,竟然一直没觉得累,直到眼中再无人影,我才放慢脚步,左手负在脑后,右手抽出黑剑,剑尖朝上,只用食指顶住剑柄,一边走一边尽量保持剑的平衡,不让它倒下去。这本是我小时候常玩的把戏,不过那时候顶的是扫帚,现在顶的是黑剑,有点鸟枪换炮,贫下中民直奔四个现代化的味道
顶了快一里地了那剑就是不倒,我一把把剑抄在手里,随手挥了两下,插进背后鞘中。路上没了行人,百无聊赖之下,我又回忆起昨天的考核。想到最后那一跳,思维再次限入混乱,这是我昨晚一晚上都没有想明白的问题。
什么人品爆发,小宇宙爆发我是不信的,完全是扯蛋。我跳起来的瞬间,感觉到小腿上有交叉的羽毛状光影,如果那不是幻觉,就应该是近来才有的了。除了和火狱鸟羽毛有关系外,我实在想不起来别的,可是火狱鸟羽毛不是烧没了吗难道是经火一点,就贴在了我腿上但是昨晚我连裤子都脱了,搬着脚丫子看了半夜也没在小腿上发现哪怕一点点痕迹啊。难道是融了进去好像也不是那么回事,昨晚灼痛感消失后,我试着在床上踢了几脚,力气也没大多少啊,而且也没再看到什么羽毛光影。
最后我总结出来,那就是火狱鸟羽毛的确贴在了我脚上或者融进了我腿里,但是效力已经被我那一跳给消耗完了
想到最后,我终于想到了自己的本职工作,我还没看自己的任务是什么呢。拿出那本已经完成了一个d级任务的佣兵日记,翻了开来,只见新的任务栏里这样写着:
任务前往洛德克,盗取当地魔法公会大魔法师卡拉奇的佣兵日记
任务等级c
任务时间龙忌历四十二年七月十四日
报酬50金币
备注卡拉奇魔法师已死,没有亲人,他人生的最后几年一直生活在当地的魔法师公会里,其佣兵日记极可能就在魔法师公会里,当然,不排除已经陪他入土的可能。因为一切仅止于推测,所以任务时间放宽,为三个月。希望你能在这三个月里先打听到消息,再直奔目标。如对挖坟有所顾忌,可雇佣帮手,费用由任务发放人承担。
一看到任务是盗窃,我心里十分不爽,可又看到报酬竟然高达50金币,心情立马好了很多,再看到竟然是偷一本无主之物,心里负担就更轻了,反正他们留着也没用不是再往下看,竟然可能要挖坟,我忍不住开始骂起这个发布任务的人来,太缺德了,如果真落到需要挖坟那一步,我最多返回马里摩德告诉罗斯坟墓位置在哪让他带着人去挖就是看备注那一条的用词,我估计那几句话全是罗斯这个缺德鬼写的。
都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我现在是深刻体会到这句话的道理了。原来我对偷鸡摸狗的事是极为痛恨的,觉得人如果有功夫偷东西,还不如凭着那还能偷东西的身体去找点正经活干。就算干重活脏活累活,吃得喝的都是自己挣来的,不会受人鄙视。如果你是个贼,那就不一样了,纵使你偷得万贯家财,我再穷还是看不起你。那种损人利己的人,我恨不得见一个杀一个
现在倒好,三个月来接触的人要么是盗贼,要么和盗贼是朋友,都把盗贼说得跟朵花似的,把偷盗说得像天经地义一般,我就算对盗窃再反感,慢慢也被磨得没脾气了。更何况我知道,此地盗贼和我家乡那种传统意义上的窃贼有不小差别,这才对寄身贼窝冈德尔贼窝渐渐坦然。
一个正经好男淫就这么坠落了
gu903();第三十五章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