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我欲言又止,似乎知道我想说什么,第一次叹了一口气,对我道:“你的训练过程我全都看在眼里,所有加强难度的训练全是我让杰朴森给你安排的,然而你都能很快适应。虽然听说考核的时候你没能把最后一关的锁打开,然而,我不得不说,你是咱们冈德尔最优秀的佣兵。将来的成就一定会超过我。”
我能得到团长如此评价,罗斯和杰朴森同时动容,面露欣慰之色,无它,我是前者拉入伙的,是后者一手训练出来的。然而我却并不怎么高兴,实际上我没什么野心,出来当佣兵只是想离开沃斯坦那个充满了对瑞兰德的回忆的地方,我的目标也不远大,只要能配得上瑞兰德就好了。
不知不觉一锅粥被我们喝了个底朝天,杰朴森又要再做,团长制止了他:“咱们聊会天就好。”
此时天已经黑了下来,团长布满皱纹的脸在抖动的火光中忽明忽暗,红色的眼睛里映着红色的火苗,像是心中的两团希望,可又难掩落漠。怎么看他,都是一个英雄末路的老人
沉默了片刻,团长问我:“黄超,你有什么打算”
“不知道。不过我想先回家看看,已经出来半年了,不知道家人怎么样了。”
罗斯和杰朴森一脸惋惜,还是团长看得开:“也好,你很有孝心。你往奈德加手里塞那四根火狱鸟羽毛的时候,我就知道你是真正的心地善良之辈。”
我当时就一头汗,什么时候我也加入心地善良的行列了,那些被祸祸死的小动物们可是死不瞑目啊
真没想到,我和奈德加说话的时候,团长就在旁边,不知道他看没看到我后来又把那四根羽毛全拿走了
好像已经没什么事了,团长舒了一口气,对罗斯道:“那好,回去后你安排一下,咱们争取在一个星期内动身前往杜林斯姆。不愿意一起去的,马上将遣散费发给他们,领了之后就可以离开了。”
接着团长站起来道:“我先回去有点事,你们继续聊吧。”
罗斯连忙站起来道:“我在这也没事,和你一起回去吧。”
团长笑了一声,牵动了身上的伤,咳了两声才道:“现在竟然要让你护送了,嘿,老了,老了。”
我和杰朴森送了他们十来米,又聊了两句,团长就让我们留步。火光难以及远,在微弱的光线里,团长伛偻着腰,走在高大的罗斯旁边,显得格外弱小。团长似乎不愿留给我如此老弱的印象,右手绕过肩膀在脑后一握,光线晃动,两把刀在他背上显现出来,右手握上刀柄以后,他身上的光线也扭曲起来,片刻后消失在罗斯身边。
我和杰朴森在帐篷里对付了一晚,第二天早早来到马里摩德的驻地。我已经想明白了,散伙也好,勉强撑下去早晚会出问题,冈德尔的战力始终是一大隐患。我也想起来什么时候听说过杜林斯姆城了:普瑞斯特说他的根据地就在那。虽然我也不想和罗斯、杰朴森他们分开,也想去看看普瑞斯特,但是我更愿意回沃斯坦,现在想起来瑞兰德已经没那么心疼了,我要去照顾瑞兰德爸爸妈妈,直到瑞兰德回家。
当我从罗斯手里接过一小袋金币之后,更加坚定了我回沃斯坦务农专等瑞兰德的想法。那是70个金币,50个是我最后一次任务的报酬,20个是我的遣散费,加起来够买14个当年的我了这时候我才想到最后一个任务的报酬似乎太高了点,卡拉奇的那本佣兵日记可能藏着什么宝藏的秘密,真后悔当时只急着往回赶路,没翻开来看看我问罗斯,既然团长能隐形,他去做这个任务岂不是手到擒来罗斯说,团长不识字
其实也没什么好收拾的,把当初从沃斯坦带来的东西全装进包袱里,还有钱,佣兵日记,全拿上之后背着包袱绑好剑就从自己的屋里走出来。我不想看到道别的场面,早就和几个熟人打过了招呼,一个人默默下了楼,穿过院子,和院中忙碌的人点头致意后直接从侧门走到街上。
早晨临走时杰朴森说会回来送我,直到我走出城门,都没看到他的影子,不知被什么事绊住了。马里摩德南城门前的大路建在长长的斜坡上,向下走的时候非常快,我已走出了近百米,听到后面有人喊我,回头一看,正是杰朴森。他站在城门下朝我不停挥手,我朝他一笑,也不知他看清了没有,举起右臂挥了起来。
别了,司徒雷登,呃,是杰朴森,我的朋友;别了,冈德尔,我人生的第一个佣兵团,永远的佣兵团;别了,马里摩德,我在玛法大陆的第二个家
我倏地转过身向远处走去,背对着坐落在伏脊山南的马里摩德,左面是像玉带一样纵贯南北的弗莱茵河,右面是一望无际的碧绿田野,南面,向南穿过几片山林河湖后,在视线不及处,有我温馨的家。
一阵风从弗莱茵吹来,我长长的头发随风而舞,扫过脸庞,扫过眼睛,扫过脖子,扫过剑柄,扫过我难以言说的情绪
第四十四章回家
更新时间2008102820:15:52字数:2088
以前玩游戏的时候,再大的地图用不几分钟就从这头走到那头,现在纵然我的灵魂上升到再高的高度,玛法大陆再怎么缩小,想回沃斯坦还得一步一步老老实走下去。
一个星期之后我来到泰菲格城外我们遭到狙击的那个地方,山上几座坟包,不用说就是桑德尔、罗林他们的。我把身上水壶里剩下的酒在每个坟头前倒了一些,又在旁边地上坐了一会,便拍拍屁股向泰菲格赶去。
在泰菲格休息了一晚,到佣兵公会逛了一圈,竟然幸运地接到一个向沃斯坦送东西的e级任务。一枚戒指,交给沃斯坦的镇长就行了。佣兵日记用的是在洛德克的那本,另外那本只能在佣兵团里用了,因为上面的佣兵等级从来没变过,一直是个g
六天后的下午,我看到了久违的沃斯坦。几乎无法形容那种感觉,面前的小镇,如此熟悉,可是半年之间,是否已经发生了某些变化看着北城门和入城的街道,又觉得有些陌生。
进入小镇,一切终究还是那么熟悉。朴素的人们,干净的街道,一座座宽敞绿意盎然的小院。到镇中唯一的贵族,也就是沃斯坦的镇长家送还了戒指,我就兴冲冲地向瑞兰德家走去。
瑞兰德家在城南,我平常也多在城南活动,过了中央喷泉,熟人就多了起来。一来是我头发长了不少,二来是整天在外奔波脸也没以前白了,三来就是个人气质上也有些变化,连着碰到的几个以前有过数面之缘的人竟然都没敢和我打招呼,如果不是我朝他们笑笑,然后亲切地叫声大叔、大婶,我是瑞兰德的哥哥,他们回到家想破脑袋也别想猜出来我是谁。有几位对我的印象还停留在聋哑人阶段,我这一声直把他们惊得目瞪口呆。
离家越近,敢于先和我打招呼的人越多,这个说“哎呀,这不是瑞兰德家小黄吗”,那个道“嘿,小木匠回来了”,更有甚者夸张地喊“剑都整背上了,不愧是出过门当过佣兵的”,一路上我汗如雨下,我怎么觉得我才离家半年咋就变国宝级人物了呢
和路上的熟人一一打过招呼,三拐两拐就来到了家门口,门半掩着,一推就开,我却在推门之前滞了一下:待会会看到什么情景,第一句和瑞兰德爸爸妈妈说什么
gu903();轻轻推开门,又掩上,慢慢走向院中。瑞兰德妈妈正从马篷向外走,大概是听到刚才的开门声,一看是我,竟然愣在那,不说话也不动,就呆呆看着我。